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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过程

发布时间: 2021-01-17 08:40:48

所有权与控制权之间的区别

这个问题详细说就长了,我简单和你解释下

比如你买了工商银行的股票,那你拥有了工商银行的一部分所有权,但是,你根本不能参与到工商银行的经营政策的决定中去,换言之,你不能控制工商银行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你只有所有权,没有控制权。

如果你做了某公司的总经理,而没有这个公司的任何股份,但是你决定了公司的经济活动,那么你有控制权而没有所有权。

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导致了委托——代理问题等等问题,是我国5年前比较热门的学术话题。

Ⅱ 请教一个经济学问题:管理层持股的公司,属于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吗

原则上来讲管理层和股东,他们一个是控制权一个是所有权的拥有者,那么为什么要给管理层一些股份让他成为股东呢就是要让她和股东的利益站在一起啊不是说管理层为了谋求自己的目标,而侵害股东的利润

Ⅲ 产权为什么会和控制权分离

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使企业资源与经营管理人员达到最优的组合,发挥最大的效益,为所有者带来最大的利润。因为,所有者不一定懂经营,而资产只有运动起来才可能增值,那么谁能来完成这个滚动资产增值的任务呢,那就是经营者——也就是所有者(股东)聘用的经理(总裁),或者说我们常常听说的CEO,这些经营人员有丰富的经济知识和营销能力,但却不掌握资产,公司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制度,为那些不懂经营却想为自己掌握的资产寻找增值机会的人以及懂经营却没有资产的人提供了一个合作的契机,从而解决了这个矛盾,实现资源、人力的最优化配置。

