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版权产权 » 合法的所有权制度

合法的所有权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1-19 10:24:53

A. 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

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版
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都是有使用期限的,以后的转让也是转让剩余期限的使用权。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征用不得转让。其实国家征用以后就是国有土地了,说白了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转让。

B. 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对吗

公民来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源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003年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修改宪法建议中,明确地提出了“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条款。2004年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正式成为宪法条文。

这一规定和进一步明确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无疑是2004年修宪最具现实意义的内容,它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对待私有财产态度的重要转变,表明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经济改革,继续稳步推进。

C. 经济制度中所有权制度有哪些主要内容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
所谓“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属于不特定多数人,由社会或国家掌握所有权的一种财产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或社会一部分人所有、由国家或一部分人的组织负责管理、经营或享有占有权的所有制形式。
1、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归社会全体成员公有、由代表全体人民的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2、公有制经济的另一种形式就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简称集体经济。它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出现了多样化发展的趋势,不单单只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而且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和集体成份。混合制经济,是指一个具体的经济部分或企业,其产权构成中包括国家投资、集体投资、个人投资、外国投资、国际投资等资产要素的组合,既可以是两种投资形成的、也可以是多种投资形成的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里面包含的国家投资成份依然构成了国家公有制经济的一个部分。
二、非公有制经济
我国社会经济结构中,除了公有制经济成份以外,还有其他经济成份即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经济。
1、劳动者个体经济。2、私营经济。3、外商投资企业。

D. 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什么

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
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都是有使用期限的,以后的转让也是转让剩余期限的使用权。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征用不得转让。其实国家征用以后就是国有土地了,说白了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转让。

E. 通过哪种方法制度能够取得有效合法的房地产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

在中国大陆没有属于私人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F. 我国宪法关于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宪法并没有对土地所有权的具体主体作出明确规定,而《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的上述规定也没有完全解决这一问题,其理由是:一方面,并没有确认农村土地应归哪一个农民经济组织所有,由于该规定没有确定哪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土地权属的真正代表者究竟是哪个农村经济组织,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文件给予确认,因此,不少地方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尚未发出,导致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缺位,[1]从而使得目前农村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现象极为严重,耕地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因为乡镇本身作为政府的机构,它并不能完全代表农民来行使对土地的所有权。这本身违背政社分开的原则。尤其是既然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成员共同所有,由乡村作为主体,也容易使人误解为由村委会作为主体享有所有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是农村群众自治,由于该组织体极为松散,因此,村民小组的权力完全落入村民委员会的少数领导手中,所谓的村民小组对土地享有所有权,在很多地方变成了少数人的对土地的事实上的支配权力。

由于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仍然不明确,在法律上带来的问题很多:第一,土地的登记制度很难真正建立起来,这给地藉的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因为集体土地由多个主体所有,所以,究竟应当登记在哪一个组织的名义下就存在问题。乡镇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组织更多地代表了国家的意志,尽管它也是农民利益的代表,但是当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发生摩擦和冲突时,乡镇现实的利益机制决定了乡镇干部首先选择鸭子农民的利益欲望而维护国家利益。第二,由于土地占有的多元化,也导致了土地的管理的困难。在很多地方,集体土地使用权实际上是由村委会进行实际的管理。加上村务不公开等原因,造成了对土地的随意处置以及对承包的土地的随意变更等。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既不是法人,也不是一级政府。在村民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况下,土地集体所有往往变成了村长、村委会少数人所有。这导致村长和村委会出租或变相出卖土地,侵占国家征地款,频繁进行土地承包的调整,损害农民利益。

G. 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制度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规定,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H. 所有权的制度功能

所有权是一种制度形式,是一种制度表现,

而作为一种形式/表现,它本身是服务于它的本质的,是由它的本质所决定的,

而不是也不可能是由它的外表所决定的,

即所有权不存在什么制度功能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