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知识产权出资比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相关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办法》明确了两种审查工作机制。一是对于技术出口中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按照知识产权的不同类型进行归口管理,由相应的国家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审查。二是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由相关安全审查机构根据拟转让的知识产权类型,征求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审查决定。
Ⅱ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专利局是什么隶属关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简介:原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简称中国专利局)是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就是说,同一个机构,之前叫专利局,现在叫国家知识产权局,改名了而已。
Ⅲ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是指什么
你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专利工作,按照现行的国务院机构设置,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Ⅳ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多少
国科发火「」32号: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所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研发费支出占比是按三年合计发生的研发费总额与三年合计销售收入的占比来计算的。
科学是发展的重要内在推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4)国务院知识产权出资比例扩展阅读:
为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2008年1月1日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也规定了很优惠的税收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一)规定,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Ⅳ 专利推广应用需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吗
不需要,专利推广应用属于市场经济行为,不需要行政审批。当然,如果该技术属于具体的行政审批范围,那么需要审批的整个项目,但也不是审批该专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企业,属于职务发明的,专利实施后应当给予发明人一定的奖励。
此外,还应当明白,专利实施不仅不需要行政部门批准,反而不实施会导致行政干预,这在专利法上称之为“专利强制许可”。[资政知识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Ⅵ 知识产权局归哪个部门管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
三定方案见词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6)国务院知识产权出资比例扩展阅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商务部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商务部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及国内立场的协调等工作。
3.与国家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Ⅶ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____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法规定如下: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版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权。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什么区别
《专利法》所称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直属的行政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辖国家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
Ⅸ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是什么时间颁布的
2015年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版。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权,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四年稳居世界首位,商标注册量保持世界第一,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但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特征明显,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等问题仍然突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越来越高。意见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迫切需要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