Ⅳ 公司概论作业4

经营者阶层的异化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带来的副产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即分权模式在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它从理论上对改革实践进行了概括与阐释,并成为指导改革的重要经济理论之一。波兰经济学家W·布鲁斯首先提出了分权理论。布鲁斯认为选择分权模式的目的是赋予国有制“社会所有制的特征”,从而使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能够符合社会所有制的两个基本标准:第一,对所有制对象的处置必须是为了社会利益;第二,所有制对象必须是由社会来加以处置。分权模式与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模式——集权模式的区别在于:集权模式在中央和企业两级均采用集中决策方式,只是在个人消费决策上采取分散方式,而分权模式将“一般的或日常的微观经济决策”分散化,即由企业主要依据市场机制自主决策。由中央和企业分别掌握宏观经济决策权和企业微观经济决策权的经济运行模式,即是分权模式。 作为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趋势首先产生于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中。作为一种经济机制,分权结构的不稳定性也首先表现于资本主义条件下。早在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阿道夫·贝利就明确指出了西方现代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现象并加以阐述。他指出:“公司制度的兴起,以及伴之而来的由于工业在公司形式下的集中而产生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乃是20世纪中头一个重要变化。” 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经营权膨胀及经营者侵占所有者权益的最突出、最集中的表现莫过于日本的“经理革命”。所谓“经理革命”,就是在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营者——经理阶层凭借其经营者地位,逐渐以职能资本家的身份跻身于资产阶级的过程。现代西方社会中,资本家阶级日益分为所有者(投资人)和经营者(代理人)两大阶层,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人格化表现。在日本,作为职能资本家的经理阶层,经过长期的经营,打破了自明治维新以后家族资本垄断日本经济的局面,成为一个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家族资本集团与个别资本家的新资产者阶层。 由经营者对所有者权益的侵占造成的分权结构的不稳定性,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东欧改革中分权结构的不稳定性也表露了出来。前南斯拉夫著名经济学家杜尚·比兰契奇在1973年发表的《南斯拉夫社会发展的思想和实践(1945-1973)》一书中指出:“60年代开始前,政治结构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而后,特别是从1965年经济改革起,社会进程日益使‘经理’和‘专家治国论者’执政。工人自治的根本原则和目的是把政治结构论者管理经济的权利夺过来,并交给工人集体管理。但是,‘转移’给工人集体的权利,大部分是转给了工人集体中的领导集团,而很少交给直接生产者。这种并不完善的自治概念获得了一个政治思想的合法称号,即所谓的‘专家治国论结构’。”可见,比兰契奇在当时就已注意到了,南斯拉夫所实行的“工人自治”的动机与效果并不统一。而这种现象,正是分权模式的逻辑矛盾在现实中的反映。其他一些东欧国家也存在类似情况。波兰著名学者雅罗舍夫斯基在80年代中期指出:“技术贵族——官僚主义的管理体制逐渐使直接生产者不能再对经济、社会——政治决定施加影响,并削弱了代表机关和工人自治的作用”。“一言以蔽之,促使了全民所有制向‘私人集团’所有制的转化。” 经营者阶层在“分权”过程中崛起。伴随这一过程,社会利益分配格局也发生了变化。比兰契奇写道:“在‘管理阶级’与工人群众分开的同时,开始出现了社会差别和发财致富的过程。形成了某种所谓的‘中等阶级’。根据某些研究人员的估计,我国约占人口总数的2%达到了高度发达国家的所谓的‘中等阶级’的标准;约占10%的人口(即工资最优厚者)接近这个水平;另一方面,2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最低生存标准线之内。” 事实上,实行分权模式的东欧国家中确实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分化。将70年代末、80年代初两个西方国家,美国和日本与两个采取分权模式的东欧国家,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的社会财富分配状况加以比较,即可发现:南、匈两国社会分化水平已与美、日两国大体相当。如果将居民按收入高低等分为5个组别,最低20%和最高20%居民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美国为5.3%和39.9%,日本为8.7%和37.5%,南斯拉夫为6.6%和38.7%,匈牙利为6.9%和35.8%。其中,南斯拉夫的社会贫富差距甚至比日本还要大一些。 然而,两权分离可能导致的社会结果,即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产生的影响,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却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独立的经营者阶层的出现意味着资本家队伍的扩大,它冲破了财产世袭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在总体上,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仍是一种肯定。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情况则复杂得多,两权分离可能既瓦解了国有制,又未带来社会所有制。正如科尔奈指出的,市场社会主义时期的经营者直接成为政治制度剧变之后商人和经理阶层的候选人。从社会主义的企业家直接转变为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家,成为“新生”的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基础。

Ⅳ 所有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

终极控股股东控制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度是指,终极控制权比例和终极所有权比例之比。只要终极控制人在任一中间层公司的持股比例小于100%,金字塔结构下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必将产生分离。

随着最终控股股东两权偏离度的提高。控股股东就可以用较少的现金流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实质性控制,从而产生侵害中小股东的强烈动机。因此,终极控股股东控制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程度可以表征其侵害程度。两权分离度越大,隐含的代理冲突越严重。终极控股股东操纵上市公司实施掏空性并购的动机就越强烈,会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绩效。

举个简单的例子:金字塔结构下,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流权比例为57.44%*100%*36.518%*57.51%;而所有权比例为57.51%。如此存在着两权分离。控股股东就可以用较少的现金流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实质性控制,可能会通过一些手段掏空上市公司,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例如:非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资产交换,令上市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关联并购,分红减少、配股增发等等。

Ⅵ 在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可通过哪些途径降低代理成本

在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条件下,还可通过以下途径降低代理成本。

(1)经理劳务市场的竞争对代理人行为的约束。法马(Fama)认为,经理劳务市场的竟争将对经理施加有效的压力。如果经理在任职期间被发现有严重的侵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或者因决策失误造成企业亏损,那么在经理劳务市场上,他的人力资本价值就会贬值。由于经理市场会根据经理过去的表现计算出他的将来价值,经理要顾及长远利益,就必须努力工作,因此即使不考虑直接报酬的作用,代理成本也不会太高。霍姆斯特龙(Holmsrom)根据法马的上述思想建立了如下模型:假定经理的实际能力未知,并且假定时间是无限的,在这种情况下,经理有可能努力工作,尽管没有任何监督。这是由于市场根据他过去的表现,对他未知的能力作出估计。虽然在均衡点上,市场不会被欺骗,但是由于经理害怕市场对他作出不利的判断,为了长远利益考虑,他会努力工作。

