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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有没有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1-01-23 10:16:01

㈠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质押

案例:某乡镇企业以该企业厂房为抵押向当地农行贷款,后因企业效益不佳,无力偿还贷款。经与该企业协商还款无效后,农行诉之法院,要求以抵押厂房折价清偿债务。法院支持了农行的诉讼请求,并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经农行申请,执行了生效判决结果。现农行欲将该厂房转让,却因该厂房所占用的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未能顺利实现。现就此案提出以下问题: 1、。 2、法院能否直接执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3、农行取得厂房后应依法办理何种手续后方可转让该厂房。 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按此条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乡镇企业厂房抵押后,厂房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同时抵押,农行对该企业抵押厂房抵押权的实现实际上也导致了该厂房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的转移,这就造成了由国有企业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局面。而《担保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由于国家实行征收是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唯一途径和法定程序,因而,未经国家征收,该厂房所占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因该厂房的转让而改变,农行所拥有的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拒绝履行,经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执行判决结果。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因此,法院有权执行该判决结果,但在裁定执行之前应先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执行。 至于农行取得厂房依法办理何种手续后方可转让该厂房这一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还规定:法院裁定予以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根据这一规定,法院在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就应告知农行办理土地征收和出让手续,而笔者也认为这条规定不失为目前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途径,农行可在判决结果执行后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和出让手续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顺利实现该厂房的转让。当然办理征收的前提是被征收的集体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㈡ 车辆质押期间.债权人有使用权么

他只能有占有权、优先受偿权、保管权;没有使用权

㈢ 质押物在质押期间 质权人有对质押物的使用权吗

根据[民法]、[物权法]有关规定:质押人对质押物品,无使用权。但质押期已过,而质押人没有收回,则质押物品归质押人所有,这时就有了使用权。

㈣ 车辆质押后使用权是否还是我

车辆质押后,你仍然享有使用权,但是你不能够使用,因为你丧失了对车辆的占有。出质以质权人占有物为要件。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你不能占有车辆,当然无法使用。但是,对方也不能使用车辆。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抵押后,你当然享有使用权,并且可以使用车辆。因为你仍然占有车辆。

㈤ 房屋使用权可以质押吗

房屋使用权不可以质押,必须是房屋所有权才能质押。

㈥ 房屋使用权能否质押

由于你公司一次性付了十年的租金,并签订的长期的承租合同,使这一使用权处于稳定状态,同时因为租金的全部支付,也使得使用权有了明确的价值尺度,从而使这一权能出现了特殊的变化,区别于其它房屋使用权,只要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得情况下,可以抵押。

㈦ 质权人可以对质物行驶使用权吗

质权人对质物享有质权,但是具体到使用权,法律并没有赋予质权人回可以拥有。
严格来答说,之所以能出现质权,是由于所有权人使用了其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而产生的,但是所有权人如果没有授权物的使用权,质权人仅仅对该物占有,并不能使用。
当然,只要你不弄坏人家的东西,就算你用了人家也不一定知道的。

㈧ 汽车抵押贷款。 我朋友把汽车押在我这,问我贷款的。那这抵押期间,车子的使用权是归谁的

这个是质押,虽然汽车已经交付给质权人,处于质权人的占有之下。但能否内使用,要依据双方贷容款质押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或者未经出质人同意,不得使用出质车辆。

《物权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五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第二百一十六条
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㈨ 权利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为什么不是法定物权

你好,个人认为质权是法定物权,权利质权是质权的一种,自然也属于法定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明确规定在物权法当中的,所以也是法定物权。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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