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招标方案
1.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要形式分为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四种方式
三种土地出让方式的具体程序:
协议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出让地块方案向境内外发布出让土地信息。
有意受让者提出用地申请,并填写用地申请表。
市土地局向申请受让者提供出让地块的有关资料和规定。
必要时向成片开发土地的有意受让者提交土地开发建设方案。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付定金,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付款期限内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出让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付清全部土
地出让金。
受让者在付清出让金后,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招标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制定出让土地招标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招标公告。
有意投标人到指定地点购买土地使用规划、投标须知、土地投票书、土地使用合同书文本及其它有关文件。
市土地局向有意投标者解答有关出让土地法规及出让有关问题。
投标者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保证金(不计息),并将密封后的投标书投入标箱。
市土地局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评标委员会,主持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对有效标书进行评审,市土地局向中标者发出中标证明书,未中标者由市土地局退保证金。
中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出让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定金,保证金可抵充定金。
中标者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出让金后,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拍卖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制定出让土地拍卖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拍卖出让土地公告。
市土地局向竞争者提供土地使用合同书文本、土地使用规划及其他有关文件。
验证竞买者资格,发放应价牌。
市土地局主持拍卖竞买,简介拍卖地块情况,宣布拍卖起价。
竞买者举牌应价。
竞买获胜者与市土地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付定金。
竞买获胜者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付款时限内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出让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竞买获胜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30日内,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经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向社会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供地进度安排,分阶段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细化落实到地段、地块,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以及细化的地段、地块信息应当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1andchina.com)上公布。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细化的地段、地块信息,应当同时明确用地者申请用地的途径和方式,公开接受用地申请。
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应当根据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细化的地段、地块信息以及自身用地需求,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内的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通知提出该宗地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提出用地预申请的单位、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竞投或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二、编制、确定出让方案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等,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应当包括:拟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四至、用途、面积、年限、土地使用条件、供地时间、供地方式、建设时间等。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明确各类具体用途、所占面积及其各自的出让年期。对于多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最终使用者为不同单位、个人的,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对于多种用途很难分割、最终使用者唯一的,也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50年确定出让年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应按规定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拟出让地块的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组织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地价评估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所属事业单位组织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土地或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
有底价出让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和投标、竞买保证金。招标出让的,应当同时确定标底;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应当同时确定起叫价、起始价等。
标底、底价确定后,在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四、编制出让文件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组织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一)招标出让文件:
(1)招标出让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招标出让须知。
(3)标书。
(4)投标申请书。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中标通知书。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其他相关文件。
(二)拍卖出让文件:
(1)拍卖出让公告。
(2)拍卖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宗地界址图。
(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相关文件。
(三)挂牌出让文件: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竞买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成交确认书。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其他相关文件。
五、发布出让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出让公告应当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发布,也可同时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
出让公告应当至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20日发布,以首次发布的时间为起始日。
经批准的出让方案已明确招标、拍卖、挂牌具体方式的,应当发布具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经批准的出让方案未明确招标、拍卖、挂牌具体方式的,可以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发布公开出让公告的,应当明确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具体的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
出让公告可以是单宗地的公告,也可以是多宗地的联合公告。
六、申请和资格审查
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交纳出让公告规定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并根据申请人类型,持相应文件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竞投申请:
(一)法人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自然人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组织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境外申请人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五)联合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
(1)参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操作程序。
(2)参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3)参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操作程序。
八、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中标人、竞得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在中标或竞得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交纳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应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应当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向社会公布。
公布出让结果应当包括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等内容。
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九、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确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十、办理土地登记
受让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十一、资料归档
出让手续全部办结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宗地出让过程中的用地申请、审批、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签订合同等各环节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整理,并按规定归档。应归档的宗地出让资料包括:
(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2)宗地条件及相关资料。
(3)宗地评估资料。
(4)宗地出让底价及集体决策记录。
(5)宗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
(6)宗地出让方案批复文件。
(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8)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过程的记录资料。
(9)《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
(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结果公布资料。
(11)其他应归档的材料。
3. 如何以招投标方式取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政府出让土地有协议出让和公开出让两大类。
公开出让则分招标、拍卖和挂牌三种方式。
如果是以招标方式的,里面有详细的须知文件,根据文件做就可以了。
政府出让土地的方式由政府确定,不会由用地者自行决定的。
4. 何谓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协议和拍卖各有何特点其适用范围各是什么
三种土地出让方式的具体程序:
协议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出让地块方案向境内外发布出让土地信息。
有意受让者提出用地申请,并填写用地申请表。
市土地局向申请受让者提供出让地块的有关资料和规定。
必要时向成片开发土地的有意受让者提交土地开发建设方案。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付定金,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付款期限内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出让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付清全部土
地出让金。
受让者在付清出让金后,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招标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制定出让土地招标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招标公告。
有意投标人到指定地点购买土地使用规划、投标须知、土地投票书、土地使用合同书文本及其它有关文件。
市土地局向有意投标者解答有关出让土地法规及出让有关问题。
投标者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保证金(不计息),并将密封后的投标书投入标箱。
市土地局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评标委员会,主持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对有效标书进行评审,市土地局向中标者发出中标证明书,未中标者由市土地局退保证金。
中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出让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定金,保证金可抵充定金。
中标者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出让金后,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拍卖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制定出让土地拍卖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拍卖出让土地公告。
市土地局向竞争者提供土地使用合同书文本、土地使用规划及其他有关文件。
验证竞买者资格,发放应价牌。
市土地局主持拍卖竞买,简介拍卖地块情况,宣布拍卖起价。
竞买者举牌应价。
竞买获胜者与市土地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付定金。
竞买获胜者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付款时限内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出让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竞买获胜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30日内,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5. 求土地投标标书范本
你要的是别人的商业秘密,或者已经是过去的秘密,但很可能仍然是徒劳.自己弄一份标书范本去填吧.
