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翻唱版权
『壹』 想要翻唱双笙的歌,可以不经她本人同意直接翻唱发行在酷狗么不会有版权问题么
翻唱歌曲只要不用来盈利基本上就没问题(比如开演唱会卖票,出正式唱片发行等),你发行在酷狗,即使有问题也就是版权方申述,把你的歌下线而已~
『贰』 歌手之前发行过的专辑中的原创与翻唱的歌曲音乐版权归谁所有歌手本人是否有授权权利谢谢好心人!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首歌曲一般在发行之前都是已经注册了版权的,这个版权是在注册的时候填写谁是所有人的,歌手本人也是有权利的,但都是需要在申请之前就已经签订好这个权利分配的,可以是书面签字手印。
『叁』 要翻唱别人的歌并打算发行,是要购买著作权还是翻唱权
翻唱权是著复作权的一制种,著作权还包括很多其他权利。
还要购买发行权。
翻唱通常是指歌手将作者已经发表并由他人演唱的歌曲,根据自己的风格重新演绎的一种行为,著作权的描述中通常找不到翻唱权,作为一个新名词,实质上是著作权的一种,应当获得歌曲著作权人的许可,或者依据法定许可支付报酬。
『肆』 我想翻唱国外歌曲,用原来的曲从新作词,然后出版发行,请问这样涉及到侵权问题么
你从新作词,再出版,就和其他歌手翻唱是一样的。作曲受各国著作权保护,出版发行的话,一般也就是处于商业目的,应该尊重原作者的权利。
首先,看你翻唱的是什么曲子了,著作权保护的年限是有期限的。如果你要翻唱的作者已经仙逝五十年以上了,那么在我国一般是不再保护了。这个年限各国不一样。
除了以上的情形,一般来说你是应该支付费用的。
其次要做的事情是第一联系原作者,第二找著作权集体组织。
后者更方便,也符合惯例。
各国一般都会成立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着大量词作者和曲作者的作品,可以授权词和曲部分的各项权利,但是不包括作品的邻接权。
在我国就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这是他们的网址http://www.mcsc.com.cn/)。
在国内来说,一般一首歌曲的出资方是歌手或者文化\唱片公司,所以当歌手或者公司付费给相关的参与人员后,就拥有了该首歌曲的全部权利。也有很多歌曲,歌手和唱片公司签署过版权共有的协议,这样的话,就是双方同时拥有歌曲的所有权利。
综上,你要么是获得歌曲权属方的许可使用(我们常说的“授权使用”),要么是通过转让的方式来得到歌曲。签署合同进行交易即可。但提醒你一点哦,就是如何,作者都享有署名权利。
明白?
期待你的大作问世,翻唱的好当然是一种本事,加油!
『伍』 庄心妍唱魔鬼中的天使是否有购买版权还是说歌曲谁都可以翻唱并且发行
庄心妍翻唱的魔鬼中的天使没有购买版权,因为她没有公开发行,只是在芒果TV进行过表演
歌曲需要经过授权才可以发行翻唱
『陆』 要翻唱别人的歌并打算发行,是要购买著作权还是翻唱权
购买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6)出版翻唱版权扩展阅读:
著作权的相关规定
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3、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柒』 翻唱别人的歌曲并出版 需要向原创付版权费吗
翻唱别人的歌曲并出版,需要向原创付版权费。
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 等,擅自翻唱歌曲,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翻唱”之所以在20世纪80-90年代的香港市场里大行其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原创跟不上产业发展的步伐。像谭咏麟和梅艳芳这个级别的歌手,一年要出两到三张专辑,要想满足产业快速生产的需要,翻唱无疑是一大捷径。
陈淑芬接受采访时曾说,20世纪末翻唱多的原因是,相对原创,翻唱的成本比较高,可能面临侵权的纠纷。尤其对于一些新成立的资金有限的唱片公司来说,直接花几百万元买下版权,能省不少钱。
(7)出版翻唱版权扩展阅读:
翻唱纠纷
以陈涛和沙宝亮之间的翻唱纠纷为例,歌手沙宝亮未经歌曲《暗香》词作者陈涛的许可,在金鹰电视节上演唱了该首歌曲,并制作发行了《暗香》MV。后陈涛将沙宝亮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声明不经其许可沙宝亮不得演唱《暗香》。
下文对此纠纷略作分析:首先,陈涛没有权利禁止沙宝亮唱《暗香》。由于陈涛为音著协的会员,因此其作品《暗香》属于音著协管理的作品。
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20条的规定;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己行使或者许可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的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
因此,陈涛声明禁止沙宝亮唱《暗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次,沙宝亮无须通过陈涛许可即可演唱《暗香》。北京娱乐信报记者采访沙宝亮时,沙宝亮说:“当然有机会我还是愿意唱的,毕竟大家是通过这首歌认识我的,它对我意义很大。
但是我也会让主办方去征求陈涛的意见,经过他同意我一定会再唱。”但事实上,沙宝亮在演唱《暗香》时根本无须经过陈涛授权,其只要花费相关费用取得音著协的授权即可。
『捌』 更改别人已发行歌曲的歌词,并在公开场合翻唱,侵犯版权么
歌词虽然改了,但是仍然是侵犯了原作曲者的版权的!
『玖』 翻唱别人的歌曲自己发行到酷狗算不算侵犯歌曲版权
别人没有明确告示禁止翻唱,而你也不是用于盈利性目的的话,是可以的。不算侵权。
『拾』 翻唱歌曲也可以发行其他平台吗
可以吧 好多都是翻唱的 有的比原唱还好听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