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
Ⅰ 土地使用权的开始摊销时间新会计准则中提到了吗
企业会来计准则——第十七条源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故无形资产摊销一般从取得当月开始摊销。
Ⅱ 企业有关土地使用权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有( )。
[答案]ADE
[解释]B选项,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内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不应当计容人所建造的厂房建筑物成本,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C选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Ⅲ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1.投资性房地产,是为了嫌取租金或者为了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用于以增值为目的的或用于内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其他情况下都是作为无形资产的.(注意:确认条件就不说了)⑴.如果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分:①外购的②自行建造
列如:2007年4月20日乙公司购买一块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款为2000万元,支付相关手续费30万元,款项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企业购买后准备等其增值后予以转让。
2007年4月20日购入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2030
贷:银行存款 2030
如果是无形资产:
2.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销售的房地产是容应该作为存货核算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准备建造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屋建造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记入所建造物的成本.
Ⅳ 小企业会计准则自建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如何摊销
自建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摊销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
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7、企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那么要计提摊销,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章节讲到的需要计提摊销的情况)
9、企业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那么不需要计提折旧.
Ⅳ 在新会计准则中提到了土地使用权的开始摊销时间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故无形资产摊销一般从取得当月开始摊销。
Ⅵ 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到底记不记无形资产最新会计准则怎么规定的谢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企业通过划拨无版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应权确认为“无形资产”,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支出(如缴纳配套费、土地储备金等)应计入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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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5年。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计算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凡合同有年限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无合同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拓展资料:
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大型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和开办费,它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Ⅷ 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企业通过划拨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支出(如缴纳配套费、土地储备金等)应计入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借:无形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购入)
或实收资本(投资者投入)
(8)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四条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 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第六条 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第七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Ⅸ 新会计准则下土地是否要计入房产原值纳税
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
,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处理。也即,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时,
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
土地使用权帐面价值不计入建筑物建造成本。
由以上三点推论出:从2007年实行新会计准则后,会计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内容不含土地使用权数额,也即,房产原值中不含土地使用权数额。缴纳房产税时,
土地使用权可以不计入房产税计征基数。以上观点是否正确?答:《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应用指南:
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
,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根据指南规定,确实可以将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不记入建筑物成本,仅仅指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其他的如: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这里还应该将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计算缴纳房产税。
Ⅹ 会计中土地使用权能不能确认为小企业的无形资产
符合条件的可以,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定义的无形资产范围中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