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著作权的表现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着作财产权和着作人身权,其中着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此外,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如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一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如享有专有著作权的人。这些都是与著作权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特定主体。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允许;二是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根据,包括不按著作权法规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两种形式。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这两种形式外,还存在第三种状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
二、发生著作权侵权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出版物侵权的赔偿责任与出版者的过错大小有直接关系。
当权利人向出版单位提出某一作品侵权时,出版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权利人,及时与投稿者取得联系,查明具体情况。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出版单位应当立刻停止侵权,并向权利人返还侵权所得利润。
如果权利人以出版单位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出版单位应当积极应诉,对所尽合理注意义务情况进行举证,从而尽可能的降低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可能会触犯《刑法》,但此时具体该如何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还要结合具体的侵权行为,先确定具体的罪名,然后在考虑到侵权情节、数额等因素,在《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中作出最终的判处。
延伸阅读:
关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
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怎么认定
关于著作权侵权的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
⑵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什么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⑶ 侵犯著作权客观表现的四种情形
侵犯著作权客观表现的四种情形,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版作管理法规,未经权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侵犯著作权客观表现的四种情形有哪些?侵犯著作权客观表现的四种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客观表现的四种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三、未经录音录象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象。录音录象制作者,是指录音录象制品的首次制作人。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成立本罪还要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
⑷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法律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是十分重视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很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出现,当然,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而具体的行为人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但在此之前,哪些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4、部分侵权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⑸ 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们可以将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分为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严重的侵权行为和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影响到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以下行为属于严重侵反著作权的行为:第一,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以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等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行为。此行为是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财产权利的行为,并且侵权行为人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如果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不被制止,则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就无法实现或者是受到阻碍。由于这种行为不仅会使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会扰乱文化艺术作品的流通市场,所以也是法律要重点制裁的侵权行为。第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此行为侵犯的是图书出版单位享有的邻接权专有出版权,此行为又被称为盗版行为。由于此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图书出版者投资的利益回报以及文化产品流通市场的秩序,故若不加以严厉禁止必然会影响到作品的正常传播。第三,未经表演者的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行为。此行为侵犯的是邻接权中的表演者权,许可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发行音像制品以及对于信息网络传播的控制权是法律赋予表演者的权利,因此未经许可擅自行使且会产生营利的行为不仅会侵犯表演者的合法权利,还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第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的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此行为是音像制品传播中的盗版行为,侵权行为人侵犯的是音像制作者的权利,更具体的侵犯对象是音像制作者对自己制作的音像制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这几项权利是音像制品的制作者所专有的、能够实现其经济利益使其投资得到回报的权利。未经许可擅自行使的侵权行为应受到较严厉的处罚。第五,未经广播电视组织的许可,播放、复制其广播电视节目的行为。此种行为侵犯了广播组织者权。广播组织者对自己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所享有的许可转播、复制权是法律赋予的专有权利,任何人必须尊重,如未经许可擅自行使即构成侵权。由于广播电视的覆盖面广,侵权的后果较之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要严重,故应受到较严厉的处罚。第六,未经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的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作品、音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行为。随着作品传播新技术的发展,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为了对权利进行更好的自我防护,也会采取一定的新技术手段对侵权行为进行防卫。破坏这些防卫措施,不仅浪费了权利人对防卫措施投入的资金、使防卫目的不能实现,而且会实现侵权的目的。所以,不管侵权行为人是否实际使用了他人的作品,是否营利,都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应受到较严厉的处罚。第七,未经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的许可,故意删除或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为。这也是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新增加的内容,其立法目的和作用与第六种行为基本相同。第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为。此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姓名权和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美术作品的侵权行为中,姓名权被侵犯的一般都是美术界的名人。这种行为的具体表现是,侵权行为人在自己制作的作品上假冒不是作者的人的签名,以使别人认为该作品就是在作品上被侵权人假冒的作者的作品而购买。假冒他人签名的作品的质量好坏并不是认定是否构成侵权行为的前提。
⑹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好多:(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⑺ 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有哪些以下是内容: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有哪些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指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著作权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演绎作品著作权由演绎人享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其中的作品可以单独或分割使用的,其作者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如果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任何未经上述人员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根据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如果仅仅具备其中一个方面的则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罪行为特征。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即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由于他们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付出了相当的独创性劳动,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也依法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的,当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主要是署名权),而且必然会影响他人美术作品的销售,从而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这种行为还欺骗了社会公众,对中国文化市场秩序具有相当的危害,因此应予以惩治。著作人或是作品的所有人是拥有著作权的,也会受到法律保护。所以他人不能轻易的剥夺或是其权益,否则就可能会触犯法律。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多种,要学会区分。
⑻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著作权分别包括抄: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⑼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哪些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不法干涉的专有权。主要包括如下人身权和财产权: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权利。因此,我们将侵犯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的权益称为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显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客体是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主观上是营利为目的的故意,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
侵犯著作权罪涉及众多问题的认定,比如,“以营利为目的”怎么认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怎么理解,什么是“复制”和“发行”等。
1、
怎么认定“以营利为目的”,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一是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二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三是以会员制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收取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四是其他利用他人作品牟利的情形。
2、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如何理解。事实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指的是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这一点是能够证明是否侵犯著作权的重要依据;
3、
什么是“发行”和“复制”。所谓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所谓复制,指的是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
对他人著作权有侵犯行为的,达到入罪的标准之后,那么才可能以侵犯著作权罪论罪处罚,在对侵犯著作权罪认定的时候,需要对其中以营利为目的作出界定,若并不具有营利的目的,那么可能无法认定为本罪。另外,构成本罪往往要求侵权人是在并没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对著作作品有使用。
延伸阅读: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