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视题
1、构成侵权。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案“好吃来佳梅瓜子”中的“好吃来”用在瓜子上,显著性不强,与“佳梅”商标的显著部分都是“佳梅”,用在瓜子上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认或混淆。
2、可以在“佳梅”商标注册成功后5年内向审评委提出争议申请,撤销不当注册。
3、合同已经履行,有效。撤销决定对此许可合同无溯及力。
本题考查的是商标权被撤销后有关判决、裁定的溯及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比较《专利法》
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依照前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❷ 求一个经典的商标案例
亚美公司诉兴华公司在其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使用期限内转让合同侵犯商标使用权 案情原告:天津亚美保健品饮料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兴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哈尔滨市新华饮料厂。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华经济委员会(下称新华经委)开办的青年汽水厂于1980年6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南极”商标,用于其生产的汽水等饮料产品,于同年7月获得核准注册。1987年4月,青年汽水厂更名为哈尔滨市新华饮料厂(下称新华饮料厂),此后,其“南极”商标注册证书丢失,于1992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南极”注册商标的补证、续展及商标注册人的更名手续。1994年10月,国家商标局核准了新华饮料厂的“南极”商标注册人的更名手续及补证和续展手续。1992年9月1日,新华经委将新华饮料厂发包给案外人李秉君承包经营。双方在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人李秉君对新华饮料厂的资产只有使用权,不得以其他形式转租、转让,每年上交承包费33000元,承包期自1992年9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同时,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李秉君如确因经营需要对外签订经济合作项目、合同、联营办厂等,需申报发包人同意,方可实施。1994年4月19日,发包人新华经委任命李秉君为新华饮料厂的法定代表人。同年4月27日,李秉君未向发包人新华经委申报,即以新华饮料厂名义与天津亚美保健品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亚美公司)签订联营协议,许可亚美公司自该日起至1996年末使用“南极”注册商标;亚美公司1994年应给付新华饮料厂返利1万元,以后每年递增30%返利。李秉君以收取联营返利款名义收取了亚美公司1994年的返利款1万元,并以此名义开具了收据。新华饮料厂的“南极”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补证、续展手续被核准后,新华经委副主任李国福经新华经委授权,于1994年10月20日以新华饮料厂名义与天津兴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兴华公司)签订了“南极”注册商标转让协议,新华饮料厂将其“南极”注册商标转让给兴华公司所有,兴华公司付给新华经委8万元转让费。随即,新华饮料厂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国家商标局于同年11月3日核准“南极”注册商标归属兴华公司,有效期自1993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9日。1994年11月4日,李秉君因经营能力问题向新华经委提出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新华经委表示同意,双方为此订立了交接合同并办妥了交接手续。同月6日,新华经委免去李秉君新华饮料厂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任命其副主任李国福为新华饮料厂法定代表人。同月9日,新华经委根据交接时得知的李秉君以新华饮料厂名义与亚美公司签订联营协议的事实,即以李秉君违反承包合同的约定,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理由,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李秉君以新华饮料厂名义与亚美公司所签的联营协议无效,李秉君应将所收取的1万元返利款交还给新华经委。1995年3月7日,该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李秉君与新华经委所签承包合同有效,李秉君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南极”注册商标的行为无效,李秉君应将收取的1万元款偿付给新华经委。该判决生效后,李秉君将此款付给了新华经委。1995年4月,兴华公司发现亚美公司也在使用“南极”注册商标,便以其已买断该商标为理由,向亚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亚美公司停止使用“南极”注册商标。亚美公司即以其与新华饮料厂签订有“南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兴华公司与新华饮料厂签订该商标的转让合同侵犯商标使用权为理由,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兴华公司停止使用“南极”注册商标。兴华公司答辩认为其依法受让了“南极”注册商标,是合法使用,没有侵犯亚美公司的商标使用权。