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只可能是国家
⑴ 公民个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对吗
按自然资源的类别,可以分为土地、草原、森林、矿产、水、海洋、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在我国,土地等资源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公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完整意义上的资源所有权。
一、我国的自然资源权属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自然资源所有权;
2、自然资源使用权。
二、自然资源所有权
是指所有人依法独占自然资源,并表现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种权能。
自然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种权能,既可以与所有权同属一人,也可以与所有权相分离。
三、国家所有权的取得
1、法定取得: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它是我国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取得的主要方式。
2、强制取得:国家可以从社会的公共利益出发,凭借其依法享有的权力,不顾所有人的意志,采用国有化、没收、征收、征用等强制手段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自然资源的国有化和没收是人民解放战争过程中和建国初期我国国家取得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要形式。
3、天然孳息和自然添附:天然孳息是指自然资源依自然规律产生出来的新的自然资源;自然添附是指自然资源在自然条件的作用下而使自然资源产生或增加的情况。
在我国,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客体是无限制的,国家可以取得任何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四、集体所有权的取得
1、法定取得:是指集体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2、天然孳息:开发利用取得,自然资源可以因人类投入劳动而产生,也可以因人类投入劳动而使一种资源变为另一种资源。集体可以因开发利用自然而取得新产生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例如,集体经济组织因建设水库,蓄积水流而取得水库水体的所有权;将集体所有的荒山植树绿化,变为森林,而取得新的森林资源的所有权。
在我国,自然资源的集体所有权是有限所有权,矿产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和城市土地资源等都不能成为集体所有权的客体。
五、个人所有权的取得
在我国,基本上没有完整意义的自然资源个人所有权,只存在某自然资源个别部分的个人所有权。其取得方式主要是开发利用和继承,而不存在法定取得和强制取得。
例如:山地不可能是个人的,个人只有承包经营的使用权,但山地上生长的树木等,可以是公民个人的。
六、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
1、确认取得。即自然资源的现实使用人依法向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申请登记,由其登记造册并核发使用权证的情况。
2、授予取得。即单位和个人向法定的国家机关提出申请,国家机关依法将被申请的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授予申请人的情况。
3、转让取得。即单位或个人通过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买卖、出租、承包等形式取得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情况。在我国,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转让有许多限制条件。
4、开发利用取得。即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开发利用活动取得相应自然资源的使用权。
⑵ 哪些自然资源专属国家所有,集体不能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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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特征
1、数量的有限性
资源的数量,与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须强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2、分布的不平衡性
存在数量或质量上的显著地域差异;某些可再生资源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异规律;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分布具有地质规律。
3、资源间的联系性
每个地区的自然资源要素彼此有生态上的联系,形成一个整体,故必须强调综合研究与综合开发利用。
4、利用的发展性
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范围和利用途径将进一步拓展或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不断提高。
⑶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开发利用取得,自然资源可以因人类投入劳动而产生,也可以因人类投内入劳动而使一种容资源变为另一种资源。集体可以因开发利用自然而取得新产生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例如,集体经济组织因建设水库,蓄积水流而取得水库水体的所有权;将集体所有的荒山植树绿化,变为森林,而取得新的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在我国,自然资源的集体所有权是有限所有权,即它的客体是有限的,矿产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和城市土地资源等都不能成为集体所有权的客体。
★个人所有权的取得:在我国,基本上没有完整意义的自然资源个人所有权,只存在某自然资源个别部分的个人所有权。其取得方式主要是开发利用和继承,而不存在法定取得和强制取得。
★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变更:是指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的变化,亦即自然资源从一主体转给另一主体的过程。
⑷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必须依法登记。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内发生效力;未经容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上述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⑸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自然资源所有权哪一个是专属于国家的权力
《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回。本题答可依常识做对,因为我们日常生活中都听说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山林、草原、鱼塘,唯独没听说过对矿产资源拥有所有权的。关于水资源的所有权,要注意与《宪法》第9条第1款中所说的“水流”区别开,宪法的规定是原则性的,很笼统,《宪法》中的词与法律中的词有许多时候是不的,《宪法》中的词 一般用在宪法内容中才准确,法律中的词则用于有关法律方面的说法中才更可行。
另外这道题确实值得商榷,如果水资源与水流一样的话,那么此题选CD,不用纠结的,这是很早的试题了
⑹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失去原因
现而不复存在的情况。也就是原来拥有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因某种原因而失去所有权。使自然资源消灭的主要原因包括:
A.因法律剥夺而消灭,例如,没收地主土地。
B.因自然资源的消失而消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自然资源的绝对消灭(煤炭被开采完)。二是自然资源的相对消灭(土地退耕还林)。
★自然资源使用权:是单位和个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或者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进行实际使用并取得相应利益的权利。
⑺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什么自然资源能够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
《宪法》第九条规定“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只有森林、草原和荒地才可以归集体所有。矿藏、水流只能国有。
⑻ 在我国,取得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主要方式是
在我国,自然来资源自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法定取得、强制取得和天然孳息与自然添附三种方式。
法定取得,见于《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强制取得,见于《宪法》第十条第三款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天然孳息,见于《民法通则》第八十一条 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
第七十九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⑼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自然资源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首先,使用权的主体比所有权的主体广泛,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限定的范围很小,而使用权的主体十分广泛,几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主体。
其次,使用权内容受所有权和环境保护及生态规律的制约,而不是无限制的使用。
★自然资源使用权的类别:按自然资源的类别,可以分为土地、草原、森林、矿产、水、海洋、野生动植物资源使用权等。
★按自然资源的归属分,可分为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集体所有自然资源使用权。
★按使用人是否向所有人支付使用费分,可以分为有偿使用权和无偿使用权。
★按使用权是否预定了使用期限分,可分为有期限使用权(分为次数性、阶段性、终身性使用权)和无期限使用权。
★阶段性使用权的享有以规定时间的长短为限。
★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