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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土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0-11-20 17:15:12

⑴ 新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约定的年限大于10年的,必须土地使用权40年,就按照40年摊销。

拓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⑵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公司09年2月取得土地使用权50年共140万左右——如果有50年的合同证明,那就按50年平均摊销了,每年140/50=2。8万,每月再除12就是了。

有关税法规定,以前年度应提未提、应摊未摊的成本费用,以后年度不得补提或摊销;也就是说,它相当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一样,不得擅自改变

⑶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

一般是按产权证上的年限进行摊销。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分情况进行会计处专理:如果取得的土属地使用权是自用的,发生的出让金等相关税费支出应记入无形资产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分期摊销。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3)摊销土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摊销(Amortization)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大型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和开办费,它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

⑷ 请问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那它怎样摊销

土地使用权摊销一般使用平均年限法。具体摊销方式如下:

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年限应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2、如果土地使用权无法确定使用年限,税法规定按10年摊销。

3、摊销公式: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原值/摊销年限、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当期入账,应于当月记提累计摊销,摊销分录为:

(1)新会计准则,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2)原企业会计制度,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4)摊销土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问题所述情况,公司所持有的发电上网指标不属于上述应征收营业税的无形资产范围,不用缴纳营业税。同时也不属于增值税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不用缴纳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⑸ 土地使用权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2。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3。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的原因,摊销期十分有限。

⑹ 土地使用权摊销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火箭枣子涌向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入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你们企业在建厂房的时候就应该把无形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厂房完工时,就应该转入到固定资产,然后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

(6)摊销土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纳入现行企业核算体系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六项内容,随着知识经济的形成,无形资产的内容将不断扩展,一般认为。

除六项传统的无形资产内容外,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国际互联网的域名注册、市场营销资产。组织管理资产也应列为无形资产的核算内容。

正是由于无形资产内容的扩展,因此笔者认为,加速摊销法在使用范围上具有可行性,对于那些科技更新换代日新月异的无形资产类型采用加速摊销法,而对于价值比较稳定的无形资产类型采用直线法。

关于无形资产的加速摊销方法在哪些企业中使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一般企业采用直线法,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较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制造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特殊行业中的无形资产摊销可以采用加速摊销的方法。

⑺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5年。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计算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凡合同有年限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无合同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拓展资料:

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大型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和开办费,它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⑻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新税法下如何摊销土地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中依据,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需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转入存货项目)。

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不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是从其作为一种权利且无实物形体的特征出发的,但是企业在在建项目完工后,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最终应转入固定资产价值中。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因此,

(1)土地使用权在建造房屋及建筑物前,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应按照无形资产规定按期摊销;

(2)在建造房屋及建筑物时,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在房屋及建筑物完工后,土地使用权成本随房屋及建筑物工程成本,

一同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不可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土地”或者无形资产核算,应按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随同“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按期计算折旧扣除。

(8)摊销土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土地使用权作为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必须经过评估,评估需要如下文件:

1、提供专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非专利技术签定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一般无形资产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6、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提供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⑼ 土地使用权摊销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摊销是指可以长期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⑽ 土地使用权如何摊销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
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7、企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那么要计提摊销,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章节讲到的需要计提摊销的情况)
9、企业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那么不需要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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