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典法知识产权
1. 民法典知识产权有几种
从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衔接模式来看,目前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三种方式:纳入式、糅合式、链接式。其中,纳入式即将知识产权全部纳入民法典之中,使其与物权、债权、继承权等平行,成为独立一编,以《俄罗斯民法典》为代表;糅合式即将知识产权视为一种无形物权,与一般物权进行整合,规定在“所有权编”,《蒙古民法典》就是其中一例;链接式则是在民法典中对知识产权作出概括性、原则性规定,知识产权仍保留有单独立法(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这种方式以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为代表。
2. 法学(民商法方向)和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有什么区别
法学(民商法方向)和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的区别:
(1)两种立法的价值趋向不同
民商法立法的目的在于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立法的立脚点在于充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的个人利益,而不是侧重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知识产权法来说,立法的目的则在于维护和实现整个社会或者全人类的公共利益,为了达到此目的,必须依法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和利益。
(2)法律内容存的差别
民商法主要是实体法,而知识产权法中除了关于权利的实体性规定以外,还同时有大量的程序性规定,可以说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
知识产权法中的大部分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任何人,包括权利人在内,都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和执行。
(3)责任的产生方式不同
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中对责任的不同规定,实质上是两种法律中的权利不同属性的反映。
民商法把承担责任的方式紧紧地限定在民事责任的范围中是合适的。
对于知识产权法来说,由于知识产权并不是简单的私权,反映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肯定应该存在差别,这样是合理的,也反映着两种法律的差别。
(4)承担的责任不同
商法比较偏经济方面,有很强的技术性(会涉及较多经济学内容)。
知识产权法专业毕业的学生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
3. 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
1、知识产权法和民法的相同点:
作为法律,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具有某些相同或者相似之处。
1)两种法律都是以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为杠杆,以权利和义务为手段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都是以确认和保护权利为中心展开的。
2)在知识产权法中,当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转让自己的权利时,与他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成为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将依据债和合同的原则来处理。这种现象可以看作是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的交叉。
2、两种法律的区别:
对于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来说,差异大于共性,两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1)两种立法的价值趋向不同
2)两种立法的结构不同
3)两种法律的属性不同
4)两种法律的内容存在很大差别
民商法主要是实体法,而知识产权法中除了关于权利的实体性规定以外,还同时有大量的程序性规定,可以说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当然,这里的程序法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依法获得和保护的程序。
其次,知识产权法中的大部分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任何人,包括权利人在内,都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和执行。在知识产权法中,关于权利的取得和保护条件等方面不提倡个人的意志自由和个人的选择,更不可能遵从某个人的个人意愿。即使在权利的使用和转让中,虽然允许权利人可以通过与他人签定协议来行使使用权和处分权,但是,同样对可以转让的权利类型和转让方式作了限制,权利人必须遵守。如人身权利不可转让,有些权利甚至不能继承。这与民商法的立法精神和尊重个人意愿的作法相差很大,完全不是一种价值趋向。
第三,责任的产生方式和承担的责任不同。
对于民商法来说,产生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违约和侵权,其中又以违约为主,因为违约责任产生于交易过程中,属于民商法的主要内容。对于违约责任来说,当事人之间只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侵权责任来说,关于承担责任的方式,民商法中也只是规定了承担责任中的民事责任部分,如果侵权人在侵权中造成了他人人身及财产的严重伤害和损失,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话,则有刑法单独处理,不再属于民商法的处理范围,即在民商法中不含有行政和刑事责任。与此不同的是,对于知识产权法来说,虽然也同样存在着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种责任形式,但是,知识产权法只规定了侵权责任。在权利使用和转让一节中,由于是和民商法的交叉部分,直接按照民商法中的违约责任处理,就没有另做规定。在侵权责任中,同时规定了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承担责任的形式,这三种形式的使用范围和程度又各不相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⑴只承担民事责任;
⑵只承担行政责任;
⑶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承担行政责任;
⑷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承担刑事责任。
这几种情况在实践中都是具体应用的,相比之下,第一种情况使用的程度高一些。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中对责任的不同规定,实质上是两种法律中的权利不同属性的反映。作为私权和私法,民商法把承担责任的方式紧紧地限定在民事责任的范围中是合适的。而对于知识产权法来说,由于知识产权并不是简单的私权,知识产权法也不是简单的私法,甚至可以被认为是半公半私的法,这样,反映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肯定应该存在差别,这样是合理的,也反映着两种法律的差别。
5)两种法律中的权利存在重大区别
两种权利的性质不同
两种权利的形态不同
4. 关于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
学术界对于知识产权和民法典的关系尚有争议,但目前中国是把知识产权法纳入了民法体专系。注:中属国现在还没有民法典,之前一直是《民法通则》,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开始施行,民法典预计2020年颁布。
5. 知识产权是否应该纳入民法典分则
学术界对于知识产权和民法典的关系尚有争议,但目前中国是把知识产权法纳入了民法体系回。注:答中国现在还没有民法典,之前一直是《民法通则》,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开始施行,民法典预计2020年颁布。
6. 简答知识产权基本法与民法的关系
一、在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大背景下,探索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关系具内有重大立法价值容和实践意义。作为民事基本法的知识产权法,亦需恪守民法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作为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连接点之一,其在知识产权法上的适用反映了二者之间的密切逻辑关系,亦体现了知识产权法向民法进一步回归的趋势。
二、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十分关注,但对作为一个学科的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的研究却较为薄弱。在我国民法典制定之际,作为民事基本法的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制定存在密切联系,贯穿于民法典制定始终的民法基本原则亦为知识产权法所遵循。刘春田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法制的运作,一直处于民法的阳光普照之下。离开民法的制度观照与理论滋养,知识产权的实践寸步难行。
7. 2017司考,新《民法典》修改了的法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部分的吗
没有 改的是民法总则部分
8. 知识产权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
属于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
9. 司考为什么要把民法和知识产权法分开
侧重点不一样,民法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