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特色产业所有权
A. 古代农业的土地制度
中国土地制度
中国土地制度沿革
1、 原始社会
氏族公有,集体耕种,平均分配
2、奴隶社会(夏商—春秋末年)
井田制,千耦齐耘
(1)实质:国王所有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2)表现:① “公田”:贵族占有; ②“私田”:分授给农夫,只有使 用权,没有所有权
(3)内容:①一切土地名义上属于国家公有; ②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世代享用,但不得转让和买卖;诸侯要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赋
(3)瓦解:齐 管仲,相地而衰征;鲁 初税亩,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
秦 商鞅变法,承认私人占有土地的合法性,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推动地主经济的发展
3、封建社会(战国—1840)
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
国有——“官田(公田)”
私有——
①自耕农土地私有制
②君主土地私有制
③地主土地所有制(豪强地主、士族地主)
土地来源:占有公田转私,获赐,兼并买卖(主要)
租佃关系:战国产生,汉代普遍
自宋代始,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
明清时期,租佃制普及全国,成为农村经济的主要形式
地租形态:劳役-实物(宋)-货币(明清) 农民雇工自主权积极性提高
人身依附关系:东汉豪强地主形成田庄,田庄的劳动者与田庄主形成强烈的人生依附关系。之后依附关系越来越减弱,特别是明清时契约纳租方式确立后。解脱出来的农民,生产自主权提高,提高了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4、清末民初(1840—1924)
封建土地所有制占主体(截止1952)
(1)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农民个体私有,平均主义
(2)辛亥革命:平均地权(理念)
5、国民革命时期(1924—1927)
目的:为发动农民反对军阀
政策:耕者有其田(口号)
影响:有利于开展农民运动、反对军阀统治
1927年党的八七会议,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性转变。
6、十年对峙时期(1927—1937)
目的:为了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
政策:1927 打土豪,分田地 ;
1931土地革命,农民土地所有制
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度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影响:巩固了农村革命根据地;使广大贫雇农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障,调动了他们革命的积极性
7、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1)进行根据地建设—大生产运动(抗战时期中共领导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的以自给为目标的大规模生产自救运动);军垦屯田
①目的:巩固农村革命根据地
②影响:陕甘宁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健康发展,成就显著。农业和工商业的产值迅速增长,人民负担大大减轻,军民生活明显改善。 大生产运动使根据地度过了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期,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2)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①目的:团结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
②影响:中共在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的情况下改变了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承认了地主土地所有权、地主对农民的债权和租佃关系。但对地主的封建剥削又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这一措施把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解放农民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即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有利于团结地主抗日,巩固了抗日统一战线。
8、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
目的:调动广大群众革命积极性
政策:1946-5《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变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耕者有其田
影响:加速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进程
认识:变革土地制度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是广大农民最迫切的要求。不解决土地问题,就不可能把广大农民真正的发动起来,也不可能完成反封建的任务。在国共政权十年对峙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当时的国内矛盾,分别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土地改革政策。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为适应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需要而制订的减租减息政策已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为了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中国共产党制订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是一个比较完善的土地革命纲领。
9、建国后(1949至今)
(1)1950土改 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按劳分配
①目的:新解放区农民迫切要求获得土地;为了彻底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
②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③特点:采取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
④影响:1952年底全国基本完成土改,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广大农民翻身解放,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
(2)1953-1956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农民土地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
1958后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大规模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
①方针和原则:积极发展稳步前进、自愿互利
②方法:典型示范逐步推进
③过程:互助组(社萌芽:土地私有、共同劳动)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半社:土地入股、统一经营)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完全社:土地归公、集体所有)
(3)1978 家庭联产承包制(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
大规模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
①主要形式: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
②方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改革后新体制实行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
③性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④实质: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使农村获得生产和分配自主权。
⑤意义: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凋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改革逐渐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发展。它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条件
中国近代史上中共 的土地改革或者
B. 有人建议农业应该纳入国有企业,对此你怎么看
这个建议是对还是不对,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怎么样,在这里,我没水平作出评论,只想对该建议的可行性,谈谈个人的肤浅认识。
C. 中国农业银行的所有制性质是什么
以下内容来自农行网站:www.abchina.com
本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上世纪回70年代末以来,本行相继经历答了国家专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等不同发展阶段。2009年1月15日,本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15日和16日,本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完成了向公众持股银行的跨越。
因此,目前农行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
D. 农业特色产业所有权颁证具体指哪些产业
农产品产业体系。包括粮食、棉花、油料、畜牧、水产、蔬菜、水果等各个产业,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
二是多功能产业体系。包括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物能源等密切相关的循环农业、特色产业、生物能源产业、乡村旅游业和农村二、三产业等,以充分发挥农业多种功能,增进经济社会效益。
