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工的工程所有权归属
⑴ 房屋竣工后开发商不给工程款,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办
首先,施工队建设的楼房是不属于施工队所有的,还是属于开发商所有。
其次,专解决要么属把开发商磨的给你钱,要么打官司要钱。
最后,打官司要钱的话,还要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就是验收合格后应当交付50%工程款而没交付的责任。要承担应为该部分款项未交付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⑵ 某工程未结算完,工程款尚欠2千多万,该工程所有权应归属于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已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并不在缺陷保证期内的,建设单位在还款期限内,拒绝还款的,施工单位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处置该工程,并优先获得赔偿
所有权应该还是建设单位的
⑶ 未交付的工程占有权属哪方
最交付工程占有权属哪方?未交付工程占有权属于甲方,属于甲方
⑷ 合同上没有说明不交工就不付工程款。法律认可吗
合同上面虽然没有说明不交工就不付工程款,但应该还有其他的制约条件。如未尽事宜,协商处理等。所以法律上来看要从多个层次多个方面去确认。
⑸ 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对在建工程的权利是 所有权还是债权
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对在建工程的权利是所有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回定的物享答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它是一项基本民事权利,也是大多数经济活动的基础和目的。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权利来自于物权中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
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又称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权能,是指所有人对其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权利。
(5)没交工的工程所有权归属扩展阅读:
债权与所有权不同,所有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
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
(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⑹ 请求法律援助:没交工、没验收的工程在建设方宣布破产后,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一般不算建设方财产,建设方其实可以理解为提供加工服务,具体看当时合同约定。 鉴于你补充了描述,我再说下: 1、一般情况属于破产财产,属于破产企业的在建工程; 2、楼下说的留置权我觉得难度较大,因为你承建的工程肯定是在破产企业场地范围内的; 3、诉讼时效问题,就不晓得这么多年你们有没有及时对账了,至于破产企业给你的几千元每年可以视作认可你的债权,但是毕竟只能间接说明,如果你有开收据的话那情况还好些。 4、至于少你的钱,那只能视作你拥有破产企业的债权了,需要到破产管理人处去申报。至于受偿问题,好像有个文件说工程款是可以在对应工程变现范围内优先支付的(具体你可以去查下),如认定优先支付,那么欠你的钱估计能收回个大部分,如不能认定优先支付,那么你必须等破产企业财产扣掉抵押、职工内债、社保、税务后才能受偿,一般只能拿到一点点甚至没有。 有什么不懂的你可以继续补充,希望可以帮到你。
⑺ 已完工未交工的工程被侵权,怎么维权
当事人的权益被侵权抄,可以到法院起诉袭,要求侵权人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⑻ 未交工的房产产权归谁所有
按照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证是认定房屋所有人的唯一凭证,严格意义上讲,三方都专不是房屋所属有权人。但是如果您已经签订合同,并且已经交纳房款,您作为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 不知道不能交付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房屋具备交付条件的,您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
⑼ 工程未交工前,出现的工程重大问题施工单位是否承担责任
一定的
⑽ 施工方交房之前所有权归谁
《消防法》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版设单位应当向公权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