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的隧道使用权
1. 农村废弃,大坑怎么样才能拥有使用权
必须经过县级政府批准才能依法取得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内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容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 京畿道废弃隧道内地面“长出“冰柱,这种现象的原理是什么
随着冬天的来临,就算是在海洋附近的韩国也迎来了自己的低温。根据韩国媒体的报道,在韩国一个废弃的隧道里边儿,有一些人发现隧道的地面上竟然长出了冰柱。一般情况下,冰柱都是悬挂在屋檐的旁边儿,而很少有地上长出来的。网友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其实这样的原理是很简单的,接下来我就跟大家来介绍一下。
如何在冬天进行保暖。
其实很多人对于沿海地区都有一个误解,那就是认为冬天的时候其实并不太冷。但实际上因为海洋温差的影响,导致在冬天的时候这些沿海地区虽然温度并不会太低,但是海风却非常的大,当这些风携带着北方的冷空气刮过来的时候还是非常冷的。想要保暖其实非常的简单,那就是穿的厚一点,特别是对于一些风比较大的地区,要穿一些皮质物品。可以帮助的抵御冷风的侵袭。
3. 房屋废弃二十年了还有使用权吗
首先看房屋的产权单位是否还收你的房费,其次房本的户主是否还是你,符合这两个条件即是废弃二十年,你还是有使用权的。
4. 集体开垦的荒土废弃后,使用权归国家吗
1、自己开垦的荒地,到底归谁?
根据《国土 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z 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 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所以农村开荒的土地,其所有权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其所有权不属于个人,所以不能与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权利。
2、自己开垦的荒地需要缴纳地租吗?
对于这个比较专业性的问题,笔者咨询了农业部门管政策方面的人员,他们是这样回答的: 首先要确定开荒是合法还是非法的,是国有荒原还是集体所有的荒原,如果是国家所有的,那就是按着市场情况对外发包,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国家不控制这部分的价格。不像集体所有的耕地,国家有强制性的规定,国家所有的耕地,不会转变为集体所有,更不会变更为机动地。 但是我想很多地方开垦的荒地应该都是私自开发的,很少经过正规程序去开发,也就不能私自使用,属于村集体所有,而村集体就会以正常发包形式进行对外承包,而农民开垦荒地也是付出了金钱以及劳力,所以村集体会优先承包给你,并且收取适当的承包费。
3、合法开荒地能使用多少年?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正常合法的开垦荒地,可以使用50年! 当然,只限合法的!
5. 隧道出的矿渣所有权
很明显洞渣使用权属于施工隧道的单位。
6. 公路隧道所有权是什么单位
路产归国家属有。相关管理单位有,公路管理局,高管局,大型国企等。
7. 废弃隧道一般可以做什么啊
可以用来做养殖,比如菌类或小型家畜。
8. 废弃的铁路隧道由什么部门管理
应该是属于国土局吧
9. 一个废弃的国防地下仓库(人工山洞),现为当地政府管理,请教用什么方式取得取得使用权50年符合法律规定
避如、以小区的名义、将其设为战防设备。
反正、你找一个听的过去的名义。去找现管部门、及人防、防空部门就Ok了。
若是二、三线城市好办。一线城市还是管的严。
10. 我有土地使用权,为何还要受到公路办的干涉
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内不少于十五米,容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的区域内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高路堤等特殊路段两侧2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公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禁止挖砂、采石、采矿、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在上述桥梁、渡口、高路堤、隧道、洞口的范围内和公路两侧二十米范围内禁止取土。
从你讲得情况有点复杂的,但是你是先有房又改造的,这个问题建议咨询规划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