(2)产品市场的竞争对代理人行为的约束。哈特(Hart)认为,如果企业面对的产品市场是充分竞争的,那么这种竞争会对经理形成压力。假定同一产品市场上有许多企业,它们的生产成本是不确定的,但统计是相关的,这样,产品市场的价格便包含着其他企业成本的信息。同时,相关性使得这个价格也包含了被考虑的企业的成本信息。如果被考虑的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那么只有代理人最清楚企业的成本,委托人并不拥有足够的信息,即信息具有不对称性。如果产品市场上的竞争是充分的,则产品市场的价格可以向所有者提供有关企业成本的信息。假定社会中的一部分企业由经理控制,另一部分企业由所有者直接控制,在后一场合,所有者会努力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来压低产品的市场价格,以便在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这样,由所有者控制的企业越多,“竞争”就越激烈,价格就压得越低,因而对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企业中的经理的压力就越大,从而促使经理努力降低成本。哈特的模型说明,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所产生的代理成本,在有市场竟争的环境下和有大量所有者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的企业存在的条件下,可以被大大地降低。

(3)资本市场的竞争对代理人行为的约束。资本市场竞争的实质是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它的主要形式是接管。接管被认为是防止经理损害股东利益的最后一种武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尽管每一投资者在某一股份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很小,不足以直接对经理实行有效的监督,但是,由于股份可以自由买卖,分散在千百万人手中的股份就可能被集中起来。如果公司经理过分侵害股东的权益,或者因经营不善引起公司亏损,或者代理成本过高,这些都会导致公司股票价格的下跌.于是,有能力的企业家或其他公司就能用低价买进足够的股份,从而接管该公司,赶走现任经理,重新组织经营,获取利润。沙尔夫斯坦(Scharfstein)据此建立了以下模型,用以证明资本市场的竞争确实可以刺激经理努力工作。假定企业的生产条件只为经理所知而不为企业股东所知。于是,股东可以同经理签订某种契约来激励经理。由于信息具有不对称性,这种契约的效率并不高。假定在资本市场上有一些“袭击者”(raiders),他们可以获得有关企业的生产条件的信息。可以证明,由于企业有被接管的可能性,经理为保住自己的职位,就会自觉地约束自己对非货币物品的过度追求,努力使企业利润达到最大化。因此,经理会比在没有“袭击者”的条件下要更努力地工作。

如果在经理劳务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缺乏或严重扭曲的条件下实行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则一旦所有者放松控制,代理成本就会上升;一旦所有者通过制定详尽的契约关系来监控经理的行为,约束成本将会上升。相反,在自由市场经济中,即使在所有者与控制者相分离的情况下,由于存在充分的市场竞争,经理所受到的压力是多方面的。当然这种制约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一定程度的代理费用是不可能消除的。但是,市场机制保证了这种费用被限制在某一限度内,不可能无限制地增长。

四、挑战

在公司治理问题上,标准的委托代理理论包含了这样一个基本前提: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是公司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经营者是公司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具有代理人的自利经济人性质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有着不同于公司股东的目标函数。因此,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就是解决经营者偏离股东利益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具体地说,就是如何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经营者为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可见,传统委托代理理论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治理的目标。[2]委托代理理论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中一直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近年来伴随着新经济发展理论而发展起来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等理论使委托代理理论遇到了新的挑战。

Ⅶ 公司制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原因与后果 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代理成本的内涵