三是现代农业支撑产业体系。包括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市场流通、信息咨询等为农服务的相关产业,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E. 资本主义条件下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资本形态是() A.产业资本 B.商业资本 C.借贷资本D.农业资本
资本主义条件下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资本形态为借贷资本。
借贷资本的使用,使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同一资本取得了双重存在。借贷资本对借贷资本家而言,是货币资本的所有权,并不会自行增殖,但可以凭借这种所有权获得利息;这部分货币资本以借贷形式到了职能资本家手中以后,就变成了实际执行资本职能的增殖手段,能够生产或实现剩余价值。
借贷资本在借贷资本家手中是所有权资本,不是职能资本;只有被职能资本家使用才成为职能资本。
(5)农业特色产业所有权扩展阅读
借贷资本市场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市场,它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
1、种类单一,商品市场由于存在着各种各样使用价值的商品,因而也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商品市场,而在借贷资本市场上,供应与需求的对象都只是单一使用价值的商品——货币资本。
2、数量集中,借贷资本的所有者并不是直接地把货币资本贷放给别人,而是把货币资本存入金融机构,然后再由金融机构集中贷放给需求者。
F.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所有权的变化
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离”
土地制度是农村生产关系的核心内容,其创新与变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效。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这是我国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这表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建设又到了一个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与时俱进,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安排。
发展阶段变化呼唤以使用权为核心的农地制度创新
农地产权是一个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多项权利的权利束,每一项大的权利之下又可细分为多项具体权利。各项权利如何设置以及在不同主体之间分配,对农地制度的公平与效率具有重大影响。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阶段性特征,以使用权为核心的农地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
农地私营是经过历史检验最具效率的农地使用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土地改革时期,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私有私营。第二阶段是农业合作化后和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公有公营。第三阶段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公有私营。纵观这三个阶段的农地制度变迁,撇开所有权问题不论,从保障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绩效来说,农地私营无疑是最佳选择方案。在第一和第三阶段尤其是制度变革的初期,尽管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制度安排不同,但在农地私营模式下,都实现了调动农民土地经营积极性、提高农业产出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表明,农地私营是符合农业产业特征、符合我国国情的农地经营模式,必须长期坚持。
公有私营框架下农地使用制度具有多样化选择空间。私营是最具效率的农地使用制度,但私营本身是一个弹性很大的制度空间。在农地私营这一基本框架下,除了农户自营,还存在诸如大户流转经营、农民合作社经营、涉农企业经营等不同选项。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务农劳动力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比重都大幅下降,但由于大量农村人口只实现了职业的转换和居住地的转移,并未实现身份的转变,结果兼业经营成为农业经营的普遍现象。2012年,农民工数量2.63亿人,平均每个农户就有1个农民工,农户的非农兼业行为成为常态。
“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是农地制度创新的基本方向。上世纪90年代以前,农户大部分没有非农就业,农地的承包者与经营者高度统一,承包权和经营权既没有区别的必要,也没有分离的价值,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两权分离”制度安排能够容纳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需要,并且是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土地权利的有效制度设定。但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承包权与经营权就有了分离的必要和可能。从必要性而言,与大量农民兼业经营相比,专业的农业经营有更高的农业生产效率。从可能性而言,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加快发展,土地流转比例快速上升,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在实践中日益成为常态。
综合分析,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所处的宏观背景和微观基础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在土地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基本框架下,具体表现为“集体所有、农户自营”的土地经营模式正逐步向“集体所有,农户自营、合作社经营、企业化经营”多种模式并存转变。这是一种悄然进行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当其发展到一定程度,需要政策法规等正式制度作出有效回应。其基本方向应是:构建以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为特征,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新型农地制度。
实行“三权分离”新型农地制度的基本路径
需要强调的是,提出“三权分离”的农地制度创新,构建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地制度,前提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晰相关制度的权益内涵。这是对现有农地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而不是背离。“三权分离”的农地制度主要有以下政策取向。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属性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兼顾了国家、集体、农民各方利益,是有效的所有权制度安排。但集体所有是一个弹性很大的制度空间。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性明显,土地集体所有的意义在不同区域差异很大。比如,在广东南海、浙江温州、江苏昆山等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产权强度”明显要高。在承认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一些地方采取类似“反租倒包”的做法,对农地的支配能力大大增强,一些地方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已经后退至仅保留获取租金收益或股份分红的权利。而大部分主要农区和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拥有的资源和支配力量不足,集体所有权大部分情况下处于虚置状态。
进一步细分农户的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是一个包含诸多权利内涵而且权能还在不断丰富和拓展的权利束。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典型的用益物权,在没有发生权利分离的前提下,拥有相应的占有、经营、收益、处置等完整的权利;在承包与经营两权分离之后,承包权则更多表现为占有、处置权,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的多重权益,典型的如继承权、退出权等,相应的经营权更多表现为耕作、经营、收益以及其他衍生的多重权益,如入股权、抵押权等。对国家而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置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农业绩效,进而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乃至农村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对农民而言,承包经营权的设置不仅关系其经营权利的大小和地权的稳定性,而且深刻影响其获取土地的财产收益。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四化”同步发展的背景下,有必要实行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承包权主要体现为给承包农户带来财产收益,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价值;经营权则通过在更大范围内流动,提高有限资源的配置效率,并由此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和多元化土地经营方式。
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内涵和意义
