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所有权
① 求流浪猫伤人案完整的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
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乔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肖某
上诉人乔某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民初字第166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乔某之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肖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012年7月,肖某向原审法院起诉称:2012年6月4日,我遛狗时经过育仁里小区4号楼5单元途中,乔某饲养的猫突然攻击我家的狗,我为了保护自己的狗,上前将猫和狗分开,后乔某饲养的猫将我抓伤,经居委会调解未果,我自行至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我属动物咬伤,三级暴露,共花费医疗费1815.75元、交通费70元。我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乔某支付上述费用及精神损失费1000元。
乔某辩称:肖某所说的猫是育仁里小区的一只流浪猫,我只是偶尔喂喂它,它的行为和我没关系。肖某当时遛的是大型犬,没拴狗链,狗进攻猫,猫才开始反击,肖某当时还踢了猫。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4日11时左右,肖某遛狗行至育仁里小区4号楼5单元时,一只流浪猫与肖某遛的狗打斗时将肖某抓伤,肖某当时未拴狗链。肖某认为是育仁里二号院4号楼5门101室家收养的猫将自己咬伤。肖某为治疗花去医药费1815.75元、交通费70元。后经育仁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调解,乔某承认确有此事。但提出,猫是流浪猫,乔某出于爱心喂过这只猫,被咬事主出言不逊,且踢了猫才被攻击。
原审法院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本案中,乔某长期对流浪猫进行饲养,导致流浪猫易在乔某居住地及其附近出现。乔某作为流浪猫的饲养人,应当对流浪猫进行管理,并在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时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肖某未拴狗链即将狗带出,其本身对猫狗斗咬导致其被抓伤也有一定的责任,法院酌定为30%。肖某主张的医疗费、交通费系其合理损失,乔某理应赔偿。精神损失费一项,缺少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原审法院于2012年8月判决:一、乔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肖某支付医疗费一千二百七十一元、交通费四十九元;二、驳回肖某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乔某不服,上诉至本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其承担管理责任有误,故请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改判。肖某同意原判。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未提供其他新证据。
本院经审理查明:二审庭审中,当庭播放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从该录像中可见,事发之地位于乔某家门前的公共通道处。肖某遛其所饲养的狗时未拴狗链,在路过事发地时,肖某所遛的狗与一只猫发生撕咬,之后肖某为保护自己的狗,到两只动物之间将猫踢开,在此过程中肖某被猫抓伤。另,本院在二审审理期间就肖某的损失数额问题,向肖某的初诊医院进行了核实,肖某所作的相关治疗均系必要的治疗,其所花费的相关费用均为必要支出。本院查明的其他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无异。
上述事实,有医疗费票据、调解证明、调查笔录及双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2012年6月4日,肖某遛狗至乔某门前的小区道路时,一只流浪猫与肖某遛的狗发生撕咬,在此过程中肖某被猫抓伤。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动物致害责任主体是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乔某经常在其住宅门前的公共通道及小区公共绿地处给流浪猫投喂猫食,故而乔某投喂流浪猫的行为是否构成对流浪猫的饲养或管理就是本案首先应明确的法律问题。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对于被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而需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所以在确定动物致害责任过程中需要明确“饲养的动物”的含义。对此含义的认定应主要考虑动物应为特定的人所有或占有,即为特定的人所饲养或管理,并且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具有适当程度的控制力。而如何理解饲养人和管理人,在本案中存在很大争议。对此本院认为,可以将饲养人解释为作为所有人的保有人,管理人解释为所有人以外的保有人。在认定责任主体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如下两项标准。第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动物。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动物的形式有很多,例如,让动物来工作、从动物处获得产品、从动物处获得快乐、通过转让动物获利、从动物处获得食物等。而在本案中乔某出于救助的心理在其生活的小区中长期投喂食物,其并非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动物。第二、对动物的决定权。对于动物的指示、使用、生存等有决定性影响,并有权支配动物和动物危险的人,通常就应当被认定是动物的保有人。在此对动物的决定权的认定,并不单纯的考虑所有权,主要应考虑动物处于何人的控制力之下。而本案中所涉及的流浪动物,虽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人饲养或管理(如定期投放食物),但人们对它的控制力较低,不能认为是“饲养的动物”。
