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使用权的房子能退吗
A. 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永久使用权,这样的房子住的安全吗我也不懂
请问你房屋性质是什么?国有划拨还是集体所有制的?
集体所有制的房屋是没有产权的,只有使用权的,一般是农村用地;
国有划拨或商品房性质的一般是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有了房屋产权你才是真正的主人,遇到拆迁还可以得到补偿,但是如果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话,也可以住,不能进行房产买卖交易,但是以后涉及其他问题就会很麻烦。
B. 房屋的永久使用权指的是什么
所谓复永久使用权房是指不能办理制房产证,但合法使用土地而又经规划部门许可的在建和已建楼房,通称使用权房。
它与产权房的主要区别是:
1.由于开发商没有全部办齐五证二书,房管局不认可房屋完全产权,但确认其使用权。
因此这类房产不能规范上市交易,不能通过交易获得完全产权。只能让渡使用权,所以又称使用权房。
2.使用权房可以让渡,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交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所以只是合同交易。
3.使用权房是合法房产,其使用权得到确认。只是小产权,所以价格比产权房要低。除了产权不到位以外,其他方面的功能基本上不受影响。但不能用于诸如抵押贷款等必须使用产权证的项目或场所。
4.一般不会有陷阱,应使用规范的合同。
C. 我离婚可以提出承租房可以申请永久使用权吗
那要和对方商量同意,可以申请永久租房。
D. 永久使用权的房子拆迁问题
如果原来产权单位已源不存在,对该房屋的拆迁只能按照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对待。但是如果该房屋使用人只有这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一般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迁人应为其安排住处或将建好后的安置房供原使用人继续租住,但是使用人要支付相应租金的。
永久使用权,在法律法规上并无规定,和土地使用证不一样,不存在房屋使用权证这一说。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
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E. 使用权房子到年限了会收回吗
我国是土地国有,买房子实际是国家土体使用权的出让,所以我国房屋有内产权年限。
《城市房地容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F. 买下房屋使用权可以终身居住吗
一般最高是70年,但是如果是二手房的话眼看元房主是什么时候买的。
参与物权法起草的一些人士表示,公众首先要明确,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不同。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宪法和物权法保护,没有期限限制。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目前规定的住宅用地最高使用年限是70年。
拓展资料;
交易形式:
公房承租人之间以互补差价的方式互换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有偿转让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 公房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 房屋使用权交易的条件及办理手续: (1)持房屋使用权上市交易一方当事人应当是公有住房合法承租人。
(2)房屋使用权交易,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双方持下列①-④项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办理房屋使用权互换、转让、转租手续。
①申请书;
②双方当事人身份证;
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及共居人、合居户同意意见书;
④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人同意意见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当事人双方须按规定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交易及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房屋使用权互换、有偿转让、交换住房产权前,公房承租人须结清房屋租金和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应由承租人交纳的各项费用;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的,住房产权人亦应结清应当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等与该房屋管理有关的各项费用。
(4)房屋使用权互换、有偿转让、交换住房产权后,该房产权性质不变,新的承租人应当与出租人重新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5)通过房屋使用权互换、有偿转让和交换住房产权方式取得房屋使用权的新承租人,可以将房屋使用权再次上市交易。
(6)公房承租人将其所承租的公房转租给他人使用的,应当向原出租人进行备案。转租人继续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原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7)合居户公房承租人将其拥有的房屋使用权上市交易的,在同等条件下,合居另一方有优先权。合居户公房承租人将其拥有的房屋使用权上市交易,不得侵犯合居另一方对共用部位和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权。
(8)可能将公有住房转租给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也可以将公有住房转租给廉租户,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使用权买卖的风险 使用权买卖实际上是限定在直管公房的范围内,这不包括已购公房、商品房和私房,也不包括产权不明的房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违规开发商和房屋中介的介入,使得使用权买卖变成欺诈或诈骗的高发区。一套房子几十万元,对购房人来说都是一辈子的积蓄,购买房屋使用权被骗的购房人大多数是被拆迁户,很多购买所谓使用权的购房人血本无归,甚至沦落为无家可归的地步。
G. 房屋永久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房屋永久使用权,如果等同于所有权(如宅地基使用权)。按照《继承法》,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但是,如果这种永久使用权属于公租性质或国家、集体福利性质,则在使用人死亡时自动终止,不可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 公民的收入;
2.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H. 请问20年前的外企房,房产证上是“永久使用权”的房子,买家接手还能拥有永久使用权还是多少年
很明显,这是概念被抄混淆了。房屋,本身就是永久产权。但是土地,绝对不是永久产权。住宅最高出让年限是70年,商业的是40年,工业及公共综合用地是50年。当然硬要牵强点说,确实有一种属于“永久使用的地”那就是划拨地(划拨地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单位或个人,但房产交易时,地如果是划拨的,是要交土地增值收益金)。
所以,房子和土地虽然密不可分,但其实是两概念。房子归住建系统管,土地是归国土部门管的。
I. 永久使用权和产权证的区别是什么买了没有房产证的房怎么办会有什么影响吗
1、永久使用权,就是在一定期限内,你有权使用该房子。产权,就是房子属于你的,你可以转卖、继承、赠送等。
2、没有房产证,要么退房还款,要么继续住下去。
3、房屋不是你的,说没有就没有了,而且还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