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所有权如何确定
① 林木所有权和林地所有权的意思和区别
一、所有权属性不同:
1、林木所有权权利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林地所有权主要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二、概念不同:
1、林木所有权是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使用权是指根据合同或有关规定,使用他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力;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也不是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而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由非所有人行使的权能。
2、林地所有权也称林权,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法律确认的对森林、林地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森林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理权以及对林地的使用权。中国森林主要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厂矿、农场、牧场等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树木,归种植单位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集体所有。农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和集体组织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树木,归农民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山林树木,或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以及其他部门、单位的林木,由县或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书,登记造册,确定和保障其所有权。
② 关于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
使用权不能继承,除非权利人仍然同意由死者家属使用.
③ 林地权属确认是哪一级政府认定如何确权的
林地的权属,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确认的林业主管部门确权发证。绝大部分由县级政府确权证。
具体是县级政府还是县级以上政府发证,要看该林地的管理权限属于哪级政府。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3)林地所有权如何确定扩展阅读:
《森林法》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④ 林地权属证明如何写
林地权属证明
我村村民:XXX ,
身份证号:XXX ,
因为 XXX,需要采伐坐落在XXX的林木,采伐树种为XXX ,林木平均树龄XX年。
四至界限东至:XX ,西至:XX ,南至XX,北至XX,共计XX株。树木属于该村民本人所有,林地不在公益林区内,四至界限清楚、权属无争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村委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4)林地所有权如何确定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⑤ 林地的所有权归谁
国家
⑥ 林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中华来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据此,山林的使用权登记在你名下,就归你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朋友使用你的山林使用权属于使用权变更,依法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由于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使用权变更没有法律效力,山林的使用权仍然属于你。
⑦ 林地所有权问题
林地所有权是归村民小组所有,不归个人所有。个人拥有的权利只有林地使用权,如果是征用林地,应该办理了征占用林地手续,并且已经给予了林地所有权人林地补偿。而且这个林地已经不是林地了,应该是建设用地或建设用地或工业用地,所有权应该属于所有了吧。
林地所有权应该是或集体。林地所有权:是指所有者对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主体是和集体。林地使用权:是指所有人根据林地的特征(性质)进行利用的权利。主体是、集体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一条规定,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的国有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使用权证,确认草原使用权。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负责保护管理。集体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确认草原所有权。依法改变草原权属的,应当办理草原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⑧ 林权证上的林地是否所有权人永久性拥有
不是。我国林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林地不得买卖。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林地、林木,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是所有权的拥有者。
国家依法将国有林地、林木无偿划拨或者有偿出让给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是该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拥有者。
公民个人以承包方式取得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国有森林、集体所有的森林的经营权以及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树木,承包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个人享有的国有森林承包经营权或集体森林承包经营权,依承包合同确定林权内容。
(8)林地所有权如何确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⑨ 农村林地所有权以什么来衡量
去法院告下吧,给他一个威吓,虽然执行效果可能不显著。
1.他去你家林地挖地,内已侵害了你的财产容权利,侵犯了你的林地承包权。
2.侮辱你家人,侵犯了人格尊严。这个要有些证据,比如村里人居委会的证明啊、给你家写的什么侮辱性质的信啊、或是录音录像什么的。
⑩ 农村集体林地权属问题
不需要,自留地来的矛盾都是侵权引源起,自留地早已与分配时就已经完成确权行为,村里应有原始分地记录,如发生矛盾,调取自留地分配原始记录,都有尺寸位置的详细说明,对方是否侵权一目了然,所以不需要再次确权。
如发生在兄弟姊妹内部的侵权行为,在没有内部划分清楚的情况下,或者申请村里相关部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是站在公正处理的角度,情况都可以推理清楚。
自留地确权一般是村集体统一申请确权,政府和法院都不会受理单个村民自留地确权(法律没有规定单个村民确权条例,因为在分自留地时已经由土地管理部门按大家庭成员合计田亩确权好了,并且都登记造册,所以原则上不再受理细部划分的确权申请,如果受理了是因为办事员不懂政策法规,所以也不会有结果,遥遥无期。),但是政府和法院都可以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并做出公正裁决(前提是案宗处理人员是否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