凳子专利
可以
专利名称首先就不应该把你本次申请专利的创造性部分的技术内容表达到名称上,其次还应该符合专利法、细则、指南的其他规定。
2. 设计的椅子申请什么专利
呵呵~~如果不设计到技术结构,那建议你申请一个外观专利吧~~
3. 大学生发明老人起行无忧椅,他的专利申请成功了吗
大学生发明老人起行无忧椅,他的专利已经递交上去了,正在审核当中。这位大学生是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的学生于飞,他之所以会有这个发明,主要源于他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小伙子。他在日常生活当中,常见一些老人因为年纪大了而起身非常艰难。在这种情况下,于飞同学就萌生了设计一个椅子可以让老人在起身的时候顺利些安全些,不再那么艰难费劲。于飞同学一向是个行动派,有了想法就立即执行了起来。于飞同学很清楚一个想投入使用的设计要多听取同学的意见,集众家之长。因此,于飞同学就和几个同学一起开始了研发起行无忧椅这项工作。
大学生发明老人起行无忧椅,让网友盛赞,纷纷表示这些大学生不愧为天之骄子,未来可期,国之栋梁。
4. 同样一种东西,比如椅子,有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一人申请了外观专利,这种情况怎么办
从法律上来讲,实用新型是保护结构和功能方面,外观设计保护的是纯外观造型而不专涉及结构和功能,两者保护属的范围不一样,不可以拿来作比较。
如果你觉得你的产品除了结构功能比较特别,外形方面也有可取之处,那么你可以两种专利都申请。而如果你觉得结构和功能比较重要,那么别人只要采取了与你相类似的结构,那么不管他用何种外观造型,都视为侵你的专利权。而如果你没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申请了实用新型,那么别人不采取你的结构只取了你的外形,那么不侵权。
有点拗口不知道说明白了没有?
5. 专利申请中,例如一个脚跟面组成了凳子设置了一个靠背成了椅子,但在说明书中是否应该写清楚其连接方式
概念太大,抄一句两句真的说不清袭楚。。。
假使别人没有出现“一个脚跟面组成了凳子设置了一个靠背成了椅子”的技术措施,那么你这么写也就可以了,不过范围太广,容易被无效,如果别人有,你就必须要更详细的进行描述你的组合方式,也就是要写明你技术特征,“一个脚跟面组成了凳子设置了一个靠背成了椅子”下位概念。
如果你有了“一个脚跟面组成了凳子设置了一个靠背成了椅子”这个技术特征,也就是上位概念的专利权,又有其下位概念,也就是某种或某几种连接方式的专利权,但别人提到了你没提到的连接方式,那么要看你说明书中有没提到或隐射到该连接方式。一般这样的问题都要通过法律手段判定是否侵权的,如果有提到,胜算可能会大些,当然还要看代理人的水平和法官的判定了。
写的不详细,仅供参考了!也希望能和大家一起探讨!
6. 关于这把椅子的专利情况,能不能帮我查下详细资料!
1949年 Hans Wegner 设计了著名的 The Round Chair 圈椅,The Folding Chair 和 The Three-shells Chair,这三个都是 Johannes Hansen 生产(JH),还有为 Carl Hansen 设计的 The Y-Chair(代号 CH 24),1950年美国杂志 Interiors 在2月有一篇文章介绍了Finn Juhl、 Borge Mogensen 和 Hans Wegner 的设计, Hans Wegner 的设计有 The Round Chair、The Peacock Chair 和 The Three-shells Chair,一下子美国人迷上了 The Round Chair 称其为“世界上最漂亮的椅子”,它也在尼克松和肯尼迪1960年的总统竞选电视辩论上出现,从此它就叫做“The Chair”——那条椅子。
1950年 Hans Wegner 同四公司开始新合作,各自有不同的偏长,为 Andreas Tuck 设计桌子,为 Getama 设计宽松垫子家具,为 Ry Mobler 设计橱柜,为 A.P. Stolen 设计室内。同时为 Carl Hansen 设计了 CH22, CH23 和 CH25 椅子,以及一个装饰版的 The Round Chair。设计的 The Flag Halyard Chair 授予 Getama,在2002年由 PP Mobler 生产。Hans Wegner 获得米兰三年展的全场大奖,The Round Chair 在美国的 Good Design 上囊括评委和观众的最佳设计奖。此后 Hans Wegner 获得的各种奖项不断,设计被世界各地博物馆收藏,在此不提。
1949年 Hans Wegner 为 Carl Hansen 设计的 The Wishbone Chair,也叫 The Y-Chair 是另外一条和“The Chair”一样经典一样成功一样传奇性的椅子,1950年 Carl Hansen 生产,在 Carl Hansen 的代号为 CH24。Wishbone 椅子有很多颜色外观供选择,是 Carl Hansen 的主打作品,Carl Hansen 现在只生产 Hans Wegner 的设计,Carl Hansen 公司今年10月28号是成立100周年,一家百年老字号
----由此可见,这个技术是1950年的技术,如果当时申请了专利的话,也早已过期,现在可以自由使用这个技术了。
7. 关于椅子的专利
专利申请前检索
