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出资
① 股东以自有房屋所有权入股,需要交易吗
1、要从法律意义上认定厂房和库房是否是企业自有资产,必须从这些房产的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来判定,是企业的必须是企业法人的名称;否则不是企业的;
2、你所说是“法人名字”,如果理解为产权证上是法定代表人的名字,那这个房产是法定代表人个的产权,不是企业的自有资产;如果理解为法人企业的名字(此时产权证的名字应该是XXX公司),那肯定是企业的自有资产;
3、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这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是以这个房产产权入股的,产权证上原来是这个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名字,那入股后必须过户给公司,产权证上要改为公司的名字,产权归属公司所有,如果他们没办过户,那这个房产在法律上也是公司的产权,是没有过户的产权!这时股东因没办理过户要受到虚假出资的处罚!
② 婚后夫妻双方出资买房,可以把出资的比例写在房产证上吗
可以的,房产证可以明确写明,双方房屋产权比例的。默认是均分比例。
至于如何证明是自己出资的,你可以保留自己的银行流水等一系列出资凭证,如有需要让你老公签字,那么必须去公证处做所需要的公证才行。
③ 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子写老人的名字,出资方有房屋的所有权吗
需要分情况:
(1)对于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房产证名字写父母名字,那么房子所属权归父母所有。
(2)父母可以与子女签协议,表明子女出钱买房,房产证写父母名字,当父母去世后,
房产归子女共有。按出资额继承房产份额。
(3)也可以签协议,房产证写子女名字,房产归子女所有。在父母有生之年归父母居住。父母去世后,房产归子女所有。
根据《据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该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这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名字是你的,但若房子没有经过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是别人的,那房子依然不归你所有。
(3)房屋所有权出资扩展阅读
有证据,就可以将房屋产权归实际出资人所有。证据一般包括出资证明,多年占有房屋的事实。当然出资人现在也必须具备购房资格。
房地产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其中对购房者真正有意义的只有转移登记。
所谓“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变更时进行的登记。购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记在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才算真正获得了房屋所有权。
人们所说的“房产证”其实是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治社会,讲究证据为重,如果子女出资所购是二手房,建议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即使有不虞之事发生,付款单据也将作为为此房出资的有力证据,如果直接交付现金,则很难证明该房产的出资人是子女。
④ 投资人以房产出资的其财产权转移手续如何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以实物、工业产专权、非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确认实物产权的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凭财产所有权人的资产帐目,如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外购商品、机器设备等;另一种情况是,除所有权人的资产帐目外,还必须有政府机关发给的产权证书,如房屋、就必须有房产管理部门发给的《房屋所有权证》。 投资人以原材料、产成品、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出资,只要投资人与被投资人双方进行了实物清点交接,并办理了书面交接手续,就算办理了财产权转移手续。 投资人以自己所有的房屋资产出资,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如何办?现在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其理由是:投资人将房产用于投资后,就无权使用该房屋了,将来收回投资时也不一定是所投出的房屋。另一种意见认为,只转移“使用权”不转移“所有权”,其理由是:所有权转移要变更产权证,变更后的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就是被投资人的名称而非投资人的名称,这样,投资人就没有合法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他出资的。
⑤ 房产证是一个人的,房屋是三个人出资,房产归谁所有
房产证来是一个人的,房屋自是三个人出资,房产归房产证持有人,除非出资人能证明有他全部出资。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⑥ 房产登记在别人名下,所有权归被登记人还是实际出资人
房屋所有权证是房权所有人的唯一凭证。很显然,无论处于什么目的,已都是这套房屋的唯一所有人,当然!所有权和处置权都归已所有。
如果甲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是出资人,那么这也是债务问题,不能等同的将甲也认为是房权的所以人。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当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可以根据协商将此房产按份额由甲乙双方按份共有。
⑦ 儿子出资重建了父亲的房屋,重建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重建房屋的所有权归父亲。这种情形一般是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就拥有该房的所有权。重建后的老宅在其父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变化,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因此,该老宅仍属于其父所有。
儿子的出资一般是分两种情形考虑,一种是赠与父亲建房;一种是借给父亲建房,这种情况下父亲有房屋产权,但也有负债,应偿还儿子的建房资金和房屋增值利益。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房屋所有权出资扩展阅读:
房屋继承过户宅基地转移问题:
1、农村宅基地不及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
如果继承人户口迁出,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如果继承人户口未迁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3、宅基地共有权关系:
①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②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③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农村房产可以继承过户,但继承过户过程中,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只是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如果要办理农村房屋继承过户,继承人应该知道怎样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明白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属性。
⑧ 新物权法关于房产,房屋所有权是以房照为准还是以出资人为准
住房产权属于哪一个,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以及是否婚后取得。
出资人,如果名字不在房产证上,和房主不是夫妻关系期间出资,那么,出资人在住房产权上没有权益,
可以凭出资凭据,主张对房产证登记人债权,可以要求其还钱,这个法律支持。
⑨ 名义下的房产所有人和房产的实际出资人在房产上的法律效力究竟是怎样
1、对外也就是第三方,以房屋产权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认定其权益。
2、对登记产权人和实际出资人之间而言,双方的具体权益义务取决于可能证实的双方的约定。如果实际出资人向登记产权人主张权利,却又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
一般其主张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且双方的约定又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经法院审理后,可能会支持其诉求,比如把房过户。
(9)房屋所有权出资扩展阅读:
按照房产性质将房屋所有权分为以下几类:
(1)公有房产,即国家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国有房屋,
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国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2)私有房产,即公民个人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公民,包括华侨、侨眷、归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私人房屋。
(3)中外合资房产,即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政府、企业与外国政府、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拥有的房屋。
(4)外资房产,即外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所拥有的房屋。
(5)其他房产。其客体是不可归于以上种类房产的房屋,如宗教组织拥有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