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所有权的认定
货币,作为种类物,不具有独立特征,可以互相代替,并可以用品种、规格、面额加以计算。与特定物(指具有独立特征,不能相互代替,可以与其他物相区别的物,比如齐白石的某幅画)有明显区别。货币的所有权,是指对货币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你借出的货币,他人完全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你所借出的当然是货币的所有权。
而财产的使用权,指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但一般无权处分。
❷ 在银行存款是否发生货币所有权的转移
是。尽管我国法律在银行存款所有权归属上存在自相矛盾之处,但事实以及新法都明确了银行存款所有权归属银行,存款人对银行享有的则是债权。
(1)银行和存款人之间不是保管关系。
存款人将款项交给银行后,银行将该笔款项与其他款项混同后,共同管理。银行无需也不可能对该笔款项单独对待,为其开辟单独空间,对该笔款项单独保管。如此一来,银行就不是金融机构,而是仓库了。
(2)银行和存款人之间不是信托关系。
所谓信托关系成立后,银行作为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指示或合同约定,从事投资活动。但显然,银行在经营活动中除委托贷款等特定业务外,并不受存款人对经营活动的限制。所以,银行与存款人之间也不是信托法律关系。
(3)货币作为其客体,是典型的动产。一经任何人占有,即对该货币享有所有权。
所以,储户持有的货币在存入银行之前,以动产形态存在,储户享有所有权。一旦存入银行,该款项的占有权即由银行享有,银行当然享有该笔款项的所有权。
(4)银行取得存款后,享有并行使完整的、无限制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即所有权。
银行取得存款后,完全按照法律规定和自身意志从事经营活动,传统如放贷、收取贷款利息,其收益为贷款利息减存款利息的息差。现代化的银行业务还包括大量中间业务,如证券保证金第三方存款、资产证券化等业务。而这些经营活动,都无需事先征得存款人同意。银行在从事上述业务时,享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并在经营活动中对银行可支配款项享有完整的、无限制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即所有权。
(5)若存款人享有所存款项的所有权,银行就根本无法开展任何业务,这是荒谬的。
若存款人享有所存款项的所有权,那么银行每发放一笔贷款,都要征得涉及该笔款项的存款人同意,并由许多存款人直接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因此,银行在取得储户的存款后,就因占有而取得了该笔款项的所有权,并行使所有人权利。否则,银行就是一个存钱的仓库,不是融通资金、汇兑天下的金融机构了。
❸ 为什么货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不可分离
是货币的本质属性决定了的
❹ 货币的占有权和所有权合二为一
动产一般需登记确定所有权。
不动产,以占有推定产权归属。
❺ 为什么借款合同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而非货币的使用权
我不是很明白你是哪不明白...使用权只是所有权的一部分...还包括占有,处分,收益...如果仅仅转移使用权而不转移占有和处分权..这是不是与借款本身有点抵触?..而且货币作为种类物...他的普遍价值并不因为不同的编号而在清偿债务时发生不同的价值...所以不存在我借你编号ABC的货币你到时候就得还我ABC的...这操作起来也有难度吧
❻ 为什么货币时间价值的条件是货币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货币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意味着“出借”和“流动”。
出借的货币会变成生产专资料,然后通过属劳动增值。
而货币的时间价值——利息,也就对上述劳动果实的瓜分而已。
所以,如果不出借,就对别人没有恩惠,没有恩惠还怎么瓜分利益呢?
因此,货币时间价值实现的充分条件,就是货币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翻译:收获利息的充分条件,就是你先把钱借出去。囧)
❼ 关于货币所有权及侵占罪的问题
货币占有即所有,借贷关系中借款方承担还款义务。
❽ 货币资金的使用权和货币资金的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使用权是表示暂时可以使用,就像租车一样,本身车子就不是自己的,所有权就是表明车子是自己的,但是暂时不用,可以出租赚取利息。
❾ 为什么金融交易是货币使用权的转移,而借款是货币所有权的转移本质区别是什么
我认为,这里的金融交易指的是一级市场股权交易,就是ipo。你作为股东,拥有股份,所以这部分钱理论上还是你的,只不过公司可以拿这部分钱去使用。而借款意味着你把钱给公司了,这部分钱不是你的了,因为你不是股东,但借贷合同给了你另外一种权利,就是在指定的时间收回本金和利息。
❿ 货币通常为种类物,不特定物,占有即所有
是的,货币为种类物,不特定物(但货币如作为收藏品则为特定物),占有即所有。
相关介绍:
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种类物,是指性质、种类相同,即具有共同的物理属性和经济意义的物。它可以用品种、牌号、件数、长短、容积、重量等加以确定。
而特定物,是指具有特有的属性、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即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如一张名画、一件古玩等。当然这种分类是相对的,在种类物中,经过特别选定挑出来的物,也就成为特定物了。
(10)货币所有权的认定扩展阅读
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以及世界货币的职能。货币的契约本质决定了它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比如一般等价物、贵金属货币、纸币、电子货币等。
它可以用作交易媒介、储藏价值、延期支付标准和记帐单位。实物货币是专门在物资与服务交换中充当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人们的商品价值观的物质附属物和符号附属物。
既包括流通货币,尤其是合法的通货,也包括各种储蓄存款,在现代经济领域,货币的领域只有很小的部分以实体通货方式显示,即实际应用的纸币或硬币,大部分交易都使用支票或电子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