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到期建筑物怎么补偿
『壹』 房屋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1、房屋的权属性质是所有权,不是使用权。
2、土地的权属性质是使用权。
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是70年,工业是50年,商业旅游是40年,如果是住宅土地快到期的话不影响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4、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什么是“两不一正常”呢?第一“不”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这是《物权法》149条讲的,自动续期,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所以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第二个“不”,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我们现在是按有偿怎么收费,无偿怎么收费,就是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我们不作出任何收费的决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的费用。第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贰』 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 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
使用权收回,地上建筑物可以看合同约定,否则自行拆除或者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叁』 业主的房产使用期满如何处理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建筑物。业主的损失由谁补偿
根据现行抄物权法的规定,住袭宅是你自己的永久财产,没有房产使用期满不满的问题,所以没有损失一说,自然不需要谁给你补偿。
你说的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吧。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位70年,商住50年,如果土地使用期满,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期满自定续期,但需要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但目前国务院尚无此规定,一些现在已经到期的住宅土地,还在免费使用。
另外,几十年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最重要的还是过好现在的日子,不要杞人忧天哦。
『肆』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地上建筑物怎么赔偿
没有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使用权到期建筑物怎么补偿扩展阅读: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伍』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 国家收回 有补偿吗 补偿金额是多少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较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较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较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较高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远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远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陆』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房产建筑剩余价值如何确定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你就只对建筑物享有产权了,如果国家没有建设计划,则回你需要按照当时答的土地出让金水平,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延续土地使用权。
如果国家有建设计划,比如修路、建设公共设施、拆迁建新楼等,就会取回你的土地,并按照你的建筑物的折旧,补偿你一些钱,然后就是你搬家走人了。
目前就这个政策,因为还没有到期房产,所以还没出什么事情,已经有人开始质疑这个政策的合理性了,等待下文吧。
『柒』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房产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你就只对建筑物享有产权了,如果国家没有建设计划,回则你需要按照当时的土答地出让金水平,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延续土地使用权。
如果国家有建设计划,比如修路、建设公共设施、拆迁建新楼等,就会取回你的土地,并按照你的建筑物的折旧,补偿你一些钱,然后就是你搬家走人了。
目前就这个政策,因为还没有到期房产,所以还没出什么事情,已经有人开始质疑这个政策的合理性了,等待下文吧。
『捌』 土地到期地上以后的建筑物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因此,非住宅建设用地作用权期限届满,如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而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因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其上的房屋所有权根据现行规定由国家无偿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