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有权扣手机
㈠ 派出所是否有权扣留手机
在本案中,手机属于作案工具,可能留有重要证据,派出所有权扣留手机。
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等级的考试,如果是国家级的,那么作弊属于刑事违法,事情比较严重
㈡ 被派出所扣押我手机我有权知道犯了什么法吗
无权扣押手机
对于派出所扣押手机不返还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该派出所或者是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2)派出所有权扣手机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如果被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的,依法要予以退还,被扣押物品人可持扣押清单向公安机关查询。具体规定如下 :
第二百二十二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二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第二百二十八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㈢ 派出所有权利扣留手机很多天吗
一般说来,不会扣留手机的。如果有特殊案件需要,会说出理由再扣留的。
㈣ 派出所有权扣留学生手机吗
派出所是否有权扣留学生手机,要看这个手机的来源是否合法。
如果是财物,派出所必须扣押。
如果属于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则派出所不能扣押。
㈤ 警察有权利没收手机么
没有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5)派出所有权扣手机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第二十三条,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㈥ 被派出所扣留手机
不是被私人黑下用了就是没给好处呗!
㈦ 配合警方调查 警方有权利一直扣留我的手机吗
如果是留置盘查,抄《人民警察法》第9条赋予人民警察的对嫌疑人将其带至一定场所进行盘问的权力。留置盘查最多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留置盘查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如果是治安拘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㈧ 派出所有权利不做笔录直接立案扣押我手机吗
东西都还不给,肯定是生你手机压你手机,肯定是那个可变性啊,非常高的,你要明白。
㈨ 派出所有没有权利征用当事人的手机
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是没有权利征用你的手机的。
但是,如果怀疑你有违法行为。
可以扣押和审查你手机里的内容。
包括查询你的通话记录和短信等。
㈩ 警察有权扣押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吗
无权扣押手机
对于派出所扣押手机不返还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该派出所或者是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10)派出所有权扣手机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如果被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的,依法要予以退还,被扣押物品人可持扣押清单向公安机关查询。具体规定如下 :
第二百二十二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二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第二百二十八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