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倒塌后土地所有权归属
Ⅰ 农村老房屋倒了,土地属于谁
这个倒了的老房子是你的吗?房产公证书的内容是什么?如果倒了的老房子是你家内的祖产与你从别人家手里容近期买来的,二者性质不一样,祖产的房子作为你有权拥有这个权利,在人家那儿近期买来的,你的权利就大大降低了.但是,做路经过要看路的"来路",如果是一条之富大道,你要支持而不为吃亏,如果是地方政府的"腐败路"那你吃大亏!
Ⅱ 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归属
无主的房屋倒塌以后,宅基地由村民小组收回。有主的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使用权仍然归房主所有。如果原房主已经不在本村居住,可以将此宅基地使用权有偿转让。
Ⅲ 房子倒塌二年后宅基地归集体属哪条法律法规
可以参考以下复规定。
《土地管制理法》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Ⅳ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发生垮塌后,这片土地是否还属于原产权人呢
宅基地作为复与房屋不可制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指专门用于建造房屋(住宅)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说,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在: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在法律概念上是一致的,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则是以承载住房为目的的土地,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
综上所述,宅基地上的房屋垮塌后,如果不管不顾,那就很可能失去了宅基地的性质,成了一般土地,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
Ⅳ 农村房屋倒塌,土地使用权归个人吗
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分配到的宅基地用户
Ⅵ 不可抗力因素房子倒了不能使用,业主是不是拥有部分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归谁
您可能对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概念有点混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内理法》和《确容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在我国,个人不能拥有土地所有权,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你的提问中“所有权”均应改为“使用权”。
第一个问题: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倒塌,土地使用权归属不变,还是归属于原业主。
第二个问题:使用权都有终止日期,住宅用地最长70年、商业用地最长40年、工业用地最长40年等。使用权的最长时限因用途不同而不同,与使用人无关。
第三个问题:土地使用权终止后,土地使用权回归土地所有权人。
第四个问题:业主有土地证,说明其拥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记面积的使用权。
由于篇幅问题,不能说的足够详细。希望给你起到参考作用!
Ⅶ 农村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会被收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越来越多的农民都进城买房了,使得家里的房屋闲置无人管理。目前随着宅基地价值的提升,农民越来越重视,虽然没在农村住了,但也不想宅基地被收回。听闻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会被收回,很多朋友就慌了,农村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真会被收回吗?
现行《土地管理法》同时还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可现实情况是,由于继承或历史原因,许多农民朋友在农村都拥有多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面积超过地方标准了,对于超出部分目前的处理方式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房屋不会被拆除,可继续使用,可当这些房屋倒塌之后,超出部分的宅基地将会立即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再重建房屋。
虽然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房屋倒塌好久了宅基地也没有被收回的情况,但按国家规定是可以收回的。所以,有房屋重建资格的朋友,一定要在宅基地被收回前建好房屋;没有房屋重建资格的朋友,可以在房屋倒塌前把房屋卖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
Ⅷ 房屋自然倒塌后土地归谁
要搞清房屋的权属及土地的使用权人.
房屋倒塌与土地可以同属一人,也可以分属不同人。房屋产权跟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房屋倒塌了,房屋产权不存在了。但土地使用权依旧不变。
Ⅸ 房屋倒塌后土地的权属归谁
土地是集体的,如果你不是该集体组织成员,就不具备在该土地上申请建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