6. 土地使用权招,投标程序有哪些
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行的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书面邀请进行的招标。
招标人应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交易机构。
2.属于下列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
(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3.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交易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4.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开标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5%收取。招标公告中告知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标书方为有效。
6.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书;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以个人身份投标的,须提交身份证影印件;
(6)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材料;
(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7.发出招标文件后,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并应当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投标人将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得撤回,并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8.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召集全体投标人参加,并公布评标、定标的原则的方法以及标底。土地交易机构指派人员,担任开标会秘书工作。
9.评标、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组负责。评标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并推选一名评标组组长。评标组一般在开标前24小时内组成,其成员由监察机关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从专家库人员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并在开标人确定前保密。
10.专家库人员应根据拟评标项目情况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对投标人提出要求需要评标组成员回避的,由监察机关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进行审查,并报国土资源局领导确定。评标组成员一经确定,必须参加开标和评标。
11.土地交易的招标开标、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点算标书;
(2)开启标书;
(3)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标书宣布为无效标书;
(4)评标和定标,确定中标人;
(5)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与中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的;
(3)应当提供投标保证金而未提供的;
(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标标书条件的。无效标书应当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
13.开标会后,招标人应当于10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告知未中标人。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国有土地土地权权出让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依约定时间签订的,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因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格等原因失去履约能力和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无效。招标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5.投标人未中标或在开标会前声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于定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预交的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人中标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标人在开标后撤标的,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失去履约能力与条件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向中标人双倍返还其保证金。
16.标底被泄露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活动,并告知投标人。
7.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方法是哪些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公开招标;二是采用邀请版招标,即由招标小组权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以该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主要适用于一些需要优化土地布局、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的较大地块的出让。招标出让的特点是在出让过程中,引进了市场机制,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有利于公平竞争,能激发投标者对用地方案的积极研究。同时,也给出让方留有选择余地。
由于在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中标者时,既要考虑到投标价,还要考虑到对投标规划设计方案和企业的资信情况,经过招标小组的综合评价,最后择优选定中标者,因此,中标者(受让人)不一定是标价最高的单位或个人。
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操作程序是怎样的
一、投标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活动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
投标开始前,招标主持人应当现场组织开启标箱,检查标箱情况后加封。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将标书及其他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经招标人登记后,将标书投入标箱。
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招标人登记后,负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
投标人投标后,不可撤回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将补充文件送达至投标地点。
二、开标
招标人按照招标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招标主持人邀请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
标箱开启后,招标主持人应当组织逐一检查标箱内的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
三、评标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可以不成立评标小组。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应当成立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1)评标小组由出让人、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土地评标专家库,每次评标前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小组专家成员。
(2)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②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印鉴,也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③投标文件不齐备、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④投标人对同一个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⑤委托投标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⑥评标小组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他情形。
(5)评标要求。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小组应当根据评标结果,按照综合评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但低于底价或标底者除外。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报价高低排名,报价也相同的,可以由综合评分相同的申请人通过现场竞价确定排名顺序。投标人的投标价均低于底价或投标条件均不能够满足标底要求的,投标活动终止。
四、定标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由招标主持人根据开标结果,直接宣布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中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报价相同且同为最高报价的,可以由相同报价的申请人在限定时间内再行报价,或者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发出《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应包括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流程图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不按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放弃中标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9.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为保证公开公平有着严格的流程。
1发招标公告或者发投标邀请书30天储回备中心1、营业执答照副本(原、复);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
4、不低于公告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对竞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天储备中心;
3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招标人邀请所有竞标人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开标3天储备中心;
4评标小组评比投标文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天储备中心;
5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天储备中心;
6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竞标人3天储备中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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