专利申请前,最好进行检索,以便确定哪些发明内容属于“现有技术”。如果待申请的内容在检索到的专利文献或者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已有记载,则有可能影响申请的授权前景。此外,即使没有文献记载,如果他人能够确定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也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专利检索的好处
认真了解哪些内容属于现有技术将有助于申请人作出是否申请专利的判断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要写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于实用新型专利,通常还需要提供背景技术的附图,因此这样做能使审查员和公众清楚地了解发明创造的实质性改进和优点。
专利申请文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发明根据需要可有附图,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发明申请,应当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涉及核酸或氨基酸序列的,应提交序列表的可机读文本。
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请求保护色彩的,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指明设计要点、省略的视图、所要保护的色彩等。
专利审查
专利申请提交到国知局后会得到受理通知书,在缴纳了全额费用之后将得到审查。专利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者只针对发明专利。
专利审查过程一般将持续1-3年,取决于专利的种类和发明内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经过初步审查即获得授权,而发明专利通过了初步审查将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等待进入实质审查。
专利申请在审查阶段时,申请人还没有权利去阻止他人对其权利的侵犯。但是发明专利公布后(通常是在专利申请日起第18个月时),申请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而侵权人也可以拒绝。专利授权之后,申请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侵权人追诉侵权责任,并要求赔偿。
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
发明的实质审查是在专利局实审部门进行的,审查员通过检索国内外专利文献、公开出版物来评价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同时还要对专利文件撰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例如是否符合“单一性”,是否“公开充分”,是否“修改超范围”等等。
实质审查必须是在发明公布后进行的,法律规定的公布是在申请日起18个月的时候进行,也有的申请人愿意提前公开其发明内容,所以会有专利申请在6-10个月的时候就公开了。通常,实审阶段的审查员将向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发出至少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意见能够体现发明被授权的可能性及存在的缺陷。审查意见一般包括格式错误、新颖性问题、创造性问题、公开充分、单一性问题等等。
专利实质审查的时间不确定,一般是6-18个月,取决于发明的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和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文件往复的时间。
8. patatto折叠凳子是否有国际专利
有折叠凳子没有patatto折叠凳子
折叠凳子
申请号:201510189832.7
申请日:2015-04-21摘要:一种折叠凳子,包括两个平板版部、两个支撑脚及枢轴权件,两个平板部通过枢轴件枢接在一起,两个支撑脚分别用于支撑两个平板部。每个支撑脚包括底部及与底部相对的顶部,支撑脚的顶部抵接于相对应的平板部。折叠凳子由铝镁合金材质制成且进一步包括多个第一连接件及多个第二连接件。每个平板部包括远离枢轴件的第一连接孔及靠近枢轴件的第二连接孔。每个支撑脚的顶部设有第三连接孔,每个支撑脚的顶部与底部之间设置有第四连接孔。第一连接件的两端分别转动连接于位于同侧的平板部的第一连接孔与支撑脚的第三连接孔,第二连接件的两端分别转动连接于位于同侧的平板部的第二连接孔与支撑脚的第四连接孔。
申请人: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518109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油松第十工业区东环二路2号
发明(设计)人:黄波刘军校祁红钊王才华李越建林振伸张文雄张濬荣
主分类号:A47C4/20(2006.01)I
分类号:A47C4/20(2006.01)I
9. 插座、凳子等设计 需要申请什么专利
实用新型的吧
10. 有一款获得过电竞椅外观专利的椅子,有人有图吗好像是傲风的
你说的,应该就是这款了,叫傲风之刃。是获得过电竞椅外观专利的,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