同时提出反诉称:亚美公司与新华饮料厂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无效。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新华饮料厂为本案被告。审判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新华饮料厂与亚美公司所签的“南极”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系李秉君以商标所有人新华饮料厂和该厂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李秉君的行为应视为是法人行为,协议内容不违法,应为有效。新华饮料厂与兴华公司所签的“南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虽是新华饮料厂上级主管单位所签,但是以新华饮料厂为转让方,该合同依法视为有效。亚美公司所诉新华饮料厂与兴华公司商标转让合同无效之主张,根据不足,不予支持。据此,该院判决如下:一、新华饮料厂与亚美公司签订的“南极”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新华饮料厂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许可合同报送国家商标局备案。二、新华饮料厂与兴华公司签订的“南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有效,亚美公司与兴华公司自1994年11月3日起履行亚美公司与新华饮料厂所签“南极”商标许可协议约定的内容。三、驳回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亚美公司与兴华公司均不服,分别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亚美公司上诉称:一审判决把新华饮料厂与兴华公司签订的商标转让合同判为有效是错误的,一审判决第二项应予以撤销,并判决兴华公司及新华饮料厂赔偿我公司的一切损失。兴华公司上诉称:一审判决第一项错误,第二项的相关内容也是错误的,应予以改判。要求确认亚美公司使用“南极”注册商标属侵权行为,并赔偿我公司的损失。新华饮料厂答辩称:与亚美公司所签的“南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系李秉君越权行为所致,该协议应为无效。我厂与兴华公司所签的“南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有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代表新华饮料厂与亚美公司签署联营协议的李秉君具有企业承包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双重身份,其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根据案涉承包合同的约定,李秉君对承包的企业仅享有资产使用权,对外签署联营合同等需向发包人申报,表明李秉君无权自行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联营合同。李秉君以新华饮料厂名义与亚美公司所签联营合同,主要内容为许可亚美公司使用“南极”注册商标,并收取返利款,其实质是李秉君将其对企业资产的使用权部分转让给亚美公司,擅自增加了企业资产的使用主体。在李秉君向发包人上交的承包费数额已确定的情况下,李秉君在联营协议中约定收取的返利款实质是为个人牟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的规定,应确认李秉君以新华饮料厂名义与亚美公司签订的有关许可使用“南极”注册商标的联营协议无效,亚美公司应停止使用“南极”注册商标。因亚美公司不知李秉君与新华经委签有承包合同,故应由新华饮料厂承担签订此无效合同的责任。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鉴于亚美公司于1994年4月交付1万元之后,从1995年1月开始无偿使用“南极”注册商标至今,其所享受的使用商标的利益难以返还,故新华经委根据另一判决取得的1万元返利款亦不再返还。亚美公司未能举出因合同无效所受损失的证据,故其要求新华饮料厂赔偿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新华饮料厂与兴华公司所签‘南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且履行了法定手续,应为有效,一审对此认定正确,应予维持。因亚美公司在与李秉君以新华饮料厂名义签订的合同中无主观过错,故兴华公司要求亚美公司赔偿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兴华公司所诉损失应由新华饮料厂承担,因兴华公司未对新华饮料厂主张权利,本案对此不予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院判决如下:一、维持一审判决书第二项中关于“新华饮料厂与兴华公司所签南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有效”部分和第三项。二、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及第二项中关于“亚美公司与兴华公司自1994年11月3日起履行亚美公司与新华饮料厂所签‘南极’商标许可协议约定的内容”部分。三、改判新华饮料厂与亚美公司所签“南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无效。亚美公司应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停止使用“南极”注册商标。评析本案的正确处理,既涉及对于商标法律规范的正确理解和适用,又涉及到对于一般民法规范的正确理解和适用。根据商标法律规范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商标权所有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也有权向他人转让其注册商标。