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土地使用权制度来源
❶ 房屋所有权证附注的是土地来源为租凭,租凭期限至2029年。怎么只有16年的使用权。
在中国,所有的土地为国家所有,老百姓拥有使用权;
说明你的土地为使用权,租赁日期为2029年截止;到期后,可以和您原来的出租方在续租的
❷ 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
(一)申请人
出租人(土地使用者)和承租人。
(二)申请时限
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使用证。
(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5)出租合同。
(6)有关部门认证的出租地块开发投资证明。
(四)收件
二、地籍调查
三、权属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对申请人的审核
对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申请人的审核按照对土地登记申请人审核的一般步骤和要求进行。
此外,土地登记机关还应重点审核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出租人应为土地使用者并与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权利人一致。
(2)出租人和承租人应与租赁合同签订双方一致。
(二)对土地投资情况的审核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三)对土地用途的审核
出租土地的用途应符合出让合同等规定的土地用途。
(四)对租赁期限的审核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应小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
经过以上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土地登记人员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
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不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因此,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不需报人民政府批准,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
四、注册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的注册登记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在《土地登记卡》(续表)“序号”栏填写本次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在此《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的顺序号;“日期”栏填写本次注册登记的时间;“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栏填写土地使用权出租所依据证明文件的类型、编号、日期、承租人名称、通讯地址、出租范围、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等;“经办人”栏由填写本次注册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人员签字;“审核人”栏由负责审核本次注册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机关负责人签字。
五、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机关根据《土地登记卡》在土地使用证上记录土地使用权出租内容,填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并颁发给承租人。
❸ 土地权属来源指什么
土地权属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各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如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批文等;
2:土地证书;
3: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始取得证明;
4:无任何手续、擅自占用土地的,应提交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证明文件;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主要是房屋产权证明。
(3)租赁土地使用权制度来源扩展阅读:
土地权属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法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土地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不动产,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
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土地登记由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审批、注册登记、确认、发放土地证书的法律制度。
土地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登记内容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册内的土地登记要素,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所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客体所及的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地类)、价格、图号、地号及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等。
❹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出租人申请办理的出租登记。
❺ 怎么租农民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规定
要看什么用途。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从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首先经过政府的土地征收程序将农村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才可以用于商业用途。要经县级土地部门审批,从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首先经过政府的土地征收程序将农村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才可以用于商业用途。
----其他----
另外可以尝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用于种植的,不管是基本农田还是普通耕地都没有关系,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 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 、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 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 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
用于农家乐,这个难说,除非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