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组织
㈠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以及局机关财务、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二)条法司
协调提出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拟订、修改及有关知识产权对外谈判的方案;拟订有关专利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订专利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和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和草案。组织拟订专利等确权及侵权谈判标准;拟订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
(三)保护协调司
承担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承办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承担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工作。
(四)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的事宜;承办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专利及有关的知识产权事项。
(五)专利管理司
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地方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
(六)规划发展司
组织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拟订局年度财务计划,编报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制定计划、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审核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局重大项目组织论证和审核,监督计划执行;承担局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制订及监督等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国专利统计工作,负责专利统计信息的统一管理、编报和发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司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及有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事项;拟订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㈡ 中国是不是知识产权国
中国当然是知识产权国。自1980年中国加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起至内今,中国先后加入了《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音像制作者防止非法复制公约》、《国际专利合作公约》、《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为专利程序目的进行微生物存放的国际承认的布达佩斯条约》、《建立工业设计国际分类洛加诺协定》、《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国际公约。就算保护措有不到位的地方,但丝毫不影响中国作为知识产权国的事实。
㈢ 简述中国己经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答:(1)《世界知抄识产权组织》(2)《保护工 业产权巴黎公约》(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4)《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5)《保护文 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6)《世界版权公约》(7)《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日内瓦公约》 (8)《专利合作条约》(9)《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10)《专利国际分类协 定》(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我国知识产权法是主要由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 伯尔尼公约 、巴黎公约 。
㈤ 我国于哪年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正式成员国。
中国于来1980年6月3日加入该组织自,成为它的第90个成员国。中国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1992年10月加入保护文学艺术品伯尔尼公约,1994年1月1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至1999年1月,中国共加入了该组织管辖的12个条约。
㈥ 中国知识产权相关组织有哪些
http://www.sipo.gov.cn/官网最下面有 相关链接,机关子站,直属单位,专利代办专处等信息,应该能满足你的要求属
下面截图就是SIPO官网最下面的内容
㈦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是合法组织吗
是合法组织。上届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是研究会的理事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的宗旨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团结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具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各政府部委、司法界、科技界、教育与学术界和企业界,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和交流,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完善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愿意为不断完善和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实施、保护、管理水平作出自己的贡献。
㈧ 我国于哪年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正式成员国。
中国在1980年3月3日参加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同年6月3日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但是对于该组织的某些条约,是逐步接受并加入的。
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关于中国
中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该组织,成为它的第90个成员国。中国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1992年10月加入保护文学艺术品伯尔尼公约,1994年1月1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至1999年1月,中国共加入了该组织管辖的12个条约。
2008年7月3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发表2008年《世界专利报告》称,2006年世界专利申请量高达176万件,比2005年增长了4.9%。中国、韩国和美国专利申请量的增长促进了世界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报告认为,世界专利申请量的增长证实创新活动日益国际化。报告说,2006年日本的专利申请量为514047件,美国为390815件,韩国为172709件,德国为130806件,中国为128850件。由于国内提交的专利申请量显著增长,中国在世界专利申请量总数中的份额大大提高,2000年至2006年,中国所占份额已从1.8%增至7.3%。2005年和2006年之间,中国、韩国和美国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总数分别增长了32.1%、6.6%和6.7%。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立法
另外,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专利法。我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施行。依法建立的专利制度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商标法。我国商标法自1983年3月施行。1993年2月22日进行了修正,扩大了商标的保护范围,除商品商标外,增加了服务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定;在形式审查中增加了补正程序,在实质审查中建立了审查意见书制度。 著作权法。我国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进行了第一次修正,2010年2月26日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2年1月1日实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了6种知识产权类型,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并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在第七节,以八条的篇幅,确定了知识产权犯罪的有关内容,从而确定了中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制度。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发明奖励条例》等单行法和行政法规也都对相关的知识产权作了规定。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1994年6月16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发表
白皮书分三部分: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白皮书说,中国政府恪守保护知识产权有关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的真诚立场和充分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得到了国际舆论广泛的赞誉和支持,白皮书在结束语指出,世界上总有某些人视而不见中国的发展变化,不顾基本的事实,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妄加评论。对此论调,无需争辩,事实是最好的回答。
2015年12月14日,发表《2015年度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阐述了2014年全球知识产权活动的最新发展态势。报告指出,中国在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领域的申请量均位居世界第一,已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报告称,2014年全球创新者共提交了约270万件专利申请,比2013年增长4.5%。2014年全球共授权约118万件专利。目前全球所持有效专利总共约为1020万件,其中美国占24.7%,日本占18.8%,中国占11.7%。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在报告发布会上说,“中国过去几年的专利申请量一直非比寻常”。根据报告,中国在2014年的专利申请量为92.82万件,位居世界第一,超过了排名第二位和第三位的美国和日本的总和。不仅位于中国的专利申请部门收到了最多的专利申请,而且中国公民和企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提交的专利申请也最多,共83.7万件。
报告还说,2014年全球商标申请量比2013年增长6%。中国在这一领域也位居世界第一。在工业品外观设计方面,中国申请量尽管比2013年减少14.4%,但仍居世界首位。
㈩ 1980年3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该组织的第几个成员国
不是3月,是1980年6月3日加入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它的第90个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