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的租赁物是否发生所有权转移
Ⅰ 售后租回与融资租赁有什么区别售后租回方式下,租期满时,资产的所有权从出租方转移到承租方吗
售后回租属融资租赁的一种,即“回租赁”。租期满时,资产的所有权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象征性价格(例如100元)从出租方转移到承租方。
Ⅱ 租赁的货物会涉及到所有权的转移吗
租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营租赁,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租赁完毕,租赁物返还出租方。还有一种是融资租赁,租赁结束,租赁物可能归属于承租方,具体看合同内容和到期情形等,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及所有权的转移。
Ⅲ 融资租赁最后的所有权会不会发生转移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会发生转移,但是还完获得的融资后可以更低的价格买回。
Ⅳ 财税2010年13号售后回租所有权必须转移吗
近来视野论坛的专家们都在为“融资租赁公司”鼓噪和打不平,声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营改增”中的“融资性售后回租”税收政策,并声称总局2010年第
13号公告与财税[2013]37号文有冲突,强烈要求废止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我估计这些专家们根本不懂“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一贯税收待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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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售后回租”的税收待遇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上将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本质上是一个金融业务的扩展,“售后回租”也是融资租赁中的一种特殊形式。
依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
1、由银监会批准设立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企业,叫“金融租赁公司”,可以从事“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业务。
2、由商务部批准设立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企业,叫“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3、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批准设立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内资企业,叫“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
根据银监会2007年第1号令《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或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也就是“融资租赁公司”未经银监会批准,不得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同时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
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自然,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中“经批准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就是指经银监会批准的
“金融租赁公司”。
财税[2013]37号文“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
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
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从以上税收文件的规定我们得知道: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中“融资性售后回租”实质上是指“回租”形式的融资租赁(即租赁物是别人的);
而财税[2013]37号文中“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实质上是指“直租”形式的融资租赁(即租赁物是自己的),两个文件相互没有交集,相互没有矛盾。
也就是,只有由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才适用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不征税的规定;而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适用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不征税的规定,但适用财税[2003]16号文差额纳税的规
定。
即,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由于符合行政审批规定,税法上就是按“贷款”业务处理。实质上是:承租人拿自己的固定资产向融资人名义上的抵押进行融资并支付借款利息(该资产认定没有发生买卖交易应税行为,不征税)。
而商务部批准、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由于不符合行政审批规定,税法上就是当“售后回购”业务处
理。实质上是:承租人把自己的固定资产销售给融资人,最后以分期方式从融资人“买”(本金+利息)回来(该资产认定发生了两次买卖交易应税行为,征收
税)。
不要觉得奇怪,税收法规本来就如此,这类“融资租赁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一样,虽然行政管理和会计处理上都是按金额企业来进行的,但是税法并不承认它们是金额企业,也不允许它们享受金融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只认可由经银监会批准的企业才是金融企业。
值得说明的是,无论“金融租赁公司”还是“融资租赁公司”。都可以享受财税[2013]37号所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性
售后回租”业务,不符合行政许可,因此目前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
