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使用权二次转让
『壹』 开发商转让车位使用权,开发商就是甲方协议签转让20年,甲方一次性收20年的转让费,满20年后乙方无
不要买,,,不要买,,,,不要买,,,,,使用权哦,,,使用权???你购买20年?那为什么不租呢??20年之后你就永久免费使用?不用交物业费?管理费?都是开发商的坑,,,,,没有产权车位不要买,,实际上就是拿民防设施,改的车位,,还是规划许可就申请的呢??这种车位,万一后面有事情发生,会被国家回收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贰』 购买车位签署了一张使用权转让合同,但是售楼员告诉我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和房屋的产权是一样的
危险??。甲方的“车位使用权”是从哪里来的?甲方从业主方(产权方)获得的使用权,产权方允许转让吗?允许这么长时间吗?建议你 最好与产权方签“使用权租赁合同”。
『叁』 小区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 是否合法
第一,这种情况下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到底能不能受到保护,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可能会认可,但是不能保证法院一定认可。因为除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如此转让并有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之外其他所有权的转让在我国都是由租赁的形式作出的。
第二,如果你的合同被认定为是租赁合同,你也知道是明显超过了租赁期限的,因此20年后的期限就不会受到保护。三、因为没有产权,只有合同,如果开发商与第三方另外签订这样的转让合同,那么就会产生纠纷纠缠不清。
你的个人认为是正确的,即使是租赁,你也可以转租,当然你要继续承担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义务。
综上,你应当认识到以下问题:
1、这个车位是国有的,国家可以随时无条件征用;
2、如果这个车位的建设者是开发商,那么开发商有权利用它获得利益;
3、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很可能被认定为是变相租赁,20年以后的租赁期是无效的;第四,如果无良开发商多次出售该车位,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
车位是有产权的,除了是共有的或是国有的,都是有产权证的。
(3)车位使用权二次转让扩展阅读:
物权法中的第六章第七十四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肆』 如果买了开发商大产权车位的使用权,使用权20年。如果使用5年后,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业主,转让后是重新
这个中国合同最长时效是20,所以开发商转让使用权变成了20年。
第二谁转让的,如果专是是开发商转让,属那么双方协议如何约定的,约定多少年就是多少年。
第三如果是第一次转让方转让给业主的,因为第一次转让方只有20年使用权,因为已经使用了5年了,那么应该从第六开始计算。
『伍』 全国各地无产权车位使用权转让的合法依据是什么
物权法。我国不存在没有产权的车位。
『陆』 地下车位使用权出售合同
这个合同呢,写的还是比较详细的,可以使用的
『柒』 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不以面积计算算霸王条款么
如果该车位当初购买时以面积为标准计算价款,则车辆使用权转让费不以面积计算,应该是霸王条款。
『捌』 这种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超过20年有效么
危险⚠️。甲方的“车位使用权”是从哪里来的?甲方从业主方(产权方)获得的使用权,产权方允许转让吗?允许这么长时间吗?建议你
最好与产权方签“使用权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