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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和债权哪个优先

发布时间: 2021-01-19 00:25:55

1. 股权、债权、所有权、经营权的区别

就企业而言,一般股权就是所有权。两者区别在于所有权专指对企业资产拥有的支配权利,而股权还包括偿付债务的义务,就像公司欠债股东就必须以其出资额为限偿债。

股权和债权的区别在于股权拥有对企业及其资产的支配权和管理权,主要以分红的方式获得收益,而债权是在某一期限内拥有追索一定资金或资产的权利,主要以利息的方式获得收益。

股权(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区别在于经营权是对企业资产运营管理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管理层,获得收益的方式是工资或奖金。经营权实质上来源于所有权,股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来源于“有钱人出钱,有力的人出力”的思想。

2. 财)产权分为( )和债权。 A.所有权 B. 使用权 C. 物权 D. 占有权

C
. 财产抄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
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某些权利。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限制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前者包括地上权、地役权(从前还有永佃权与典权),都存在于土地(不动产)之上;后者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存在于动产、不动产与某些权利之上。此外还有矿业权、渔业权等。我国农村现有的承包经营权是否物权,尚在讨论中。在物权法中还有物权取得权,如物权性的先买权、买回权,我国现在没有。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有一些附属的权利。例如因合同而发生的债权的主要内容是债权人的给付请求权,但债权人还享有一些其他权利,如合同解除权、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等。有学者将这些权利集合名为“财产的形成权”,作为与物权债权并行的一类。不过这些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不宜将之另为一类。债权也可以包括一些由其转化形成的权利,如损害赔偿请求权。

3. 为何老师在讲物权具有排他性中的物权的优先效力中的物权效力优先于债权效力时提到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内,对租赁关系也不产容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因买卖、继承等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权人不履行租赁义务时,承租人得以租赁权对抗新所有权人,这在法理学上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
民法理论认为,所有权属于物权,而承租权则是债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平等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复杂化,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界限却越来越难以划定,出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趋势,这一特点在我国《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中有集中体现。在这种趋势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作为处理物权与债权关系的一个例外,在调整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的社会生活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存在有其重要意义和法律价值。

4. 为什么物权优先于债权呢

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四点理由:
(1)物权法调整的是人对物的支配关系,即静态的财产关系,物权法的重心在保护所有权不受侵犯,旨在维护财产的“静的安全”;而债权的重心在于保护和促进财产的流转,旨在保护财产“动的安全”。人对“物”,当然物的所有权的规定比物的流转中的权利重要,否则,无主物的流通还会有失去意义吗?(2)物权法主要调整财产的占有关系,所要解决的是在社会中的财产的归属和保护问题,它最直接地反映和保护着一个国家的社会所有制关系。债权法调整财产的流通关系,所要解决的是在社会中的具体、特定的人(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经济问题。两者相比较,显然整个社会、国家的利益高于个人(广义的个人)的利益,物权的效力当然优于债权的效力。(3)物权法以确认各种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为主要内容,并赋予物权以支配权和排他性,而且通常要涉及第三人的利益,这决定了物权法的规定大多数为强制性的规定,采取法定主义的原则,不允许当事人依其协议而排斥法律的适用。而债权更多地体现在合同关系上,具有很大的约定性,强制性的效力高于约定性的效力,物权的效力自然优于债权的效力了。(4)物权法为财产归属法,主要是关于社会财产的归属和保护问题,而财产归谁所有,得由何人支配,直接关系着社会资源的分配和全社会成员的生活保障条件,尤其是土地,为有限、稀缺的自然资源,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因此,物权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常涉及第三人及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公共性。而债权法绝大部分都在调整社会中的局部的财产关系,常涉及两个特定的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其私人性比物权法的要强得多。人生活在社会中,私人意志须得服从公共意志,物权的效力理所当然地高于债权啦!以上就是为什么物权的效力高于债权的效力的深层次原因。

5. 物权优先于债权,举个例子说一下

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下面找法网小编通过一则案例为您解析物权优先于债权。
【案情】
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乙因要求甲交付玉器不得而与甲发生纠纷
【问题】
1、本案中,玉器的所有权应归谁?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评注】
1、本问涉及一物两卖问题。依《合同法》第1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即所有权的转移规则是:
(1)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这主要是针对不动产和特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
(2)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这主要是针对一般动产而言的。
(3)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所有权转移自交付时转移。
本案中,存在两个买卖合同,即一物两卖。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和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对于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虽然甲负有将货物交付于乙之义务,乙负有向甲支付货款义务,但因甲已将货物交付于丙,存在履行不能,甲与乙之间只存在合同债权。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因甲已将该玉器卖给丙并将玉器交付丙,甲丙之间未约定玉器所有权保留,故丙自交付时起取得了对该玉器的所有权。虽然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在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在后,但乙对该玉器仅为债权,丙对该玉器拥有所有权,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应优先保护丙对该玉器的所有权。
2、依《合同法》第8条、第107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甲一物两卖,甲分别与乙和丙签订了买卖合同,该两个合同的效力如何,依据合同法原理,应认定该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因为,合同的有效要件取决于下列因素:(1)行为人具有缔约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合法。
本案中,甲、乙、丙均具有缔约能力,甲与乙所签订的合同,甲与丙所签订的合同均为真实意思的表示,甲所处分的玉器为自己的合法所有的财产,且不为法律禁止的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故甲、乙之间合同合法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亦合法有效。乙、丙对甲均享有合同请求权,丙的请求权因标的物玉器的交付而得以实现,乙的请求权因甲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玉器而不能实现,故甲对乙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丙依据合同取得了该玉器的所有权,其所有权的取得是合法有效的,丙为该玉器的合法所有人,故乙不享有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6. 比较所有权和债权的异同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区别,所有权是物权.
所有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所有权是对事权,债权是对人权

7. 关于财产所有权和债权的区别

财产所有权和债务当然都只能基于合法的行为产生。
既然lz不是学法的,我通俗点举例子。
我们之所以在遭到抢劫或是偷窃后能去法院起诉让别人归还你的财产,正是基于对方并不具备对这个财产的所有权 这个原因。
如果 所有权真的开始不需要基于合法行为,那别人把你的钱抢过去这个行为不就也可以获得你的财产所有权了?那你凭什么去把钱拿回来?
这样的话,这个世界上最赚钱的方式就是抢劫了,因为抢过来就是合法的了

8. 所有权和债权有哪些异同

  1.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内产权,所以又称容财产所有权.

  2.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3.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4. 区别:所有权是物权,所有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所有权是对事权,债权是对人权。

9. 所有权和债权的关系与区别有哪些

债权也是公民复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由此可以简单地表述为请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
债权与所有权不同,它不是绝对的,债权人不能直接实现权利,而需要通过相关义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此外,所有权只能因合法行为才能取得,而债权可由合法行为引起,也可由非法行为引起。债权与所有权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权形式。所有权确认财产的归属,而债权体现财产的流转过程,流转的结果往往导致所有权的转移。可见,民法关于所有权和债权的规定构成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
债的分类方法很多。从产生的原因来分,除了人们传统认识中因借贷、买卖、出租等因合同行为产生的债之外,还有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等。合法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人应当及时、全面地履行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职权,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并承担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责任。

10. 债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两者的区别如下:1、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他借给债务人。2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3、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4、 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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