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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所有权私有化的意义

发布时间: 2021-01-16 06:36:12

1. 温铁军:我国为什么不能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

推进户籍与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分离-促进农业用地私有化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不是农业强国。忆往昔,我党带领全国人民通过艰苦的革命斗争,为广大农民取得了土地的所有权,解决了四万万同胞的吃饭问题。但是随着全球工业化的浪潮,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表中逐步下降。农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已经很小。
目前我国实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虽然解决了种地积极性的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对我国升级成为农业强国是非常不力的。家庭联产承包导致我国土地更作者的作业面积非常小,一户只有几亩地。有的一户甚至有几块地。非常不利于机械化作业。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单纯的靠农业耕种来买足农民生活的需要以及是很不现实的事情。种地的纯利润一亩地只有一千有余。试问,几千元的年收入如何满足农民一户的生活需要。在当前这种情况下,收入高的根本不屑于土地带来的那点收益。直接与原集体脱离。中低收入人群虽然进行农业耕作。但是往返于耕种与非农收入之间。种地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已经成了鸡肋。食之无味,仍之可惜。农业耕种的播种施肥打药,灌溉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已经成了拖累。通过户籍与农村集体土地股权的分离。固定每户的股权比例。经过确认永远不变。通过股权交易的形式促进土地集中。
农业耕种的机械化,土地集中的情况下。能够实现耕作的高效化。对于耕作效率的提高不是一点。通过集体土地股权交易农村的精英人群,可以用卖地的第一桶金,进行创业。为国家经济的发展注入生力军。有很大一部分中高收入的年轻人,在缺少父辈的资助的情况下,要在城市发展,在城里安家落户。通过土地买卖,有很多年轻人可以利用卖地款直接在城市首付买房。对房地产的发展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更有利于城市资本向农村转移,大城市的资金量是很充沛的。通过土地买卖。社会上的闲置资金直接转变成流动资金,为国家经济循环注入新鲜血液。通过土地买卖形成大的地块,农村村组集体要办的事情也有了牵头人。
当然在农村股权转让前对农村土地在集体内进行一次重新分配提高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土地数量的精准,对买卖双方的土地转让能够达到很有力的促进作用。
人们的需求是多样化的,有的资本需求高风险高利润率,但是有的资本却寻找稳定的收益。有的人喜欢大城市的喧闹,有的人想过田园生活。长久以来中国的土地制度过于僵化,一直是农民进城。农村人口城市化。非常不利于城乡间的融合。

2. 中国各地的土地确权,是私有化吗

所有权是国家和集体,使用权经营权归个人,有期限的

3. 中国土地能否私有化

至少从目前来讲,没有法律支持私有化!

4. 土地私有化在中国可行吗

土地私有化对中国农民有利还是有害?
30多年前的“包产到户”让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十几亿国人因此填饱了肚子,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30多年后的今天,农村的土地产权还是没有明晰化,土地集体所有“包产到户”的模式已经成了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

让土地不再成为束缚农民的枷锁

农村土地私有化改革,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改为农民的个人所有制,实现农民的“耕者有其田”,这是很多人期待多年的改革,但到今天依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为什么这么难?当然是有很多人反对,反对的理由不外乎两点:一是避免中国历史上一再上演的土地兼并,避免产生大量的流民,维护社会的稳定;二是土地可以给农民和农民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让他们的生活不至于破产。
这两点考虑有没有道理?如果我国一直是农业国家,永远是前现代社会,这种考虑是很正确的。但现在的我国已经是工业化国家,正在积极进行现代化社会建设,这种思维就是十分的落后,不合时宜了。
我国的工业化需要大量的农民脱离农业进入城市,成为产业工人,这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改革开放30多年,将2亿多农民变成农民工,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世界上所有的发达社会都是这么走过来的,任何人都不能逆历史潮流而动。我国也是这样。但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农民变成了农民工,而不是真正的工人,这是为什么?
这要从我国独特的制度说起。在其他国家,土地的产权是清晰的,可以自由买卖;同时人民也有迁徙的自由,他们可以自由的选择生活在城市还是农村。但在我国,土地产权不清晰,农民无法将自己的土地出售转让;还有国人没有迁徙自由,城乡二元结构将农民束缚在农村,进入城市工作也无法享有市民的待遇。所以在其他国家,农民可以顺利的转化为市民,享有市民待遇;但在我国,农民只能变成农民工。
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并且农民工有土地托底,政府可以以此为借口不考虑农民工的福利待遇,将他们挡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反正农民有地种,饿不死。30年来,政府就是这么做的,这极大的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希望的是脱离农村,成为真正的工人、市民,与城里人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障。所以用土地来作为农民工保障的做法是十分落后的思维,它只会阻碍社会的进步。还好,近些年政府在构建覆盖所有人口的社会保障网,农民工离开土地也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有可能在未来成为现实。
再有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大部分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是历史的必然。在这种情况下,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必然要退出历史的舞台,像美国一样发展大规模的农场经济必然成为农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既然如此,农村土地的兼并就是顺应发展潮流的自然选择,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说,在现阶段实现农村土地的私有化改革是正当其时,对农民真正的融入城市,变成市民是十分有利的。农村土地私有化改革后,农民工可以将自己的生活重心转到城市,不用再在农村进行浪费性的投入,好好的想着成为城里人。在城市的生活稳定后,他们可以将自己在农村的土地、房屋出售或出租,来补贴他们在城里的生活,尽快在城市扎根。这既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也有利于城市化的稳步推进。
当然单靠土地私有化不能保障农民变成市民后的生活,它还需要户籍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社会改革的配合。好在,十三五规划已经在社会改革方面具体谋划,在不久的将来,农村土地私有化,数亿农民工变成市民或许可以梦想成真。

