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1)专利名称应该有实际的语义,清晰但简明指出发明内容的客体;(2)专利名称应体现技术方案或设计的类型,比如方法、结构、产品等等;(3)若含有能代表该专利新颖性的构成元素,就是非常好的专利名字;(4)不含非技术词语、不含词义含糊的词语;(5)不要与现有的专利名称近似,注意加以区别;(6)汉语的专利名称建议不超过40个汉字。
『贰』 怎样给专利起名专利名称的命名规则是什么
怎样给专利起名?专利名称的命名规则是什么?现在拥有专利的人可能都会有这样的问题怎样给专利起名?专利名称的命名规则是什么呢?。专利名称的命名规则是什么怎样给专利起名?专利名称的命名规则是什么?怎样给专利起名一:一种实现静态数据的同步方法、系统以及装置所属行业包括了:通信、电子和数码所属类型:发明。二:是一种3D同步信号发射器,它所属行业为:服饰/日用以及家电类型。三: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水龙头系统结构,它所属行业为通信电子、数码以及外观设计。以上三点是实实在在的专利名称,想要获得专利权这是必要的程序,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而在专利审查指南中对专利的命名要求主要有两点:一:在请求书中的专利名称和说明书中专利的名称都要一致。二:专利的名称应当简短和准确的表明战略的事情要求保护内容和主题在指南相关规定中它们还对专利的名称做了具体的要求,比如在发明中不得含有费技术用语,就好比说人名啊、单位名称啊、商标啊、代号啊等这些特定的词语。我们要了解专利的最初就要通过专利名称先认识到该发明的主题和类型,对于专利审查员来说专利名称是对该专利的第一印象。所以我们专利授权人在申请专利时一定要从多方面去考虑,下面给大家几点建议:专利名称的命名规则是什么一:专利名称应该有实际的含义和清晰的字体二:专利名称应体现技术方案的设计类型三:如果说又能代表该专利新颖的构成元素,那就是很好的名称了。四:不要在专利名称中含有非技术用语五:不要跟其它专利名称相似六:汉语的专利名称不要超过40个字
『叁』 专利发明的名称有什么规定
请求书中抄的发明名称和说明书中的发明名称应当一致。发明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和类型。发明名称中不得含有非技术词语, 例如人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等;也不得含有含糊的词语,例如“及其他”、“及其类似物” 等;也不得仅使用笼统的词语,致使未给出任何发明信息,例如仅用“方法”、“装置”、“组合物”、 “化合物” 等词作为发明名称。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下,例如,化学领域的某些发明,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
『肆』 专利名称能否这样:
1、“一种XXX的方法和装置”
最好改为“一种XXX的方法及其装置”
2、重点是,名称里能否专含有“和”“与”属“或”这样的字眼?
三个字都可以随便用,只要符合专利名称的规定。如(一种用于老人或小孩的尿不湿)正确,如(一种尿不湿或者秋裤)错误。
3、从另一角度来说,专利里是否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内容,不同的内容是否必须另外申请?
比如说一项发明里,既有方法,也有实际装置设计,
符合单一性则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只缴纳一件专利的费用。
单一性相关规定参见审查指南第2部分第6章单一性。
4、而且,可以有三种设计方法来实现,是可以在一项专利里说明清楚呢,还是必须分开,是分成三个实现的方法,还是分成6个文件?
三种设计方法可以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分别写成三种实施方式。
『伍』 外观专利名称是怎么起的
使用一复般的名称就行了,但是要制注意
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
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
(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
(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炊具”、“乐器”、“建筑用物品” 等;
(3) 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例如“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装有新型发动机的汽车” 等;
(4)附有产品规格、大小、规模、数量单位的名称,例如“21英寸电视机”、“中型书柜”、“一副手套” 等;
(5)以外国文字或无确定的中文意义的文字命名的名称,例如“克莱斯酒瓶”,但已经众所周知并且含义确定的文字可以使用,例如“DVD播放机”、“LED灯”、“USB集线器” 等。
『陆』 如何翻译专利名称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为您解答,
1.名称的翻译要求准确表达出专利文献的技术主题,译文应为名词性短语,不可采用冗长的带有主、谓、宾结构的完整语句进行表达;
2.专业术语应符合专利文献所属技术领域的行业、专业通用标准或习惯,并前后一致;
3.对于名称中表示商标、牌号、型号等特定意义的字母或组合,译文中直接使用原文;
4.译文首字母须大写。
『柒』 专利所有人可以填几个人的名字
专利所有人可以是个人、企事业单位,还可以是个人和个人、企事业和企事业、个人和企事业联合申请,专利法没有规定专利权人的个数。
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位。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和性质的内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从劳动关系上讲,既包括固定工作单位,也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7)专利名称扩展阅读:
申请原则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
2.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的人。
4. 优先权原则。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捌』 专利名称是什么东西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
发明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发明专内利申请要容求保护的主题和类型。发明名称中不得含有非技术词语, 例如人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等;也不得含有含糊的词语,例如“及其他”、“及其类似物” 等;也不得仅使用笼统的词语,致使未给出任何发明信息,例如仅用“方法”、“装置”、“组合物”、“化合物” 等词作为发明名称。
『玖』 外观专利名称怎么起
一、外观设计产品名称的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写明外观设计的名称。所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产品名称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专利审查指南还规定: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对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应用的产品种类具有说明作用。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相符合,准确、简明的表明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从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可以看出,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对该产品具有一定的说明作用,在分类、确定领域和理解专利上起较关键的作用。
二、外观设计产品名称的命名的常见问题
1、在实践中,为了体现产品的商标以及市场特性,很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会将其商标名称应用到产品名称中,然而,包含商标的产品名称会使人感觉到其产品具有较强的宣传性目的,并非专利制度真正的用意,还会出现与其商标相冲突,误导消费者以为该专利申请所有者为其商标所有者。
2、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时,为了增大产品的保护的范围,常常使用概括不当、过于抽象、并且上位的产品名称。例如电子设备、吉祥物等产品名称。以电子设备命名,其可以包括手机,电脑,内置芯片等等,而这些产品的用途不同,所属领域不同。仅通过产品名称来判断,是具有一定的混淆性的。如图1显示的产品,所有产品均可以称为电子设备,但是其明显属于不同产品。
『拾』 实用新型专利名称应该怎么起
专利法中确实规定了专利申请的名称不能出现宣传性用语,但是在实际中,审查员会适当地放宽要求,根据《审查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