但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依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注册人转让其注册商标的,依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和予以公告。本案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和转让上都有争议,而且因转让发生在许可使用的期间内,哪一种关系应当受到保护,是本案的焦点。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在约定的许可使用期限内,商标注册人转让其注册商标,对许可使用人应负有何种义务?商标注册人如未履行此种义务而向第三人转让,其效力如何?在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上均未有明文规定,是本案判断问题的难点。从法理上观之,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一般有独占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两种形式。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允许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时间、地区和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不得在相同地区就相同商品在同一时间里再许可第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同一地区内允许不同的人同时或先后使用其同一注册商标,其中任一许可人不享有禁止其他被许可人使用的权利。使用许可是属独占使用许可还是属普通使用许可,应由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在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中未约定为独占使用许可的,即为普通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仍有权向第三人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据本案认定的事实,“南极”商标注册人新华饮料厂与亚美公司所签订的许可使用“南极”注册商标的合同中,未约定此许可为独占使用许可,故应为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亚美公司就没有权利阻止商标注册人新华饮料厂再向他人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但在这种普通许可使用下,商标注册人可否在许可使用期限内向他人转让其注册商标呢?一般认为,为了保证许可使用合同的效力,商标注册人未经被许可人同意,是不得将其注册商标擅自转让给他人的,否则,将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商标注册人如要转让其注册商标,应先与被许可人协商终止许可使用合同,然后再进行转让,被许可人如需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在转让手续办妥后与受让人另行签订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这正是本案被许可人亚美公司主张在其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使用期限内,兴华公司受让同一商标无效的根据所在,似有道理。但是,上述看法一方面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作支持,另一方面它应是建立在排他性基础之上的,即独占许可使用的被许可人排他,在性质上是应包括转让行为的,普通许可使用因无排他性而不能阻止商标注册人进行再许可或转让。同时,在本案情况下,兴华公司作为受让人无从商标局的备案中查询其受让的商标已由转让人许可他人使用,故其对受让商标随即产生原许可使用商标合同效力终止的法律后果是没有责任的,其依法定转让程序合法受让商标所取得的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地位,是不应受到转让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的许可使用合同关系影响的。本案的另一个问题是,二审判决认定新华饮料厂与亚美公司之间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无效,是值得研究的。首先,注册商标转让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一方面是所有权人的变更,另一方面是使已有的同一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终止其效力。其次,本案新华饮料厂向亚美公司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是新华饮料厂时任法定代表人李秉君所为的行为,不论合同的名义是联营协议还是许可使用合同,亚美公司都有充分理由相信李秉君是有权代表新华饮料厂对外为法律行为的,没有义务审查李秉君与新华经委之间的承包关系如何。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所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的内部关系或者与法人上级管理机关之间的内部关系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所以,二审以李秉君未依承包合同规定向发包人申报即对外签订合同属无权行为的理由,以定新华饮料厂与亚美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本案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有效,并不是因为原许可使用合同无效所致,而是其转让符合法定条件;转让成立的,原许可使用合同的效力即应终止,法院不得强制受让人与原被许可人履行转让人与原被许可人之间的原许可使用合同,即受让人没有义务承受原许可使用合同关系,原被许可人如需继续使用同一注册商标,必须与受让人签订新的许可使用合同。
