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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的主体

发布时间: 2021-01-26 17:40:15

Ⅰ 什么是著作权主体

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1、作者首先是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①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②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③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其权利是第一位的,即享有完整的和原始的著作权。
2、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视为作者。
凡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Ⅱ 哪些主体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

哪些主体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著作权不仅仅有保护客体,对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我国也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在大家疑惑自己的作品能不能申请著作权保护之前,先来看一下哪些主体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著作权保护著作权保护分两类,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著作权的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了作品的人。哪些主体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1,公民。创作了作品的公民可以是作者,作者可以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人。是由法人主持,并代表法人的意志进行的创作,并且由法人的单位来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可视为作者;3,非法人的单位由非法人的单位主持,代表着非法人的单位意志来进行的创作并由非法人的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4,外国人。是外国人的作品并且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可以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1)国家接受的已故的作家遗赠作品的著作权;(2)古籍的作品没有作者或者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了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哪些主体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Ⅲ 著作权中保护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什么

著作权中保护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什么?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保护中保护的对象分主体和客体两部分,那么著作权中保护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什么?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和客体一、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著作权中保护的主体和客体大致为以上内容,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Ⅳ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它的客体主体是什么

我们听说过很多的专利权,但是我们还经常听见著作权,一般是发布一定的作品的著作权,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大家应该都是很少听见,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它的客体主体是什么?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它的客体主体是什么?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主体是什么?(一)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二)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关于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它的客体主体是什么?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软件著作权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Ⅳ 试述著作权主体有哪些 急急

1.继受主体 通过继承、遗赠、赠与、转让等继受方式取得著作权的主体,称为著作权继受主体。人身权是不可以继承、转让的,所以著作权继受主体往往只享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它是不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2.继受主体分类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著作权继受主体主要包括下列五类。 (1)继承人 原始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在保护其内的财产权,依照我国的《继承法》的第三条的规定转移给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 (2)承受人 原始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作品在保护期内的财产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3)受贵赠人 这类继受主体包括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之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5)国家 国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成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始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二、特殊的继受主体――国家 国家作为特殊的著作权人,是由国家本身的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当它从事商业活动,参加民事流转时,其行为则属于民事上的行为,这时的国家可以成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当事人的权利,承担当事人的义务。由于国家不同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人,它仅享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这是对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的资格的充分肯定。除了我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的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的情形外,一般而言,国家还可以在下列几种情况下成为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著作权主体: 第一,根据我国的民事法律的规定,公民对自己的财产权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自由,当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将自己的著作权捐献给国家时,国家就可以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第二,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在生前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将著作权遗赠给国家,当国家以受赠人的身份依法定程序取得著作权时,便成为著作权主体; 第三,国家可以通过与著作权人签订转让授权合同,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手中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 第四,国家可以成为作者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第五,依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精神,国家还可以成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著作权的主体。

Ⅵ 著作权的主体分类规定

著作权的主体分类规定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者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制度。下面来看看著作权的主体分类规定。著作权的主体分类规定一、著作权的主体分类规定(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创作,是指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了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不受自然人行为能力状况的限制,但创作成果必须符合作品的条件,创作主体才能取得作者身份。创作本来只能是具有直接思维能力的自然人特有的活动,但单位也可在特定情形下通过其特定机构或自然人行使或表达其自由意志,因而单位也可被拟制为作者。著作权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单位被视为作者时,可以成为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享有作者权利,承担作者义务。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都可作为认定作者的证据。(二)继受人继受人,是指因发生继承、赠与、遗赠或受让等法律事实而取得著作财产权的人。继受著作权人包括继承人、受赠人、受遗赠人、受让人、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和国家。继受著作权人只能成为著作财产权的继受主体,而不能成为著作人身权的继受主体,因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三)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即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的;2.其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30日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一)演绎作品的概念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创造性劳动而产生的作品。改编,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翻译,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为另一种语言文字;注释,是指对文字作品中的字、词、旬进行解释;整理,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的已有文字作品或者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化的加工。(二)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是一种重要的创作方式。演绎创作所产生的新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三、合作作品的着作权人(一)合作作品的概念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其构成要件是:1.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2.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主观合意。合意,是指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的意图,既可表现为明示约定:,也可表现为默示推定;3.有共同创作作品的行为,即各方都为作品的完成作出了直接的、实质性的贡献。(二)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果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如共同创作的小说、绘画等,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人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如果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如歌曲,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Ⅶ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及客体分别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及客体分别有哪些?著作权保护,是法律赋予著作权利人一种权利,著作权的保护可以让权利人在其创作的作品在合理的时间内能够获得回馈,能获得专一性的价值赋予,通过法律保护,让更多的人有意愿,有激情去从事著作创新,丰富知识产权,下面我们就告诉大家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及客体分别有哪些?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及客体分别有哪些?一、著作权保护的主体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关于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及客体分别有哪些?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申请著作权保护,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专业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Ⅷ 国内著作权主体和外国著作权主体的差别和联系

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联系:著作权主体都是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1)保护条件不同: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据著作权法直接 取得保护;外国人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 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2)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中国作者的作品的首次发表,指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发表。对外国作者来说,其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指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又在中国 境内出版的,也被视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或外国人的作品未发表,但经授权改编,编译后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视为该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
(3) 著作权保护期的起算不同: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著作权保护期自首 次发表之日起计算。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其保护期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及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来确定。

Ⅸ 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什么,它的概念和内容有包含

一、作者作为著作权主体,这时候著作权主体就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他是实际创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取得著作权,不需要登记;但是作者经过登记之后取得的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证明其作者身份的初步证明,但登记不是作者获得著作权的前提。而且著作权的取得与行为能力无关,未成年人也可以称为著作权主体。
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时候著作权主体不适实际创作作品的人。《著作权》第11条第3款:“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真正创作完成作品的自然人对作品没有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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