从本案过程来看,流浪猫的特性就是无主、长期在野外生存,而乔某投喂行为是基于对动物的帮助行为,即使其长期投喂,亦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或占有,亦无对流浪动物的控制力,原审法院基于乔某的投喂行为而判决其承担管理责任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肖某被抓伤的事实确实存在,而乔某投喂流浪动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该行为必然会对其居住小区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故该行为亦应受法律规范的调整。乔某所居住的房屋门口即肖某被抓伤的地点,亦为其所在小区的公共通行道路。而流浪动物的天性决定了其会向有利于其生存的地方聚集,乔某长期投喂流浪猫,尤其是在其家门口的公共通道附近的固定投喂行为,在其生活社区的公共环境中形成了一个流浪猫获取食物的固定地点,导致了流浪猫的聚集,而流浪动物的不可控性及自然天性,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必定会给社区的公共环境带来危险。乔某的投喂行为既不同于对流浪猫的规范的救助行为,其自己又未采取任何措施控制相关危险的发生,故其行为是对于公众共同利益的一种不合理地干涉及影响,此危险影响与肖某受伤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故乔某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肖某在遛狗过程中未给其饲养的狗拴狗链,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关于饲养犬的相关规定,且肖某在猫犬发生撕咬过程中采取的行为亦有不当之处,故肖某对于其自身所受伤害亦存在一定过错,其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本院综合考虑乔某投喂行为对于公共环境所产生的危害结果,及肖某自己在饲养犬及事发时的不当行为后,认定乔某、肖某均有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应由肖某、乔某均担为宜。
本案中涉及到了流浪动物的问题,现实城市生活中流浪动物大量增加,不仅带来了大量的环境卫生问题,也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居民的人身安全。但是作为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我们仍应尊重所有与我们共同生存的动物的生命。既要倡导人道地对待动物,使动物免受不必要的杀害和额外的痛苦的观念,鼓励救助流浪动物的行为;又要以人民生活和谐有序、动物生活康乐以及公众理解与参与为原则,以期达到人与动物的共存,最终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肖某、乔某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均有责任,原审法院所确定责任有误,本院对于原审法院所作判决予以调整。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民初字第16654号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民初字第16654号判决第一项为:乔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肖某支付医疗费九百零七元八角八分、交通费三十五元;
三、驳回肖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肖某负担十二元五角(已交纳),由乔某负担十二元五角(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肖某负担二十五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乔某负担二十五元(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 ○ 一 三 年 三 月 七 日
书记员
② 怎么确定猫认主人了
1、咕噜咕噜地叫
猫咕噜咕噜地叫有很多原因,如果它在蹭你时这样叫,表示它版真的很爱你。
2、舔你权
舔你像舔其它猫一样,这表示信任和好感。当人抚摸它之后,它会舔自己,“品尝”人的气味。这种气味是我们不能闻到而猫能察觉的。
3、尾巴
猫尾巴直竖是表示非常强烈的好感。你会发现当猫接近它不认识的人或猫时,尾巴是垂下的。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猫咪不会撒娇。正相反,它们其实是特别会撒娇的,当然了,它们撒娇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它们绝对不会跟一个陌生人撒娇。很显然,是为了跟主人要好吃的。
③ 猫咪的所有权归谁
面对这个问题的话,我个人觉得想要证明猫咪的所有权归你,你就必须证明这个猫咪是你自己找到的,而且公司没有付给你任何的费用,让你寻找这个猫咪,同时的话,你必须支付公司的一部分费用,就是承担抚养猫咪的费用,但是你也可以通过让公司归还猫咪给公司产生的经济价值的方式,来抵偿猫咪的抚养费用。
④ 流浪猫,法律问题
不会啊,动物抄侵权由袭饲养人负责,您对猫没有所有权,不是饲养人,但是您是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如果您自己班上的孩子被猫抓伤,而您对此有过错,家长就可以找学校承担责任,那么学校就会找您,所以您必须保证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无过错,也就是说如果孩子们总是逗猫,您得在公开场合提醒他们危险的存在,如果在集体活动中遇到猫,您不要对孩子们疏于照顾。
⑤ 小猫咪突然到处拉屎了,还因此挨打了,该怎么抚慰它和教育它呢
1)您给他预备猫厕所了么?一般来说,有了这个,猫咪有排便需求的时候会自己去上厕所的,猫猫是很爱干净的动物;
2)如果有了厕所,还这样到处拉屎的话,您家里有几只猫?猫咪是有领域所有权归属感的动物,如果别的猫排过便占领过那个地方,他就不愿意在那里方便了,因为感到受到了其他猫的威胁,所以最好只有一只猫。如果有两只以上,最好分别设置厕所。我们家两只猫就是这情况,经常有一只猫会把尿撒在床上,因为厕所里已经被另一只猫的尿撒过了,他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占领其他地盘了。
3)如果上述的情况都不是,请带上小猫到达最近的宠物医院,咨询宠物医生,对猫咪进行体检,看看猫咪是否得了什么疾病,对症下药及时治疗,尽到您的监护职责。
⑥ 猫咪这12种你遇到过几种
呼噜噜噜噜~
相信很多养猫的朋友都听过猫咪那种特有的呼噜声,分为好几种情况,如果猫咪看到你或者你触碰它的时候,恭喜你!因为这是喜欢你,表示它很满足!
