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子可以更名
⑴ 父母房屋使用权子女可以更名吗可以继承吗
可以更名也可以继承的,这种情况建议你父母采取房产赠与的方式,只要在公正处办理房产赠与公正,就可以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这样就免交相关税费,要节约一大笔钱。
⑵ 大连使用权房子改名需要什么程序,我房是房产使用权房屋,因为父亲过
使用权的住房,因为你们不具有住房产权,是不能办理办理住房过户回,或更名手续的。答
就像你租住一家宾馆,你能把宾馆这个房间办理成你名字房产证吗?当然不能。
需要你和住房所属单位协议,买断产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才可以办理你名字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和出让性质土地证。
⑶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人更名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手续:
1、土地使用者按要求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
2、用地者提供法人代表证或个人身份证明、批准用地文件、有关用地协议、购地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及有关税费缴交凭证等资料到当地镇(区)国土部门办理初审手续;
3、镇(区)土地登记人员按要求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
4、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建档立册并发土地证书。
⑷ 房屋使用权证怎么更名
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抄材料:提袭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房产证更名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那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⑸ 使用权房屋继承、更名如何办理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直接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第一种方法是,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第二种方法是,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按照第二种方法操作时,通常要求在该房屋内有常住的户口。
⑹ 使用权房承租人更名
请问这份承诺书应如何书写才具有法律效应?以便在这个期限后执行承诺.你父亲把什么时候同意更换房主的意思表达清楚,再到公证处公证就行了.不更换的话会有什么问题么?你父亲过世后,可改成你为房主,也可改成他的新配偶为房主,且在法律上优先他的新配偶上海使用权公房原承租人去世后应如何变更新承租人?作者 杨欣 来源 白杨律师网 浏览 39 发布时间 09/12/26本文所称“使用权公房”,即指公有居住房屋,是政府或单位分配给职工和解放时收归国有,并且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居住房屋。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上述条文可以这样理解,即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后,如果其他人要成为该房屋新的承租人,以下二个条件必须具备其一:其一是“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该条件较好理解,即必须是“共同居住人”,其常住户口不但要“本市”的,而且必须是“本处”的。所谓“共同居住人”,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在沪房地资公[2000]98号《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第十二条中解释:“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其二是“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该条件实际上是前一条件要求的放宽,即无“本处”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或者不是“共同居住人”的,其有“本市” 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成为新的承租人。使用权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关于“承租人”变更的程序,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对此进行了明确:其一、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其二、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当然,如当事人对出租人关于承租人的指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裁决。
⑺ 房屋使用权(房票子)转让如何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房屋使用权转让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
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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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子交易要注意事项
1、权益无法保障
仅仅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但是交易过程存在很大的风险,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购买者只能享受到房屋居住使用上的权益。
一但遇到房屋拆迁、回收,将面临房财两空的囧境,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房产证是个人拥有房产的凭证。
2、户口问题
购房者购买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是不能办理入户的,因此也就无法解决购房者的户口问题。
对方如果不迁移户口或采取种种方式拖延为了拿到全额房款,即使购房者已经入住进去了,但是由于目前的户主不同意,购房者也无法将户口迁移进来。
⑻ 如何办理使用权房子过户
只有使用权的住房,不能办理过户。
过户住房,需要住房产权清晰,有房内产证,契税证,土地容证,贷款还清无抵押。
有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的要单身证明),以及上述住房三证,和买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咨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⑼ 使用权的房子要变更承租人为子女需要多少过户费
一般来说,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关于这几种过户方式的费用比较,建议如下:
一、继承过户最省钱: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由于继承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所以很多父母都暂时不考虑这种途径。当然,也有父母考虑得很远,打算写下遗嘱把房产留给孩子。
二、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只缴纳占房屋总价2%的公证费和1.5%的契税即可。但如果买卖过户虽不用缴纳公证费,但除了契税外还要缴纳下面的税费:
1、房屋购买不足五年以及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房子买卖过户时要征收营业税。
2、房屋购买不足五年或者房屋虽然购买已满5年但并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买卖过户时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如房产购买已超过五年,则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交纳契税,比赠与过户少缴纳一个公正的费用。
由此可知,选择哪种方式过户要看房屋的情况,对于购买超过五年的房子,转卖时免征营业税,如果这套房又是家里唯一房产,不但免营业税,还免个人所得税。
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