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60
㈠ 最新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这种情况太多了,因单位的不同而不同。如学校教师为教学编写的教材,用于本回校教学;社会科学研答究人员为本单位研究课题所写的论文,用于本单位课题研究;记者为本报社、杂志社撰写的稿件,发表在报刊社的报纸、杂志上;剧团创作人员为剧团编写的剧本、曲谱,用于本剧团的演出等。
㈡ 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六条的区别
1、43条是对播放”他人一般作品“的总括规定,即未发表的作品,需要经过他人许可;已经发表的,可以不经许可,只需支付报酬就行。
2、46条是对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作品的特别规定,即无论其是否已经发表,均需要取得权利人许可。
㈢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怎么理解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第四十六条 计算机程序的合法授权使用者在通过正常途径无法获取必要的兼容性信息时,可以不经该程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和翻译该程序中与兼容性信息有关的部分内容。
适用前款规定获取的信息,不得超出计算机程序兼容的目的使用,不得提供给他人,不得用于开发、生产或者销售实质性相似的计算机程序,不得用于任何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该条第二款意思就是计算机程序的合法授权使用者可以破译该计算机程序兼容性信息,但是仅限于个人使用且只是用于计算机程序兼容的目的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注:现在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第四十六条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㈣ 著作权法共几章60条,于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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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内,鼓励有益于社会主容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庚午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2年3月《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草案发布,目的在于征集法律界专家、学者的意见。
中文名:著作权法
拼音:zhu zuo quan 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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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㈤ 法考客观题题型是什么
客观题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5)著作权法60扩展阅读:
报名客观题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等等。
㈥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指出: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犯行为的行为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指: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人,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证,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注:1、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复制品所在地;2、查封扣押地: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