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版权问题
1. 漫画人物版权问题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在中国,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计算机软件,可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其他具有独创性的作其他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可由省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在某些国家,作品如未登可由省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作品如未登记,将产生一些不利后果,目前的首要问题是你能否出具创作当时的手稿,证明是你而不是其他人创作的,并且如果有人合作的,还要他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你可能面临被起诉的危险,你到中国版权保护网和省文化局去咨询,费用不会有多少
2. 历史人物的照片版权问题
如果你已谋取利益为目的将照片进行橱窗装饰,图书封面等都属于侵权。
3. 人物版权注册不是全身没事吗
没问题的,人物版权注册还有很多只注册头像呢
4. 想问一个关于人物版权的问题
如果模仿刘德华 画工很棒的话 和直接拍下来的 没有什么区别哦
所以还是侵权的
5. 西游记人物版权问题
西游记人物是虚拟人物,是艺术家创作设计的形象。除六小龄童饰演的孙悟空,还有大闹天宫动画片里张光宇设计的孙悟空,以及各种艺术形式里设计的孙悟空。从法律上来说,你要商用的是一种西游记人物的造型设计,那么只要是近现代的设计没有出版权保护期,你就不能擅用,需要沟通、付费取得授权;如果你用古代壁画、古代戏曲里的传统设计,就不用付费,但即使是用京剧里的造型,也最好搞清楚那个脸谱、衣饰的创作者和版权归属;或者你找设计师重新设计一个。可惜在中国还有人问都不问就直接搬过去用了,然后碰运气看会不会打官司没准也许也赔不了多少吧。
6. 关于名人卡通形象的版权问题
应该没有问题,
实质上是你根据历史人物和你的艺术加工进行的创作,由此形成的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有点你要注意,就是同为卡通形象,不要侵害到那个公司的权利。
7. 关于借用其他作品的人物版权问题
你好!目前来看,在国内这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详细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8. 游戏人物素材版权问题
如果不做商业用途的话,不会造成侵权,但这个很难界定,因为做好游戏后肯定会流传出去,自己不做商业用途,但别人利用你的作品造成侵权的,也会有连带责任。
侵权的情形包括: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项行为,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12)项至第(19)项行为,侵权人除了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著作权许可使用或转让等合同中,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9. 关于人物照的版权与肖像权问题
1、您好,您自己拍的照片,那么照片是您的摄影作品,您享有著作权。
2、针对您的问题一,如果是您开一个摄影展览,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话,这个没有问题,不会对被拍者的肖像权,照成不良影响,也就不构成侵权。
3、但你要把这些照片出售给别的网站或者杂志,虽然你享有著作权,但您应该给被拍者一定的报酬。这样就不会侵犯肖像权。
4、买你的商家有部分版权,您还拥有著作权的人身权利,购买您的商家具有财产权。
10. 抄袭,但是侵犯了别人的角色版权是真的吗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 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 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 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 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害著作权的种类有哪些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部分侵权行为发生最为广泛,现实生活中书商编辑大型工具书基本上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从各种书籍上大幅摘抄,编辑成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