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使用权
❶ 承包了一块地 有上一任租户遗留下来的房子 使用权归谁所有
承包地有上一任租户留下来的房子,使用权应归现租户,所有权归原地主。
❷ 租户和业主有什么不同
租户并不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业主享有对房子的所有权。
❸ 租房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属于房东还是租房者
一般情况下租赁关系应建立书面协议。但事实上的租赁关系法律上也是承认的,并且房东已经收取租金且出具了收款的凭证(注明了租期),因此这也是一种租赁关系的书面凭证。而在租期内该房屋的使用权归承租人。按上述描述事实,实际上是房东违约,在租赁期限未到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房屋处置给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❹ 门市抵押贷款后会影响租户的使用权吗
暂时不会的,放心吧,抵押从开始到放款,差不多半个月,如果他还不上,起码连续3个月没有还,银行才会起诉,七七八八的流程下来,估计就大半年过去了。而且他总不能第一个月就开始不还银行钱吧。起码得还几个月吧。这样算一下来,是不是就快一年了,而你总不能,刚租一个月,他就去抵押了吧。就算拍卖他的门市了,也会协商给你补退余下的租金和押金这些。我想,现在租门市,一般是半年交租,或者一年交租。
❺ 以公司名义把东西堆在租户公用的地方这算侵犯租户使用权
答:以公司名义把东西推在租户公用的地方事实应该这算侵犯租户使用权。
❻ 租户是否拥有厂房外墙的使用权
有!别人要在你墙上做广告你可以收费,不过一般别人不会给的
❼ 房屋使用权的交易形式
公房承租人之间以互补差价的方式互换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有偿转让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 公房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 房屋使用权交易的条件及办理手续: (1)持房屋使用权上市交易一方当事人应当是公有住房合法承租人。
(2)房屋使用权交易,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双方持下列①-④项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办理房屋使用权互换、转让、转租手续。
①申请书;
②双方当事人身份证;
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及共居人、合居户同意意见书;
④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人同意意见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当事人双方须按规定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交易及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房屋使用权互换、有偿转让、交换住房产权前,公房承租人须结清房屋租金和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应由承租人交纳的各项费用;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的,住房产权人亦应结清应当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等与该房屋管理有关的各项费用。
(4)房屋使用权互换、有偿转让、交换住房产权后,该房产权性质不变,新的承租人应当与出租人重新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5)通过房屋使用权互换、有偿转让和交换住房产权方式取得房屋使用权的新承租人,可以将房屋使用权再次上市交易。
(6)公房承租人将其所承租的公房转租给他人使用的,应当向原出租人进行备案。转租人继续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原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7)合居户公房承租人将其拥有的房屋使用权上市交易的,在同等条件下,合居另一方有优先权。合居户公房承租人将其拥有的房屋使用权上市交易,不得侵犯合居另一方对共用部位和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权。
(8)可能将公有住房转租给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也可以将公有住房转租给廉租户,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使用权买卖的风险 使用权买卖实际上是限定在直管公房的范围内,这不包括已购公房、商品房和私房,也不包括产权不明的房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违规开发商和房屋中介的介入,使得使用权买卖变成欺诈或诈骗的高发区。一套房子几十万元,对购房人来说都是一辈子的积蓄,购买房屋使用权被骗的购房人大多数是被拆迁户,很多购买所谓使用权的购房人血本无归,甚至沦落为无家可归的地步。
❽ 租户对楼顶是否有使用权
租户只对自己承租的住房有使用权。如果楼顶所属权属于户主产权,自己承租房时合同中包括楼顶,是可以使用楼顶。
❾ 租的房子门口地方使用权属于楼上还是楼下
房子里面属于租户,门外的地方属于大家的,楼上楼下都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