❸ 商标问题
商标相同和相近似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回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答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标行为。
《商标法》中的指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没有差别;
《商标法》中所指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色彩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形成的商标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的主体形状、色彩组合近似,将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同时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误认为该侵权商标的商品为原注册商标商品有特定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原则是: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份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定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❹ 商标问题,请高手解答
4220 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
计算机出租420083,计算机租赁420083,计算机编程420090,计算机软内件设计420139,计算机软件更容新420140,计算机软件升级420140,计算机硬件咨询420141,计算机软件出租420159,计算机数据的复原420175,恢复计算机数据420175,计算机软件维护420176,计算机系统分析420177,计算机系统设计420194,计算机程序复制420197,把有形的数据和文件转换成电子媒体420198,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420199,托管计算机站(网站)420200,计算机软件的安装420201,计算机程序和数据的数据转换(非有形转换)420203,计算机软件咨询420204,网络服务器的出租420205,计算机病毒的防护服务420206,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420209
您是说,乙企业在这里注册了A商标?
可以肯定的跟您讲:
甲企业在网站上使用"A"商标不会侵犯到乙企业的专用权
乙企业无权利禁止甲企业在自己的网站上使用“A”商标
甲乙两企业的商标所涉及到的 商品和服务完全不同。
❺ 商标的翻译题目太大,谁可以帮我分析下 写个小点的题目
我这里有篇文章,内容都是大家感同身受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关于翻译。不是个小项目。再议
有人对我说,“你以为你出国就了不起了?” 出国的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真的,出来有段年头的我也没有觉得出国有什么了不起的。 但是,出国以后,我们每个人都很了不起。如此说是因为,我们有着其他人不能体会的辛酸苦辣,也看过和经过太多气愤无奈。可是从来不愿说起,并不等于我们没有故事,恰恰相反的是我们的故事太多,已经不再为此大惊小怪。
“其实每一个留学生在刚刚走出国门的时候都是一样的,我们背负着对自己的承诺,对家人的承诺,独自一人打拼在完全陌生的国家。我们忘不了临行前妈妈哭肿的眼睛,摸着我们的头发一遍一遍说好好学习照顾好自己。我们忘不了爸爸殷切的眼神语重心长的说学出本事对得起自己。我们忘不了爷爷奶奶颤巍巍送我们到机场紧紧的拉着我们的手老泪纵横的嘱咐“早点回来早点回来啊” ,同时家里的“倾其所有”也给我们背上其他人无法体会的沉重负担…… 也许有人要问,那为什么还要远离家人去吃苦受累,是啊,我们也不想骨肉分离母亲忧心,我们也不想背着压力劳苦奔波。我们只是不想老爹妈为了给我们毕业后找工作急破了头。大部分留学生都是80年后的独生子女,不管家境好坏,我们在家也都是宝贝一个,没有吃过什么苦没有受过什么罪,家里有事爸妈顶着,学校有事老师护着,身边总有朋友贴心的分担,最大的打击无非是成绩不好或者失恋。然而在这个孤寂的国家,我们操着非母语的生涩词汇束手束脚艰难的开拓自己的天地,没有父母可以依靠也没有人能真正帮到你,就连中国人之间也是人心隔肚皮,叵测难猜,爱情更是无任何保障的奢侈品。我们在迅速的长大,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如何面对一切困难。
没有人比我们更明白家里倾其所有为了什么,没有人会在我们为了省钱学着自己做菜被油烧的满手起泡的时候给我们摸药,没有人会看到我们为了赚生活费不断去尝试那些低贱的劳务,没有人在我们因为没有租房的经验被滑头的屋主坑骗的时候站出来给我们撑腰,没有人会觉得我们为保住一份糊口的工作被老板骂还要保持微笑是不应该的,没有人会在看到我们站在KFC滚烫的油锅前面工作服下起了大片的疹子却只能忍着不挠而心疼,没有人看到我们辛苦数月准备的论文因为语言的差异被给了最低分却被老师训斥没有好好努力,没有人会顾的我们熬夜写作业到天明还要坚持去打工而在公车上睡过了站,也没有人会心酸的看着我们站在飘香的西点房门口想着这个月的预算最终还是摇摇头走开。而我们曾经都是家里的娇儿娇女不愁吃不愁穿,曾经都是老师捧在手心里的好学生样样都自信。现在,我们只是小草一棵,轻吹一下都会断却要咬着牙告诉自己什么都不怕!!
外国人 不论是自己向往,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来到国外,从到了异国他乡的第一步,我们就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外国人。外国人,顾名思义就是外面国家的人,一个本不属于本国的人,外面的永远和里面的有着所谓的区别。本国人口头上是很注意回避用“差别”这个词来形容这种所谓的区别,回避使用带有优劣色彩的词汇,然而这又能如何?实际生活中,赤裸露骨的差别何处不在?租房子,进学校,找工作,就连消费都包括在内。外国人这个名字,随时提醒着我们这里不是家,所以不要幻想平等,不要奢望同情,最后能帮自己的只有自己,要渐渐学会自己疼爱自己。扭曲的心 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心是被扭曲的,至少不是正常的,我们生存在一个本来不正常的环境里面。从踏入别人的国门,我们就要学着精打细算,学着兢兢业业,学着洁身自好,学着面对油盐酱醋,面对锅碗瓢盆,面对人间冷暖
