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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杂志著作权

发布时间: 2021-01-21 12:10:34

Ⅰ 投稿到报刊杂志社时如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

投稿是一些文学爱好者拿起笔杆挣钱的一种方式,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等机构,希望能够被这些机构采纳,投稿到报刊杂志社时如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投稿到报刊杂志社时如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报刊社必须通过合同取得专有版权。报刊社要求取得专有出版权,须预先在征稿启事中明确说明,规定不得一稿多投,并规定有权代表每一位投稿者在发表作品时声明不得转载。而投稿者如果明知出版社规定不得一稿多投,仍将稿件同时投若干家报刊社,一旦发生一稿多用的情况,有关报刊社追究起来,投稿者将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是否能够追究作者的责任要看报刊社的征稿启事中是否规定了不得一稿多投。如果没有该条款则不能追究。1、公民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规定,明确期限内不许一稿多投,同时又对报社、杂志社进行一定期限的限制,在此期间过后作者未接到通知便可向其他报刊投稿,这样可以促使报社、杂志社认真地、及时地处理稿件,保护投稿者的利益。2、公民主动投给图书出版者的稿件,出版者应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采用的应签订合同;不采用的,应及时通知作者。既不通知作者,又不签订合同的,6个月后作者可以要求出版者退还原稿和给予经济补偿。6个月期限,从出版者收到稿件之日起计算。

Ⅱ 杂志这样摘编这样算不算侵权

那杂志不一定构成侵权,因为

(一)杂志是有转载的权利的。
根据《著作权法》 第三十二条 第二款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二)由于杂志已对作品进行全新的“翻新”,所以对于是否侵权性质尚未确定。因为著作权法只保护实质内容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思想的表达,譬如说,每一本小学的课本内容和题目都差不多但却不构成侵权。那杂志有没构成对你朋友著作权的侵犯主要看很多方面而并不只是看讨论问题的顺序和手法,作品是否体现有自己的独创性,文字风格语句段落是否体现与你朋友不同的特点等等许多方面。

(三)解决办法
1、收集证据。把该杂志刊登你朋友作品的几期收集起来。尽量找出和你朋友的作品相同的地方。
2、和杂志社先协商,你朋友具体有什么要求最好先和杂志社提出让他们帮解决。因为即使实际上他们有抄袭成分,但听你的描述他们的作品具有独创性(我自己认为不属于侵权,人民法院也可能不会认定为侵权,到时你朋友就要求不了什么了)。而杂志社不一定懂法,至少如何界定是否构成侵权不一定十分清楚,他们如果事实上真的故意侵犯了知识产权,有可能心虚然后和你朋友妥协。
3、我不赞成你朋友通过人民法院解决问题!这个是重点!
因为你朋友并不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因为他只是翻译了该作品而已。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你朋友是否已经得到该作品的作者允许情况下翻译你没说清楚。如果没有得到允许,那么你朋友的翻译行为也构成侵权!所以正常途径应先得到原作者的授权你朋友才有主体资格起诉该杂志。
(四)如果真的要通过法律途径。
把原作品作者的授权证明,原作者的书,你朋友的作品连同国内出版社证明,还有涉及侵权的杂志作为证据去人民法院立案。起诉状尽量把该杂志的作品说到毫无独创是纯粹的抄袭就行了!

Ⅲ 在报刊上发表过的文章,作者还有版权和著作权吗

你好来!

在报刊上发表过的文章,源作者仍享有版权和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若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Ⅳ 关于登在杂志上文章的版权问题

没事,文章都是你写的,你就是著作权人,
你可能觉得,杂志社出版了你的文章,可能对你的文章享有版权,
但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六条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其实你才是权利人。
所以夸张点说你想对你的文章做什么都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Ⅳ 杂志社买了人家的文章,这篇文章以后的版权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不得不先介绍一下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请注意上述规定中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要看你和杂志社有没有约定独家买断版权或许可使用部分版权。

下面针对你的问题做以下回答:

1、无论何时,如果别人拿这篇文章去投稿,必须在这篇文章上署明你的名字,并且别人不得修改你的作品(不影响作品实质内容的文字修改除外);

2、其它问题需分三种情况来回答:
第一种情况,你没有和杂志社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这种情况下,所有的权利还是你的,你有权再投稿、再获报酬,当然文章还是完整的归你所有。

第二种情况,你和杂志社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但没有被杂志社独家买断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只是许可杂志社使用,那也不影响你再投稿、再获报酬,只是你的权利已被别人分走了一部分,但作品形式上还是归你所有,因为永远都必须署上你的名字。

第三种情况,你和杂志社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并被杂志社独家买断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那么你就不能再投稿、再获报酬了,只是在作品上署着你的名字。

Ⅵ 关于杂志名称版权的问题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关于版权登记。在中国,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计算机软件,可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其他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可由省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网络详见 http://ke..com/view/13558.html?wtp=tt

Ⅶ 关于网站转载杂志的版权

可能构成侵权。特别是你的网站如果属于商业性质,例如在网站上播放广告等等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Ⅷ 我投稿给某杂志,但杂志的投稿须知上说凡是在该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版权归其所有,请问以后我还有获取其他杂

准确的说这样的说法没有效力的。
请您在投稿的时候仔细的看一下投稿须知或者协议类的内容,看看其中关于版权归属的详细说明。
只要您没有主动授权或者转让版权,版权归属还是您的,那么版权对应的各种权利您还是拥有的,如您所说的转载是没有问题的。
具体的请参考:著作权法

Ⅸ 英语翻译 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作者同意将该论文的著作权在全世界范围内授权《*****》杂志

From the day of this contract take effect,the author agrees to authorize the global right of the thesis to XXX magzine.

Ⅹ 关于著作权的问题:作者的作品被一杂志发表后,作者有权再让其他的杂志发表吗

这个问题并不绝对,来要是不同的情况而源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统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作者未和杂志社约定相关事宜的情况下,如果投稿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就可以向其他杂志社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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