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表现
『壹』 侵犯财产所有权的刑法案例
财产所有权案例如下:某公路运输管部门对一辆无客运证而从事出租服务的汽车予以扣押。次日夜晚,车主方某潜入放置被扣车辆的机关大院,悄悄拨开大门,偷偷将被扣车辆驶离。案发后,对案件的定性,存在着争议。
案例分析:
方某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已被查封的财产,其对车已失去所有权,符合盗窃罪的条件,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方某故意转移已被查封的车,侵犯社会管理秩序,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
方某行为虽然违法,但现行刑法并未明文是犯罪行为,故方某不构成犯罪,但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分析结论:方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盗窃罪论处。
『贰』 财产所有权的特征有哪些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财产所有权的独占性。财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所有人的所有权不允许任何人妨碍或侵害,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财产所有权的全面性。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
第三、财产所有权的单一性。财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
第四、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性。法律不限制各项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期限。
第五、财产所有权的弹力性。财产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例如设定他物权。
『叁』 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第一、财产所有权的独占性。财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内所有人的所有权不允许任何人容妨碍或侵害,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财产所有权的全面性。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
第三、财产所有权的单一性。财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
第四、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性。法律不限制各项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期限。
第五、财产所有权的弹力性。财产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例如设定他物权。
『肆』 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包括那三方面
财产所有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请求确认所有权
指因所有权归属不清而发生争执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确认所有权。确认所有权只能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确认所有权是民法保护所有权的一种独立的方法,并且是其他保护方法的前提。
2、请求返还原物
指所有人在其所有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可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承担返还原物的责任。
3、请求排除妨害
指所有人在其所有物遭受损害和其所有权的行使遭受妨害时,可依法请求不法侵害人排除妨害,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排除妨害。
4、请求停止侵害
指所有人在其财产直接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如果侵害行为并没有直接造成对所 有人的财产的损害,或者虽然造成了损害,但是侵害行为已经终止,则所有人不能请求停止侵害,而只能提出其他请求。
5、请求恢复原状
指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害遭到损坏时,如果能够修理,则所有 人有权要求加害人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来的状态。加害人不修理时,所有人有权请求法院责令加害人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指所有人的财产遭受他人的不法侵害,致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或者 原物已经灭失,不能返还的,所有人可以请求不法行为人赔偿财产损失,亦可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赔偿损失。通过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等方法不足以补偿所有人的损失时,所有人在请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同时,可以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
以上六种方法中,前五种方法属于物权的保护方法,后一种是债权的保护方法。
(4)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表现扩展阅读
1、财产所有权
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财产所有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财产所有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这是中国现阶段财产所有权的三种基本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_中国人大网
2、财产所有权_360网络
『伍』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有哪些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物质财富为对象,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继承权等。简称产权。
财产权是人身权的对称。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一般可以货币进行计算。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在婚姻、劳动等法律关系中,也有与财物相联系的权利,如家庭成员间要求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财产权,和基于劳动关系领取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的权利等。财产权是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占有、支配、流通和分配关系的法律表现。不同的社会,有不同性质的财产权利。在资本主义国家,奉行的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公共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不同的社会和国家里,对作为财产权客体的财物种类的限制也不同。在资本主义国家,除已宣布为国有的财产外,几乎所有的财物都可作为私人财产权的客体。在中国,则财物依其属于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依其地位与作用,分别属于国家、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
财产权是很难界说的,但财产权又是(现在人类发展的长时期内)很重要的民事权利,必须要将之单列一类。在没有将知识产权和社员权从财产权和非财产权划出来时,通常说,以享受社会生活中除人格利益和身份的利益以外的外界利益为内容的权利都是财产权。只好说,以可以与权利主体的人格和亲属关系相分离的生活利益为内容、而又不属于知识产权和社员权的权利,均属财产权。这当然不是一个好的定义。
在确认财产权只包括物权和债权的情况下,也可以说,财产权是通过对有体物和权利的直接支配,或者通过对他人请求为一定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而享受生活中的利益的权利。
『陆』 偷东西是侵犯财产所有权属于民事违法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行政违法
偷东西在法定上讲是盗窃罪,触犯的是刑法,属于刑事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6)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表现扩展阅读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公私财物的特征是: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物也能够被人们所控制,也就能够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如电力、煤气、手机号码等。不能被人们控制的阳光、风力、空气、电波、磁力等就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
3、能够被移动。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4、他人的财物。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 。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
『柒』 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是
处分权是核心,其他三项权利都不能决定该物权的最终归属,也只是单纯或占有或收益或使用,某些情况下可以理解为他物权了.但处分权是决定自物权归属的决定因素.
『捌』 有关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案例
案例1:甲驾车违章,被交通机关将机动车扣留,停放于派出所内的停车场,甲于当晚将车偷偷开回家,后被公安机关发现。甲是否构成犯罪,何罪?
『玖』 侵犯自然人个人财产所有权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民事来赔偿责任,侵权损害赔自偿
参见《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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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第一、财产所有权的独占性。财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所有人的所有权不允许任何人妨碍或侵害,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财产所有权的全面性。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
第三、财产所有权的单一性。财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
第四、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性。法律不限制各项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期限。
第五、财产所有权的弹力性。财产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例如设定他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