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证明
1. 如何证明属于自己的著作权
申请著作权登记可以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从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产生,毋需经过登记程序。
2、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著作权属的有力证明。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之快,著作权人对复制和传播媒体的控制有难度。作品一旦经过多个渠道广泛流传,要证明原始作者的身份就有一定困难,因此,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好办法。
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指“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著作权权属证明指“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手稿等”,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国家机关的登记材料。
(1)版权登记证明扩展阅读:
1、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2、以加著作权标记为取得著作权条件,此外,无需再履行其他手续。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办法。《世界版权公约》也认可这种办法。
2. 申请版权登记应该怎么做
申请版权登记应该怎么做?版权是国家法律基于作品原作者一项很重要的权利,声明作品的真实归属,防治他人恶意盗用。很多人问:版权和著作权一样吗?如何申请版权登记?申请版权登记应该怎么做一、版权(著作权)的产生在我国,版权是自动产生的,作品一经完成,作者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当产生纠纷时,权利人常常遇到举证困难,因此各国均鼓励作者对作品,尤其是计算机软件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今后的行政救济和司法诉讼时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同时,作者在进行版权贸易,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也需要这样的权利证明文件来方便与另一方签订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版权登记机关主要有哪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二、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3. 如何办理版权证明
一、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二、进版入版权权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审核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三、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说明书必须有作者的亲笔签名)(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5)版权登记的权利保证书。四、缴纳版权登记的费用:如果审核通过后,版权局会下发缴费通知单,然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五、正式受理版权登记申请:所交的版权登记申请符合登记要求并且缴纳过相应的申请费用后,版权局会正式受理。六、版权登记审查: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查看申请是否有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七、下发版权登记证:待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4. App版权登记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
App版权登记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如今app已经从最开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到现在已经百花齐放了,各种类型的app应有尽有,那么app版权登记材料有哪些?是不是也想今日其中开发一款属于自己的app呢?那就要通过本文了解了。App版权登记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app申请版权的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表格1份)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3、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①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③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原著作权人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的,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销登记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其他证明; .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4、其他证明文件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5. 版权登记证明材料有哪些
版权登记,版权即着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图片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而版权登记,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通过版权登记并获得版权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另外,版权是公司无形资产的代表,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如果遇到资金周转问题,可以通过质押版权获得银行贷款,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那么版权登记要走哪些流程呢?
版权登记的流程
版权登记的办理流程梗概: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1、填写申请表:在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或来重庆版权超市版权综合服务大厅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5、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没有进行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过补正后,仍然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如版权登记证书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版权登记需要的材料
作品着作权: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2)作品样品图、作品创作说明书;
(3)作品着作权登记申请表;
(4)法人作品版权说明(当着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需提供);
(5)委托书、附图申请书、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软件着作权: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2)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表;
(3)源代码(提供源代码的前、后各连续30页且每页50行(总共3000行),如果全部源代码不足3000行的应当提交全部源代码);
(4)设计说明书或操作说明文档(一般10页以上);
(5)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 版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版权登记办理流程
1.查询作品登记条件:查询作品是否具备登专记条件判定版权登记类型
2.下单属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订单及相关作品资料
3.上报版权中心:专业顾问整理用户申请资料,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
4.版权审查阶段:版权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5.制证发证:版权中心将证书邮寄给客户
一般作品普通登记版权整体流程大约时间为20-25个工作日。
二、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
7. 企业如何进行版权登记呢
需准备以下资料,填写登记申请表: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相对于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的著作权登记,电子登记是一种更为快速便捷的确权方式。电子登记一般采用时间点技术,时间点是一种类似于识别码的东西,可以对文档生成一个唯一的编码,一旦文档的内容发生改变,时间点也会相应发生改变。在法律诉讼中,时间点是可以当做电子证据被取信的。值得注意的是,时间点分为自建时间点和可信时间点,自建时间点为用户自建的时间点服务器,用户可通过更改时间点设备时间重新签发时间点,因而在法律诉讼中,自建时间点的法律效力是会受到质疑的,需具备公证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才能证明自建时间点的法律效力。
可信时间点则无需公证,可信时间点由我国法定时间机构-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授时和守时,确保了时间及时间点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8. 什么叫著作权权属证明
著作权权属证明指一切能够证明著作权归属的证明材料。但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国家机关的登记材料。
提供著作权权属证明,证明效力最高的一般是各级版权局办法的著作权登记证书,除非有确切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除此之外的证据如果能充分提交,也可以证明著作权的权属。但这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因为作品的形式不同,证明方法也不同。比如摄影作品用底片或者数码摄影的原文件。文字作品用手稿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第四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第五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二)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
(三)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四)录音制作者,是指录音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五)录像制作者,是指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六)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第六条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第七条 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
第八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第九条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第十条 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第十一条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第十二条 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第十三条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第十四条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第十五条 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第十六条 国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使用,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第十七条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第十八条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第二十条 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
第二十一条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二条 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第二十四条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第二十五条 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
第二十九条 著作权人寄给图书出版者的两份订单在6个月内未能得到履行,视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所称图书脱销。
第三十条 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的,应当在报纸、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声明。
第三十一条 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声明不得对其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应当在该作品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时声明。
第三十二条 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自使用该作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的表演,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三十四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三十五条 外国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三十六条 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侵权行为。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5月30日国家版权局 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同时废止。
9. 没有版权登记怎么证明版权是自己的
你好,
证明版权归属最好还是去登记一下,虽然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版权登记流程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
申请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
(1)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2)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
(3)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2、作品登记申请书
3、版权代理委托书
4、权利保证书
5、作品创作说明书
6、法人作品:1.营业执照复印件(a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非法人单位:身份证复印件(a4)
7、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
8、美术作品登记应提交155*115(mm)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
9、计算机软件登记材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