实行所有、承包、经营“三权分离”,明确“三权”特别是承包权、经营权不同的制度内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承包权的意义和价值。改革开放以来的大部分时间,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是合一的,承包经营权包含了占有、经营、流转、入股、收益、抵押、继承、退出、处置等多项权利。在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承包权的意义和价值更多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承包权的取得。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取得,需要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条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权的取得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挂钩的。二是承包权的体现。在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承包主体通过让渡经营权而获得财产收益,在土地被征用以及退出后获得财产补偿。未来土地承包权还要体现在继承权上。
经营权的意义和作用。经营权只有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并且逐步市民化、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才能独立发挥作用。经营权独立发挥作用,当前的意义在于其行使主体范围远远大于承包权主体。承包权的取得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而对经营权主体资格的限制则要少得多。这对于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耕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绩效具有重大意义,是通过土地制度创新实现多元经营的基本前提与必然选择。一是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劳动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有利于最大限度提高商品农产品生产率,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三是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四是有利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三权分离”,使经营权独立出来,长远来看还能发挥更大作用。比如,目前之所以存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限制规定,核心原因在于土地不仅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还承担着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任务。经营权独立之后,可以在不影响土地承包权及其收益的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来设定抵押,为农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进而可以为构建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提供一个富有弹性的制度框架。
(张红宇 作者为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
G. 为什么要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
当前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在总结各地实践探索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三权”分置的有效办法,搞活土地经营权,增加农民土地流转收益。
第一,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对于稳定种粮务农队伍,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都具有重要作用。宜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和集中。同时,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不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使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二,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主体。在符合农业经营特点和各地实际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构建稳定成熟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农民的家庭经营主体地位,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制定培育新型农民的具体政策。重点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制定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定专门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培育职业农民,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探索发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人股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让农民更多分享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人、监管办法和风险防范机制。
第三,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家庭经营在相当时期内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加快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要重点鼓励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通过周到便利的社会化服务把农户经营引人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加强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培育发展各类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形成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提供农业公益性服务。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把供销合作社改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H. 1978年农村改革以后农民获得的权利是土地所有权,还是农业生产经营权
严格来说,是经营权,但受物权法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属于准所有权。还可以从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面,也可以说明这一点。
I.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变化是怎样的
1、1950土地改革
封建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按劳分配。
为了新解放区农民迫切要求获得土地,彻底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1952年底全国基本完成土改,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广大农民翻身解放,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
2、1953-1956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农民土地所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1958后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大规模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产生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半社: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完全社:土地归公、集体所有)。
3、1978家庭联产承包制(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
大规模集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
主要形式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凋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改革逐渐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发展。它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条件
(9)农业特色产业所有权扩展阅读:
土地改革的完成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活动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
这是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摧毁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国民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了工农联盟,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土地制度
J. 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结构的基本特征
(1)重农抑商抄是中国古代袭统治者采取的基本农业经济政策。 (2)比较成熟的农业技术和相对完备的农业管理是中国古代经济突出的特征之一。 (3)以个体经营为基本形式的自然经济是中国经济的基本形态。 (4)历代统治者都制定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并通过调整使生产关系得到改善,为农业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5)历代统治者都重视水利的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