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会所的所有权归属
『壹』 小区会所所有权的归属
当然不是这样。
物权法实施之前的所有合法的物权都受到物权法的保护。之前是受到民法通则等其他法律的保护。
小区会所是什么概念,是私人举办的还是公司弄得。在小区那个地方设立的。这个你要讲清楚噻。
『贰』 住宅小区的会所及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归谁
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属于业主共有,会所产权的权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法官表示,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及域外法律经验,会所的权属判断可分以下四种情况处理。:
(1)会所中某些房屋如属于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配套公共设施,则该部分房屋产权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确定;
(2)在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如约定会所整体或其中的某些房屋产权归属的,按约定执行;
(3)没有规定也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会所被列入小区公摊面积范围,则其产权归全体业主;
(4)其他情形下,关于产权的归属,应当区分各种投资情况而具体确定,基于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会所产权归开发商。
2、法官表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属于业主共有。
(2)小区会所的所有权归属扩展阅读: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叁』 如何区分住宅小区会所的产权归属
会所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会所属于该条规定中的其他公共场所或公用设施,因此,会所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3)小区会所的所有权归属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的归属、用途以及筹集与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肆』 我们小区会所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但会所在物...
您好,是在小区里面建的会所吗,如果是这样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