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开发税费
『壹』 海域权证换土地证后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税法规定,除第三条免税的情形之外,所有企业依照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所以,海域权证换土地证后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定义: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二、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三、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贰』 海关在计算进出口货物的税费时,使用的是什么汇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的规定回,第十六条 进出口货物的价答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
『叁』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要交税吗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是无需交税的。但不动产交易以及办理相关证照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包括: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3)海域使用权开发税费扩展阅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第二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应当实时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
第二十五条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肆』 税费包括哪些
其他应交税费:
其他应交税费是指除上述应交税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上交国家的税费,包括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所得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有关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有关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有关税费。
(一)应交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为交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分别与两项税金同时缴纳。税率因纳税人所在地不同从1%-7%不等。
公式为: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实纳消费税)×适用税率。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交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而向企业征收的附加费用,企业按应交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交纳。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借记“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转让收入减去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中,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及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及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等。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根据企业对房地产核算方法不同,企业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也有所区别:
A、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B、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借记“银行存款”、“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C、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交纳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房产税是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一种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车船税是以车辆、船舶(简称车船)为课征对象,向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在我国领域和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而征收的费用。
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或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科目。
(六)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职工按规定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由单位代扣代缴。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企业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其他应交税费
『伍』 财税[2012]6号文件: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征收营业税。探矿权、采矿权、海域使用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印花税
探矿权、采矿权、海域使用转让时签订的转让协议需征收印花税。而契税是针对不动产转让时征收的税种,不在上述使用权转让范围内。
『陆』 转让海域使用权如何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二、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因此,贵公司出租海域使用权属于销售无形资产。
在适用税率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因此,你公司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如果你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柒』 购买海域需要交什么税、费
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明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内自然资源使用权营容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号)明确,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注释中增加“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子目。
该文件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从2012年2月1日以后发生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征收、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均依法征收5%的营业税。
『捌』 海域使用权没有用能不能摊销所得税前扣除
海域使用权没有用,不能摊销所得税前扣除,使用了再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上述规定实质上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符合相关性原则,企业税前扣除的相关成本、费用等项目必须与取得的应税收入直接相关。因此,对于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税法不允许其所计提的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玖』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用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缴纳土地使内用税问题的通知》(容(1989)国税油字第2号)规定:“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和公司使用的土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管理征收。使用的土地在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和直接征收单位所在地的,由分局和直接征收单位管理征收,还是由当地市、县税务机关管理征收,由主管分局和直接征收单位与当地市、县税务局协商确定。”
『拾』 企业需要交哪些税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个版税
2、个人独权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3、合伙企业(经营):增值税、附加税、股东分红个税
4、合伙企业(投资):股东分红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