噜噜噜
2.嗷嗷嗷嗷呜~
你的猫咪一定这样叫过——长长的喵~,尾音带着颤音,最后变成了可怜兮兮的“呜呜”声,那是猫猫在向你撒娇哦,快去抱抱它吧~也可以拿玩具逗逗它或者是最爱的小鱼干满足它吧~
偷瞄主人* *
3.无声的叫
不知道各位铲屎官们有没有注意过,你的猫会看着你张开嘴发出没有声音的叫声?其实呢并不是这样的,因为猫咪这个时候发出的是高音频的叫声,已经超过人类所能接受的频率,所以会觉得没声音。也有可能是在打哈欠?哈哈哈
快来陪我玩~
【肢体语言篇】
1.竖起尾巴迎接你
竖起尾巴的这种行为是猫猫在表达欢迎的情绪,试想你上了一天班,一天学回到家后看到走过来的它是不是很欣慰~
喵~
2.瞪着眼睛看着你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当你很伤心,很难受的时候,猫猫跑到你身边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无言地看着你?不要觉得它只是好奇,其实它在很真的观察你,因为它在担心你,如果它歪着头看着你,这是它在努力了解你的情况,虽然它并不一定懂。喵~
主人你怎么啦?
3.四脚朝天对着你
你的猫咪有没有四脚朝天,把它最脆弱的小肚皮对着你?
如果有,恭喜你!你已成功取得了它的信任哟~看来它真的很喜欢你呀。
这个时候可以去摸一摸揉一揉,嗯~
呼叫主人~
4. 眯起眼睛瞪着你
这种情况一般有3种情况哦。1 是在向你示好,表达喜爱之情。2 是在吸引注意,想要人去抚摸它,陪它玩耍或者是肚子饿了要吃的~ 3 是在宣誓它的所有权哦!
你不来哄哄我吗
5.撅起屁股对着你
相信很多铲屎官都遇到这种情况,撸猫正爽着呢,突然它转身撅起PP对着你的脸~
很多铲屎官都会一脸懵逼吧 /???
其实啊这个意思是它希望你给它清洁一下。只需要轻轻冲它PP吹气就好啦,它会很享受这种清洁方式的哦~(如果它放屁的话...妙不可言呐哈哈哈~)
goodbaby]
6.用小舌头舔你
你有没有被你的猫猫舔过手头发呢?那种涩涩的感觉有没有让你“心猿意马”!
只有猫猫在认同你,喜欢你的时候,它会把你当成自己的妈妈或者同伴对你做出舔毛的动作。不要介意哦,因为它很喜欢你!尽情享受吧~
⑦ 猫为什么喜欢在人腿上蹭来蹭去
当某天自己气味被其它气味覆盖时,猫咪再此巡逻到这,可以闻出来,以提高自己警惕,有东西入侵到自己地盘了。
猫咪围绕主人的脚丫子蹭时,可能也是在宣誓,这个两脚兽是朕地盘儿的子民,属于朕的。假如你家猫咪经常这样蹭你,很可能说明它们认可你在它们领土上活动,而且受到猫咪保护,作为主人这是莫大的荣耀啊。
我们理解猫咪的这种行为是心情好高兴的表现,只要你觉得这样想感觉舒服,不碍事。
⑧ 如果捡到一只猫,猫主人要求当事人返还猫咪,但当事人拒不返还,此时的猫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什么诉讼请求
如果猫的主人知晓该猫系自己遗失的猫,向捡到猫的当事人证明自己是猫的原主人,并提出了返还猫的请求,但是当事人拒不返还,是有可能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以下根据猫的价值,分两种情况:
第一,猫的价值较大。可以尝试以侵占罪来起诉,侵占罪入罪要求数额较大,一般指5000元以上。但是不同的地方,认定的标准是存在差异的。比如上海2万元才能够认定。如果猫的价值符合当地侵占罪的起诉标准,是可以通过侵占罪来起诉对方的。
第二,猫的价值不够大。可以放弃刑诉,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可以尝试以返还不当得利或返还原物的理由来起诉对方。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自己准备好各种证据材料,包括对猫享有所有权的证明,对方如今事实占有了猫的证据以及对方拒不返还的证据。
⑨ 把流浪猫带回家养违法吗
不违法。
流浪猫属于无主动产,可以依先占取得所有权。
用大白话讲,就是这玩意没有主人,谁先拿走就是谁的。
⑩ 院内一老太太因闺女伺候月子而还乡,将此前养的猫丢弃院中成为无主流浪猫,我养了,问所有权问题。
一年多了,个人认为,猫,你就养着吧,再要回去不够地道。如果老内人就是要,协商一下,再给他容另外买一只,也不用多少钱。
如果仍然坚持,就是有点胡搅蛮缠了。你就坚定猫不是她的,亲戚朋友送的、买的就行。
一只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