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登记
『壹』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受让人必须在付清全部出让地价款后30日内,持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付清出让地价款凭证、身份证明等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登记。登记机关接到出让土地登记申请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办理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由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贰』 在土地使用权登记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你好,
一、办事程序
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的办事程序大致分为:
申请---受理(政务公开大厅)---地籍调查---审核---登记---发证(政务公开大厅)
1、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程序:
(1)用地户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
2、出租或抵押登记程序:
(1)到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申请;
(2)到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
3、级次土地登记程序:
(1)中、省直单位使用土地的到县国土资源与环保局地籍科申请;
(2)县局地籍科负责进行地籍调查,进行初审,上报省登记办审核;
(3)省登记办进行注册登记;
(4)由省登记办颁发证书。
二、申报材料
1、初始、变更土地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指界委托书;
(6)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土地出租或抵押登记:
(1)土地租赁或抵押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5)原书;
(6)房屋所有权证;
(7)土地使用权租赁或抵押合同;
(8)地价评估报告;
(9)一方到场申请租赁或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授权委托文件;
(10)双方营业执照;
(11)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级次土地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指界委托书;
(6)宗地图;
(7)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8)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9)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初始土地登记:
(1)初始登记费:
①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m2(含2000m2)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m2及500m2以内的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②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m2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③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m2(含5000m2)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m2及500m2以内的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④城镇居民住宅用地面积在100m2(含100m2)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m2及50m2以内的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⑤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m2及200m2以内每宗地收5元,200m2以上每宗地收10元。
(2)工本费: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三资企业和其他特制证,每证20元。
2、变更土地登记:
(1)变更登记费: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0.50元/m2;土地使用权不转移的执行初始登记标准。
(2)工本费:(同初始土地登记)。
3、土地出租或抵押登记:
(1)初始登记费:(同初始土地登记)。
(2)工本费:(同初始土地登记)。
4、级次土地登记:
(1)变更登记费: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收每平方米0.50元;土地使用权不转移的执行初始登记标准。
(2)工本费:(同初始土地登记)。
四、办事时限
1、初始土地登记:手续齐备的,7个工作日办结;
2、变更土地登记:手续齐备的,7个工作日办结;
3、土地出租或抵押登记:符合条件的,15日内办结;
4、级次土地登记:手续齐备的,7日内上报省厅。
『叁』 土地使用权登记后就能拿到土地证吗 用不用用地预审
“土地证”是不等同的预审意见“在土地上的项目,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很多,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土地证“只拥有土地使用权,但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性质,适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将有被批准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和相关组织项目前期批准的土地问题。 必要的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俗称“土地变性。
『肆』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应当在转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土地登记申请书专、原土地使用证、申请人属身份证明、转让合同书、缴纳规定税费的凭证、转让地块的开发建设投资证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书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转让登记。登记机关接到转让登记申请后,根据有关规定对转让双方提供登记的文件与原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填写审批表内容,注销原《土地登记卡》,收回转让方的土地使用证,建立新的《土地登记卡》,给受让方颁发土地使用证。
『伍』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持土地登记申请书、原土地使用证、地上物产权证书、租赁合同、出租地块的开发建设投资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共同向登记机关申请出租登记。登记机关接到出租登记申请后,要与原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在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土地使用权出租注册登记,在出租人土地证书上作变更登记后发还出租人,给承租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陆』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相关规定
按《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属于土地初始登记。
『柒』 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定义是什么啊
“预登记”严格来说只指国家大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国有划拨性质)版有预登记的说法,而权在《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中,有“预告登记”没“预登记”的条文。您指的土地证记事栏,你取得的土地可能是工业用地和房地产项目用地(一般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出让性质土地),国土部门按出让合同约定给你发预登记土地证,因为您的土地还只有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不能发正式土地证,目的也就是为了给你通过“纯土地”抵押登记贷款(企业取得土地后融资是正常现象)。另外出让合同范本也会约定你的建设期限,一般期限为两年,待工程竣工后重新换发土地证(正式土地证,区别上述预登记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