现在专家们在为“融资租赁公司”叫嚣,想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允许“融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也享受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目前财政部在讨论研究中,原则上是不允许“融资租赁公司”享受“金融租赁公司”的同等税收优惠政策。
Ⅳ 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资产所有权要转让吗
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
Ⅵ 租赁物丢失赔偿后是否会转让所有权
这是一件涉及财产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例,财产租赁合同是典型的转移使用权的合同,承租人依回合同对租赁物享答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任何第三人对此权利都不得侵害。当第三人的行为妨碍承租人行使租赁权时,承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排除妨碍,或直接要求侵害人排除妨碍,停止侵害,并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就是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后,原租赁合同及承租人的承租权仍然合法有效。而且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无须重新订立租赁合同,受让人在受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就取代了出让人在原租赁合同中的地位,其仍然要受原租赁合同的约束。
本案中,冯师傅与史师傅的车辆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为租期未满,该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因此,冯师傅无权单方解除合同,也无权收回车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冯师傅与蒋师傅的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原租赁合同的解除为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则在买卖合同生效后,蒋师傅就取代了冯师傅的出租人地位,并受原租赁合同的约束,也无权收回车辆。
Ⅶ 融资租赁如何确定所有权是否转移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在原准则中将远低于的比例确定为5%;但新准则中未规定具体比例,有企业根据情况判断。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上例中全新设备使用年限3年,租赁期3年,属于融资租赁。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90%)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下面从承租人角度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及其现值,然后计算其与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
Ⅷ 租赁物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改变,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1,经营租赁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第一,由于经营租赁仅仅是为了满足经营的临时需要而进行的,它不涉及资产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问题,也没有购置租赁资产的特殊权利,因此,承租方对租入资产不需要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计价入账,不需要计提折旧,只需按期支付租金。同时,由于租赁合同是暂时的,一般可由任何一方于比较短的期限内通知取消,因此,有对承租人允若支付租金的义务,一般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一项负债。
第二,当承租人采用经营陛租赁时,损益表反映为租金费用,当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时,损益表反映的是折旧加利息费用。租金通常是不变的,利息通常是前高后低的。由于利息的前高后低,在前一阶段,利息加折旧之和可能会大于租金费用,因此,采用经营性租赁,在前几个会计期内有可能提高企业利润。
第三,新准则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租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
第四,企业通过巧妙的合同条款将实质性的融资租赁划为经营陛租赁,主要是为了粉饰财务报表,因为经营陛租赁不需要将租赁所形成的资产与负债在表内确认,这样就降低了负债,使得资产报酬率、每股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得以改善,并使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降低,从而使企业筹资成本降低,隐藏了企业
的财务风险? 。
2,经营租赁对关键财务比率的影响
2.1 流动比率
售后回租所形成的经营租赁,就是承租人将自己的固定资产转让给出租人,然后再租回使用,这时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承租人对资产的使用权没有改变,只是固定资产变成了现金,现金流的大大改
善,有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2.2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反映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投资报酬率,表现在公式上是: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
均净资产)X 100%。对承租方而言,由于利润提高了,而在所有者权益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会提高净资
产的收益率。
2.3 资产负债率经营性租赁在会计处理上是由出租人对租赁物提取折旧,承租人的租赁费用计入成本,但其具有长期使用权,在这一点上与自有固定资产是一致的。因此,它与利用银行借款或简单的融资租赁相比,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当企业拟上市募股,已上市公司要增发、配售新股,或发行债券,争取产业基金、风险资金的投资时,如果资产负债比率处于达标的临界点,或略有超标,企业就不可能压缩流动资金还债,以收缩经营规模来降低负债率。此时可通过经营性售后回租,使固定资产与负债同额下降(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来降低负债率。