5. 为什么我国实行土地私有化是有害的

谁说的有害呀! 我不这么认为,人民生在这片土地上,就应该拥有这片土地的管理权。
在现行的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下,土地私有化可以增强农民保护自己土地的意识和能力。集体所有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集体代替个人做主的事情,违背农民的意愿,侵害农民的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它决定了我国的土地不能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任何买卖或者变相买卖土地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社会主义的根本就是土地公有制)。
无论什么国家,土地都是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的公私性取决于国家政权的公私性。封建社会国家政权属于皇帝私人的,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政权属于资产阶级集体公有制的。目前中国的政权属于官僚主义者阶级集体公有制,不属于社会主义的范畴。可能有史以来,人类还不曾进化到社会主义社会。(我国是社会主义初期,看你怎么理解这个初期了)

很多人都在提倡土地所有权多样化, 那个部分归国家,那个部分归农民,那个部分归城镇人口。
有害的话,那一定有很多坏处,好多人会回答你的,在这里不归纳了。

6. 中国为什么不能搞土地私有化

(⊙o⊙)…很简单。就是人太多了,不够分,如果非要分,那么势必大部分人没土地。这和美国加拿大俄罗斯那些地广人稀的国家不同,土地承包租赁?给都不要。

7. 中国的土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我认为私有后会激励更多的人努力劳动!

美国富豪买了好多印度土地,印度也是资本主义,你能成万分之一的富豪吗,还是你想住贫民窟

8. 中国土地私有化合理吗

进行私有化不合理,非常容易造成土地兼并!并且众多的发达国家如日本等都开内始容执行农业合作社模式,而且我国百强村几乎都是集体经济模式。我国与美国国情不同,不适合大农场模式,因为美国有大量平原可耕地并且地广人稀,而我国耕地地形复杂、农村村落密布。
那么我想,我国更适合重新提出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模式应当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农业由小农经济转为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的最好方式,类似于华为的员工股份加上按劳分配;而不是由私人承包全部土体进行机械化,这样只会造成农民被剥削、财富被集中。这里又关乎到生产资料所有人的问题。有兴趣的可以去了解资本论以及四三计划等等。

9. 什么是封建土地私有化

封建土地私有化

土地问题是中国数千年来制约农村及农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土地作为一种附加型的产权,一直被作为一种隐形的资产而存在于历史社会中。奴隶社会、殷商时期,中国实行的是井田制,井田制实际上是一种原始的土地私有制;周朝时期,中国实行的是土地分封制,土地分封制的基础是在周朝确立了国家统治地位之后实行的一种以土地来进行王位钦定的制度,这个时候,土地就被作为了一种财富和资产而被赏赐于与周王有血统渊源的各地候王,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仅是一种周王赏赐于各诸侯王的财富和领地,而且是周朝实行大一统的根据地。可以说,从这个时候起,土地就已经成为了最为重要的财富和资产之一。任何战争、权力斗争、杀伐几乎都是以土地作为依据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实际上,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虽然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但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私有制,真正的私有制是实现了土地产权的个体化和私有化,即每一个具有本国国籍或者是本国领地居民身份的社会主体都应该平等地享有土地产权,也即是说,每一个以土地为生的农民或自耕农都应该有自主自由地支配土地产权的权利,这其中包括自由耕种、土地买卖、土地交易、土地转让等等,然而,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土地私有化,也不是土地国有化,而是土地私人化。虽然我们经常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理论上君王和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和支配权,但实际上由于中央与地方的力量博弈及中央集权的削弱,君王和国家实质上并不能完全支配土地,特别是在长期的政权博弈中,地方侯王或地方政府及豪强地主完全把持着土地资源,也就是说,封建时代的土地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为国家所有,而是为诸侯王和地主所有,所以,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实际上是地主或王侯所有制,而非君主所有制,也非土地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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