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乡镇
㈠ 在乡镇上买的土地自建房,是永久产权吗还是70年
在我国买任何土地都是没有永久产权的,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只专是针对购买的使用用途不一样属年限也就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1)使用权乡镇扩展阅读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㈡ 乡镇土地利用管理旱地使用权
您好,我是国家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和房产评估师。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可能您所说的是无主土地或者四荒(荒山、荒坡、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等))土地的问题吧。具体可以查询《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的相关条款。未尽事宜,私*信联系,记得选为最佳答案哦
㈢ 城镇居民如何合法购买农村土地使用权
城镇居民不准购买农村土地,否则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对这三类用地的范围,法律和政策都有准确界定,必须严格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规定,乡镇企业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要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建设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都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以下简称乡(镇)、村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及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并纳入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有关企业用地标准。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㈣ 乡镇建设用地,从政府买下使用权是永久的吗,盖厂房应用那种地好
没有永久使用权,一般是50年的比较多。
㈤ 农村户口迁入到其他城市的乡镇是否仍然还享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专有,既然迁移到属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
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
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
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也就是说,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即使扩建与改建也没人举报与反对,有关部门也无从管起。
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
㈥ 乡镇的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受让人有何规定
受让人土地使用权的期限等于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例如某化工厂(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1990年建厂,到2010年由于负债过多濒临倒闭(已经使用了20年),化工厂负责人当年通过将本厂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一个玩具厂来解决债务问题,那么受让人(玩具厂)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等于30年(50-20=30年)。
㈦ 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问题
政府拆迁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者,也就是那里的集体;
但由于你有土地使用证,则上面的建筑物的补偿全归你,
另外:在那里的村集体拿到补偿后应当将其中的部分给你,比例各地不同
㈧ 乡镇土地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分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两种,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㈨ 个人95年与乡镇政府签定的购买土地使用权协议合法吗
属实,看下有没有违背法律?再看一下有没有公章签字啥的?使用券的话,只是购买的话,这个一般都是合法的。
㈩ 乡镇司法所有权力判决土地使用权吗
第一,司法所没有司法裁判权,可以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处理,调解的前提是各方当事人自愿,如有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就无法调解。
第二,司法裁判权只有人民法院等机关才有。不过,土地权属纠纷有个前置程序——行政确权,先向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确权,对政府确权决定不服的,可复议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