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地域性
A. 伯尼尔公约是否彻底消灭了著作权的地域性
当然没有啦,最简单的例子,哪个国家没签,就跟哪个国家没关系。。。。
B. 知识产权,有地域性吗 请解析下
必须有第一,一项发明创造在一个国家能够获得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在另一个国家也能够获得知识产权。
第二,专利独立。国家与国家之间对于是否授予专利权没有可比性。因为各国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
C. 网络著作权的地域性
著作权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权在依某国法律获得保护的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3]著作权多为自动产生,并非国家授权产生,所以有人认为著作权没有地域性。传统的著作权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别获得许可,传统的著作权法也没有域外效力。但是网络的出现,打破了这一规律。由于国际网络本身的跨国性特点,无法判断一件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据哪个国家的法律,应当在哪个领域内有效,因此网络著作权的地域性几乎不复存在了。网络上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电子商务的拓展也使人们可以打破地域进行图书订购,利用版权的地域性对抗“平行进口”等做法受到挑战,著作权的地域性受到动摇。专家认为,网络作品著作权地域性的消失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总冲突。”
专有性
著作权的专有性是指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许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该项著作权。[5]由于著作权不排斥他人创作类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对于专利和商标而言,著作权的专有性相对弱,但是这不等于著作权没有专有性。作品上网即意味着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权的占有权能就几乎为零。作品上网以后,作品在具有了无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时,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权的专有性。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使用者关心的是如何获得物美价廉的作品,他们获取的版权信息并不充分,对谁是版权人,作品的使用条件并不是很清楚,他们也不是很关心。真正的版权人却难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况,更不用说控制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另外数字化的拷贝不仅和原件一样完美,甚至经过特殊处理,比原件更好。这不仅为盗版产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间,更使版权人的经济权利无法实现。从这一方面讲,网络著作权没有了专有性。
D. 专利权的地域性
专利保护的地域性
专利保护不是无限期的保护,同时也不是不限空间的保护,地域性是专利保护最重要的特质之一,在有限地域内的保护即是对专利权的限制也是缩小了专利保护的范围和难度,能够更有效保护权利人的专利设计。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专利保护的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保护权的空间(国别)限制。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确认与认可的。
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保护权,就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但如果是加入了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的,情况另议!否则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
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即各国主管机关依照其本国法律授予的知识产权,只能在其本国领域内受法律保护。例如中国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或中国商标局核准的商标专用权,只能在中国领域内受保护,其它国家则不给予保护。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使用中国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不侵犯我国专利权,所以,我国公民、法人完成的发明创造要想在外国受保护,必须在外国申请专利;反之亦然。这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原则之一。
著作权虽然自动产生,但它也受地域限制,我国法律对外国人的作品并不是都给予保护,只是因为我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公约,履行这两个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保护这些公约成员国的国民作品;公约的其它成员国也按照公约规定,对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作品给予保护。还有按照两国的双边协定,相互给予对方国民的作品保护。
E. 著作权制度国际化与地域性保护的关系是什么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类,你提的问题涉及到著作权的特征这方面的内容,著作权的国际化与地域性是不矛盾的。
一、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巴黎公约》《世界版权公约》规定,地域性特点,是指在一个国家依法授予的权利,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二、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是指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在实质内容和申请审批程度上逐步简化一致和统一,日趋国际化。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特征还有无形性和易传播性),一方面使得本国产生的智力成果在国外不能取得当然的保护;另一方面,由于传播媒体、通讯工具的迅速发展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大量的智力成果十分容易越过国界而进入他国。如果不对这些智力成果进行有效的国际保护,势必会影响、阻碍国际贸易及科学技术和文化的正常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发展,反映了科技和经济国际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正因为如此,1883年世界各国就在巴黎缔结了《保护工业权巴黎公约》,并于1884年正式生效。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正式加入了《巴黎公约》。此外,我国目前已加入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性公约还包括:《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
顺便提一下如何取得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的问题.
著作权一般是自动产生的。作品完成后,不必向外国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根据有关原则获得有关国家的著作权法保护。
F.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的含义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的含义是:即除签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或知识产权双边互专惠协定外,经一国知识产属权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如专利权,在美国申请,只在美国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商标权,在日本注册,只在日本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要在中国获得保护,必须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请或注册,或者在中国直接申请或注册。著作权(版权)一般是自动取得,其地域性特征没有专利权和商标权强,如只要加入《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对成员国之间著作权人的作品都要按照本国著作权法进行保护,但如果在没有加入相关国际公约或没有签署双边著作权保护协议的国家,就无法获得保护,因此著作权一样具有地域性。
G. 知识产权地域性是什么意思
知识产权的地抄域性特征的含袭义是:即除签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或知识产权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知识产权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如专利权,在美国申请,只在美国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商标权,在日本注册,只在日本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要在中国获得保护,必须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请或注册,或者在中国直接申请或注册。著作权(版权)一般是自动取得,其地域性特征没有专利权和商标权强,如只要加入《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对成员国之间著作权人的作品都要按照本国著作权法进行保护,但如果在没有加入相关国际公约或没有签署双边著作权保护协议的国家,就无法获得保护,因此著作权一样具有地域性。
H. 尼泊尔公约是否消灭著作权的地域性
不会,只是保护加入这个公约的缔约国的著作权,没有加入肯定无法按这个走
I. 知识产权受到地域性的限制,但是什么不具有这个特征 a.著作权 b.商标权 c
著作权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