ž代理理论: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东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不一致,由于信息不对称,便产生代理问题,由此产生代理成本包括:委托人的监督成本、剩余损失(由于代理人的决策和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之间发生偏差而使委托人遭受的损失)ž代理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司并购进行了解释,形成以下几种不同观点并购解决代理问题ž公司的代理问题可以通过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市场机制得到有效控制。法马和詹森在1983的研究表明: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下,如果公司的决策管理权(拟定方案和执行决定)和决策控制权(审批方案和监督执行)分离,以限制代理人个人的决策能力,就可以有效避免和减少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此外激励制度和经理人市场也可以使代理问题得到缓解。ž曼妮认为:在上述所有机制不足以控制代理问题时,并购市场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最后的外部控制手段。因为如果公司的管理层因为代理问题,使业绩下滑,估价下跌,会给管理层带来压力,进而使其改变行为方式,并忠于股东,否则会被接管。管理主义ž穆勒1969年提出一种假设:认为管理者的报酬取决于公司的规模大小,因此管理者有动机通过收购来扩大公司的规模,从而忽视公司的实际报酬率。在这种观点被称为管理主义。ž可见该观点与前面的并购可以解决代理问题相反,该理论认为,并购是代理问题的一种形式,而不是解决法。ž詹森和鲁贝克对并购公司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ž并购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但没有上升,而且下降,因此他们认为:并购固然可以解决目标公司的代理问题,但是并购公司本身公司存在的代理问题可能导致收到支付价格过高,因而浪费了并购公司股东的财富。管理层自负假设ž罗尔认为在公司的并购过程,目标公司的价值增加时由于并购公司的管理层在评估目标公司价值时应过于乐观的自负所犯的错误所致,实际上该项交易可能并投资价值。那么,如果接管是毫无价值的话,为什么会有公司进行竞价收购呢?ž罗尔认为:可以用并购公司管理层的自负来解释他们为什么要竞价。一个特定的竞价者常常傲慢地认为自己对目标公司的估价是正确的,由此生产了并购溢价,其实这是他自以为是的结果。ž自负假设以强式有效市场为前提。ž强式有效市场假说认为证券价格完全地反映一切公开的和非公开的信息。投资者即使掌握内幕信息也无法获得额外盈利。

Ⅷ 如何实现 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 操作

两权分离理论即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理论,它随着股份公司产生而产生,代表人物是贝利、米恩斯和钱德勒等。
公司股东与经理人员的各有所有权和控制权。

Ⅸ 所有权与经营权为什么要分离

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因是公司所有权者未必有企业经营能力,所以要委托经营能力高强者代己经营,由此产生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对全民所有制改革提出的一种意见,其核心是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保持国家所有的形式,但是将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开来,采取多种经营形式。

根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企业的性质和规模,把企业分成几种类型,采取不同的体制。

有些企业实行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由国家直接管理;

更多的企业实行国家所有,企业自主经营,国家主要利用经济手段间接进行管理;

小型企业则实行租赁或承包,但生产资料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

对于某些国家不便经营的小型国营企业,也可实行转让、 出卖,本质上并不改变国家所有制。

两权分离的问题在于国家与企业怎样分权才合理。对于不同部门、不同企业在不同时期这种关系并不是固定的。在两权分离的改革实践中,出现了由于企业中缺乏国有利益的代表,而使得企业行为短期化,只顾当前,不顾长远利益的现象。

(9)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过程扩展阅读:

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简称。

两权分离即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理论,它随着股份公司产生而产生,代表人物是贝利、米恩斯和钱德勒等。

贝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对美国200家大公司进行了分析,发现在这些大公司中相当比例的是由并未握有公司股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

由此得出结论:现代公司已经发生了"所有与控制的分离",公司实际已由职业经理组成的"控制者集团"所控制。

钱德勒认为,股权分散的加剧和管理的专业化,使得拥有专门管理知识并垄断了专门经营信息的经理实际上掌握了对企业的控制权,导致“两权分离”。

Ⅹ 为什么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能反映投资者的风险厌恶

所有者也就是投资者,对于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没有信心,不愿冒着风险自己经营,从而将控制权转移给具有较高专业经营能力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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