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所有权
1. 现在网购中的分期付款,卖方保留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吗
简单点说就是谁付款给你做的分期谁就可以保留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但是这里面也涉及了商品的金额大小的问题,拿你说的iphonexs例子来说比如你通过淘宝的花呗进行购买了这款手机那对于卖家来说他实际上已经收到了货物的全款,那卖家就不存在这个法定所有权的说法,同时你购物的款项是支付宝提供的,那这个时候法定所有权就转到了支付宝上只有在你正常完成分期付款后手机才真正意义上是你的,除非店家不需要你通过支付宝或者其它的资金平台进行结算全靠对你的信任让你先用手机每个月定时给他转账进行分期这个时候法定所有权就在卖家手上,拿苹果手机来举例其实不是很明显,最明显的就是车贷和房贷了,在你没有完成贷款之前你车子的产权证或者房产证都不在你的手上,你想通过正常渠道进行质押或者销售都是不可能的,这个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2. 分期付款,产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对吗
是的,分期付款是你已经买了东西,但是你却欠了银行的钱,和商家没有关系了
3. 关于分期付款购房和按揭购房的所有权转移
所谓按揭贷复款就是购房者以制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分期付款买房:
1.房屋的交付与价款的支付不是同时进行,而是房屋的交付在前,价款的全部支付在后;
2.房屋所有权转移与房屋的交付占有也不是同时进行,一般房屋交付购房者占有后,售房人仍保留房屋的所有权,直到购房者全部付清房价款;
3.购房人不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时,售房人可以收回房屋。
4. 如果我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分期付款购买了物品,所有权属于谁,如果属于身份证所有人的话如何再取回所有权
【抄1】请你立即和你借来身份证的人签一份协议,说明详实情况。就是你借来的身份证,是你自己付的款买来手机。能借给你身份证的人一定是你的朋友。
【2】你再用自己的身份证和他拿着它自己的身份证,以及拿来你的手机,将手机过户到你这里,取得手机所有权。
只有这样,才能不发生任何意外。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就是这个道理。
[5]如果你的朋友不同意将手机过户到你的名下,你可以出示证据,去法院起诉,过户你的手机。
如果那样,朋友也变得不再是朋友了。
5. 分期付款合同 一定是所有权保留的吗
分期付款可以保留所有权。这是因为物权法规定不能保留所有权是原则规定。然后,后面分期付款的所有权保留规定,就是物权法所说的,法律另有规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6. 购入无形资产分期付款的分类有哪些
长期应付款的现值=20×4.3295=86.59(万元)(已知5年期5%利率,其年金现值系数为4.3295),故无形资产--商标权的入账价值为86.59万元。2009年度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额=86.59×5%=4.3295(万元)。
(1)2009年1月,无形资产下现值为:
100*20%*4.3295=86.59(万元)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100-86.59=13.41(万元)
借:无形资产 8659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134100
贷:长期应付款 1 000 000
(2)2009年12月付款时:确认融资费用——财务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借:财务费用 4329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3290
(3)2010年12月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借:财务费用 3546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5460
(4)2011年12月付款时:确认融资费用 ——财务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 200 00
贷:银行存款200 00
借:财务费用 2723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27230
7. 分期付款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那一条有必要加进去!
8. 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车辆、买卖车辆交付后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而发生交通事故时,谁是被告
你好,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对于该种情况,受害方往往不是太清楚到底应将买受人即实际的车辆使用人作为被告起诉,还是应将该车的物权登记人也作为被告一同起诉。原告方的这种困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按照物权法的原理和规定,在机动车登记没有变更前,买受人还不是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即机动车的所有人,因此,是否需要将机动车的物权登记人告上法庭,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对于此问题,司法实践中已经有了明确的做法,即对于该类情况,须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需将买受人告上法庭即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过正式的答复,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对此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如下: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9]2号《关于在实行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的车辆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购买方使用该车辆进行货物运输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出卖方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述答复中可以看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车辆、买卖车辆交付后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将买受人作为被告。
特别声明:
1.本律师提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法律依据、赔偿项目及计算详解意在使受害人了解其权益,在自行协商的过程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权益。因诉讼涉及举证责任及严格的法律程序不建议受害人依据本文章自行起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交通事故发生后,千万不要着急,更不要盲目的调解与诉讼,在哪儿告?告谁?告什么?一定要搞清楚,否则一旦启动,进入司法程序,恐怕结果就不由您决定了。有时不同的程序会使诉讼结果大相近庭。 良好的诉讼开端是官司成功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