3 融资租赁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1 融资租赁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影响承租方融资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上未取得该项资产的所有权,但从交易的实质内容看,由于租赁资产上的一切风险和报酬都已转移给了承租方,如果不将其租入资产以及相应的融资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则不能充分反映一个企业的经济资源和承担的现有义务,从而扭曲了财务状况。因此,应将融资租赁资产作为一项资产计价入账,将取得的融资作为一项负债,这符合资产、负债的定义。由于融资租入的资产实质上已由出租人转移给了承租人,所以,出租人不再计提相应的折旧了,该资产的折旧应由承租方计人生产费用,列入损益表 。
3.2 可能造成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上的偏差当企业采用项目融资租赁方式时,企业不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契约期内的经营活动,因而这一过程在会计信息中无法表述,而企业在获得项目资产转让并且同时重新得经营权时才在会计信息中反映出来。尽管日后的经营业务收入有相应的经营支出相配比,但对于该项目经资产(转让部分)的取得表现为无偿取得或以象征性价款获得,而真正付出的资金成本部分未能反映出来,从而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造成理解上的偏差。
3.3 可以改善企业会计报表的资产负债情况如果使用贷款购买设备,并将贷款额全部计入公司的负债,会影响其资信状况,因而融资租赁可以避免一次性支付对财务带来的不良影响,节省流动资金并维护现有的信用额外负担度,从而大大改善公司在新的租期中的现金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4 融资租赁对关键财务比率的影响
4.1 流动比率
融资租赁可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对于售后回租被认定为融资租赁的,承租企业在形式上改变了企业实物资产在企业会计报表上的结构,资产出售后,企业固定资产减少,货币资金增加,租赁后,支付少量租金,从总体上讲,可使货币资金增加。承租企业在出售自有设备后,在法律上改变了资产的所有权,将原来属于自己的资产转让给了出租人,使出租人成为该资产的法律所有权人。但实质上,承租企业是通过改变其原有的财务结构而获得现金(即资金的融通)的。也就是说,出租人是以承租企业租回该项资产为前提条件而实施购买的,比较典型的可用于售后回租的资产是企业自有设备及其相关的土地和厂房。通常情况下,生产设备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固定资产。如果一个企业将这一部分资产变卖了,那么,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就要受到影响。
4.2 流动资产周转率
由于融资租赁具有促进销售的功能,可使企业的销售收入增加,现金流增大,最终使企业的利润增加。对多数企业而言,销售问题可能是仅次于资金的第二大瓶颈问题,只有实现产品销售,才能回笼资金。现在国外越来越多的企业都是通过租赁来实现销售的,这种销售方式可降低交易门槛,活跃交易。这是因为,一方面租赁的促销功能增加了企业的销售收入,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对承租方而言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平均流动资产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所以,会提高流动资产的周转率 。
4.3 销售净利率与资产净利率
融资租赁的促销功能,除提高流动资产周转率外,还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比率产生影响,但其升降变动关难以确定。这是因为,销售净利率表示的是销售收入的水平,从公式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x 100%可以看出,企业在增加销售收入额的同时,必须相应地获得更多的净利润,才能使销售净利率保持不变或有所提高。而资产净利率是一个综合指标,它反映的是资产利用的综合效果,对承租
方而言,净利润明显是提高了。
4.4 资产负债率
由于租赁合同对企业支付义务的约束和贷款对偿还义务的约束相同,如果企业到期不能支付租金和贷款到期不能支付利息一样,都有可能增加企业破产的风险。因此,企业一旦签订了租赁合同,就意味着资产负债率的增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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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需要转移吗
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不需要转移。
售后回租的定义:
售后回租是将自版制或外购的资权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里将该物品重新租回,此种租赁形式称为回租。采用这种租赁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
售后回租的特点:
1、在出售回租的交易过程中,出售/承租人可以毫不间断地使用资产;
2、资产的售价与租金是相互联系的,且资产的出售损益通常不得计入当期损益;
3、出售/承租人将承担所有的契约执行成本(如修理费、保险费及税金等);
4、出售/承租人可从出售回租交易中得到纳税的财务利益。
售后回租的本质特征:
1、交易业务的双重性。资产销售方同时又是承租人,资产购买者同时又是出租方;
2、资产价值转移与实物转移相分离。在售后租回的交易过程中,出售方对资产所有权转让并不要求资产实物发生转移,因而出售方(承租方)在售后租回交易过程中可以不间断地使用资产。
3、资产转让收益的非实时性。卖主(即承租人)不得将售后租回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予递延,分期计入各期损益。
综上所述,售后回租在保证现金流的前提下,在这个过程中不间断地使用了资产,未转移资产实物。
Ⅹ 请教: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后续资产所有权最终归
一般来说,租赁期满(设备留购价格和最后一期的租金支付后),租赁方算是全部履行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这时候出租方应该在一周内向承租方出具《所有权转移证书》,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也就是说,这时候的资产所有权应该是承租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