外购土地使用权的入账时间
Ⅰ 关于土地使用权账务处理问题
1、付款的时候,挂账是不是挂其他应付款?
付款做:
借:预付帐款专--**国土局
贷:银行存款
2、当月付款后属就要进行摊销吗?还是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摊销?
取证与摊销没有直接关系,按土地购入时使用时间分摊土地使用权的购置费用:
3、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每年4,10月缴纳?
按土地购入时的使用时间分摊土地使用权的购置费用,具体缴费时间要与税局沟通;
4、土地是用来建立厂房的,建立厂房时账务又如何处理,
购入土地时企业拿到权证后转做: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846万
贷:预付帐款--**国土局 3846
5.建立厂房做:
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银行存款
Ⅱ 求助: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土地使用权如何入帐
1、《无形资产准则》:“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版应当分别进行处理。权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 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 ;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固定资产准则》:“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 3、《首次执行准则》: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首次执行日应当进行重分类,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 从原资产账面价值中分离,作为土地使用权的认定成本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处理。
Ⅲ 土地使用权如何做会计分录
1、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则会计分录如下;
(1)购入
借:无形资产-土内地使用权容
贷:银行存款
(2)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2、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3、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3)外购土地使用权的入账时间扩展阅读: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参考资料:无形资产-网络
Ⅳ 土地使用权计入什么科目
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来,摊自销时应计入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科目。
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核算: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购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记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一直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但此时土地使用权与相应的厂房等资产是分开核算的。
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土地使用权由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Ⅳ 土地使用权入账问题
没有购入发票,谁会帮你将
土地证
名字已变更为A啊。没有发票当然不能入账了。
应该有发票的,可能发票给了办理过户手续那里,没有拿回来。
Ⅵ 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入账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行政划拨取得、外购取得及投资者投资取得。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开发建造自用的房屋、建筑物,应将形成房屋、建筑物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明细科目,道路、围墙、绿化等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及其他土地使用权价款仍保留在无形资产科目中核算并摊销。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当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实收资本”(投资者投入时)、“资本公积”(行政划拨取得时)科目。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当工程动工时,将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摊余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其他的土地使用权价款仍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摊销。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当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与房屋、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转入固定资产。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一些没有改制的国有企业,没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当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建造自用的房屋、建筑物时,将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并在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内摊销。
当工程完工时,结转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中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价款。
当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会计制度的期限摊销时,账务处理同一般企业。
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当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摊销。待商品房开发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务摊余价值全部转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当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会计计制度规定的期限摊销时,账务处理同一般企业。
待开发商品房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摊余价值全部转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开发成本。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存货”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第三,投资者投入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土地一同购入的房屋、建筑物,如果取得时的价款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是合并在一起的,无论任何企业在账务处理上都计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具体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实收资本”(投资者投入时)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