委屈 寂寞 空虚,无时无刻不充实在我们的生活里。朋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因为上完课每人都有自己的事情,人人都是泥菩萨。网络成为我们支撑心灵的支点,贪心的等待qq上国内的朋友寻求平衡。我们不能乱,强迫自己理智的对待一切事务,微笑乐观的坚持下去,因为我们知道如果我们崩溃了,爱我们的亲人也就崩溃了。我们同样也不能哭,哭不能解决问题,哭只是十几岁小孩子感情的宣泄,也许我们身体年龄只有19、20,依然享有可以撒娇的权利,但是我们的心理年龄早已可以坚硬的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我们不能告诉爸妈我们想家想的不行,这样只会让妈妈在电话的另一头抽涕不已,我们要一遍遍说给爸妈我过得很好我很开心一切顺利没有任何困难,其实那也是说给我们自己的。我们连生病的权利也没有,时间是用来做功课打工赚钱养活自己的,即使病的高烧不已,下一秒家人打电话过来我们也要强颜欢笑,以示自己精神饱满。
朋友 对于在外面的我们来说,有两群朋友,国内和国外的。每次回国,封印的记忆被打开,见到国内朋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只是随着在两个不同环境成长的我们和他们之间,共同语言越来越少,当自己满怀激情的要把经历和感受说给他们的时候,反而让朋友们感到莫名其妙,虽然每次朋友都会微笑点头,但是直觉告诉自己,他们不会懂,就像自己很难理解朋友们的许多想法一样。这里没有亲情,缺少友情,这里的爱情就像被饲养的肉食鸡一样,有了目的的成长只是一个简单的程序,几天就可以养肥一只白白胖胖的鸡,几天也可以培养一份看似亲密无间的爱情。结果,和肉食鸡干燥无味的肉质一样,催化起来的爱情也是难以下咽。亲情 想家想父母,但是不懂得如何能确切表达。即便在国外学了许多语言,却发现自己的表达能力越来越差。“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里面的分量,心里明白,也想说,说不出来。想家的感觉很美,就像圆月的深夜,想要沉浸在这个美丽中,却有冷风时时提醒自己,这是外国的月亮。家,对我们来说,是藏在心里最暖的一个寄托,不敢打开这个盒子,一旦打开,眼泪就会有流下来。然而,外国不需要我们的眼泪,只需要我们汗水。亲情也自然就成了一个被禁忌的话题,成了扭着心头的痛。我们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认可。
摔倒了爬起来,明白了懂事了。摔多了,习惯了,坚强了,也孤僻了。大事小事都要靠自己,所以我们越来越坚强;时时刻刻都要保护自己,所以我们越来越自恋,。我们的浮躁,我们的自私,逆流而上,让我们孤僻的美丽可怜。这不是歇斯底里,一夜之间自己所曾熟悉的拥有的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和自己格格不入的世界,谁又会笑得很舒心?天堂不在国外 国外不是天堂,即便说给出来旅游的人们,也不会相信,反而换来的将是一句不知好歹。我们不是来旅游的,我们都明白接着要在国外走过的这几个灰色春夏秋冬将要如何坚强面对,这里没有天使,也不是天堂,至少对于我们这群被称作外国人的群体来说,这里绝对不是天堂。就连我们自己在明白的时候,也已经是在国外翻打许久以后了。我们的理想不算伟大,只期望偶尔某个早上能偷偷的睡个懒觉。身体很累想要睡去,精神却还在折腾。于是每天上床睡觉的时候,才发现又预支了第二天好几个小时。网络侵蚀了我们每天很多时间,这仿佛听起来对于喊着没有时间的我们,很难自圆其说。那是我们仅存的一点侥幸心理在作祟,让在不经意中还渴望有人和自己一样,在地球的某个角落发送着SOS或者渴望着回音。于是我们挥霍着宝贵的睡眠时间,游荡在一个不存在的感情世界里。或许网络里面的我们,才是真实的,因为这里让我们感到安心,这里没有天堂没有地狱,没有国界。在假的世界里有着真的我们,暂时逃避开真的世界里面那个假的自己。
没有人相信我们的生活多么清苦, 国内的朋友都以为我们掉进了福窝, 对于他们的羡慕解释都是苍白的。” 其实不是抱怨知道么?其实不是无病呻吟明白么?这只是我们的一些内心的感受,那些离愁别绪,那些白眼和委屈,那些被出卖和无视的感觉,不出国的人永远不会懂。我们也都是孩子,在国内也都是家人最珍视的宝贝,但是为了自己的梦想,我们选择了出国这条外表光鲜实际苦涩的路。的确,再苦再难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都是我们为了美好未来的打拼经历,可是,当我们生病了没人照顾却不敢跟家里人说起的时候,当我们努力想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却受尽委屈的时候,当我们自认为终于找到知己却被利用背叛的时候,我们只能默默地忍受,默默地写下内心的苦楚,这不是为了煽情,而是一种对自己的恩惠,只有我们自己,才能明白这一切,抚平这一切。。。
我们在国外,努力过,成功过,相信过,期望过,欣慰过,失败过,猜疑过,伤心过,失望过,愤怒过,高兴过,糊涂过,领悟过,张扬过,虚伪过,坦诚过,兴奋过,平淡过,堕落过,发奋过,认真过,马虎过,悲哀过,同情过,怜悯过,无奈过,争取过,承受过,美丽过,丑陋过,施舍过,得到过,想念过,忘记过,珍惜过,遗失过,挣扎过,痛苦过,精明过,疯狂过,傻过,哭过,笑过,忧过,愁过,真心恨过,更真心爱过。
有血有肉的我们在国外曾经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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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安溪铁观音杯”商标知识竞赛题25~50的答案
招一本知识产权法律有关的说,个别问题再google&一下就可以了,都是法律基版本知识。要自己看看权才行,光几个ABCD有什么用,而且如果他不是从事这个工作的,准确率能有多高?
我还考过了注册法律顾问等等,好久不用,都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