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入股
⑴ 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作价出资入股公司吗
这个可以的,因你是入股而不是买卖,也就是说你没有改变土地属性的性质,比如参与合作社,公司种植等,目的分享红利,这个可以。
⑵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账务处理
评估报告,如果投来资源者与被投资者达成协议价300万元,连评估报告也不用了,只需一个投资协议,但为了避免以后纠纷还是做一个评估报告较好;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实收资本300;他们初始购买价200在你们企业不用反映,如果他们是企业他的账面借长期股权投资-300贷无形资产200贷资本公积100。用于联营的土地投资不用交税
⑶ 土地使用权出资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区别
1、两者本质不同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
2、两者土地使用权持有者不同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
3、两者土地使用权的权力不同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而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3)土地所有权入股扩展阅读: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这四种方式。而与此相对应地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以及作价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这四种类型。
发起人出资成立公司他们是最初的股东,这种情况下叫出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以财产权置换股权,入股时公司一般已经存在。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级土地市场,这个市场由国家垄断,只能由政府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卖给土地使用人的行为,这个市场卖方只有一个就是国家,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都是最高使用年期。
⑷ 土地怎么参与企业入股呢股份怎么算呀
分红计算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xx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
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土地入股与分红有什么联系
农民每年依照《入股(股份合作)合同》按股份分红,拿土地入股的农民可以组织起来推选股东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进入开发企业的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土地入股让农民成了“产业股东”的做法,好就好在“双赢”上:既维护了开发企业的利益,避免了农地短期流转影响开发企业的投资热情,而农民成了股东,容易与开发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更利于规模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同时,又确保了当地农民的长远利益。首先,土地虽然流转了,但农村原有的以土地和乡村文化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并未破碎,农民“还能在家门口种自己的地,赚公司的钱”;其次,农民每年按股份分红,为长远生计提供了“保险带”;更为重要的是,拿土地入股的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了加强,可推选股东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进入开发企业的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农民收益兑付的监管职能。
农民拿土地入股,不仅适用于农村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土地流转,对城镇化浪潮中征用农民土地搞公共设施建设和房地产项目开发,也有极大的借鉴价值。因为人的城镇化,离不开对失地农民的利益保护。而这也正是在大力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⑸ 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这句话的意思
土地房屋的所有权归被投资单位。权属已变更,要交契税。
被投资单位就是承受人。
以土地房屋抵债,意思是已经将土地房屋转让给债权人了,权属已变更,所以要交契税。
⑹ 土地入股的定义
土地来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源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就叫土地入股,入股各方再从营利中取得各自的报酬或收入。我国城镇国有土地的入股大致有这样几种形式:一是国家直接以国有土地入股,国家以分红的方式从经济上实现其所有权;二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与投资者入股进入房地产开发,双方对建成后的房屋或房屋销售收入进行分成;三是原来行政划拔的土地入股。土地入股需要进行土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