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法6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六章
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
第七十四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企业可以计入成本,事业单位可以从事业费中列支。
第七十五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第七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七十七条 本章关于奖金和报酬的规定,中国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2.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怎么理解
首先,公司LOGO是起标识作用的,如果它还只是平面印刷品,不涉及形状,那就不能授予专利权。如果是有具体形状的LOGO是可以被保护的。
3.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体现什么原则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属,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4. 专利法第六条与第八条的关系
专利法第六条与第八条是不同的法律条文,两者没有关系。
专利法第六条:是版职务发明和非职权务发明的介绍。
专利法第八条:合作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问题。
第六条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八条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5. 专利法第二十六第三款的要求指什么
您好,来《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自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关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如何考虑的问题,这主要包括时间和内容两方面内容:(1)时间上,所引证的非专利文件和外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应当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所引证的中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不能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2)内容上:如果引证内容是实现发明必不可少的部分,则应当将说明书和引证内容相结合作为整体看待,如果引证内容难以与说明书记载的内容相结合以解决技术问题,获得预期效果,则应当认为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6. 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的不解
授权抄之日
专利权人要求袭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因为在授权之前,不能确定你专利是否有效,就算你得知了也没法进行诉讼。只能等到拿证书后再提起诉讼。而另一方面,发明的专利证书要3年多才拿得到,所以如果在你申请的时候就知道由人侵权,那么从得知日开始,2年时间内,你的专利证书都还没拿到。怎么起诉
7. 为什么制定专利法第六条
制定专利法第六条的原因是:当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时,可以凭此条解决纠纷。是对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的详细规定。
专利法第六条内容: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专利权法6扩展阅读:
国家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制造、使用、销售(有些国家还包括进口该项专利发明或设计)享有专有权(又称垄断权或独占权)。
其他人必须经过专利权人同意才能为上述行为,否则即为侵权。专利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即行消灭。任何人皆可无偿地使用该项发明或设计。
一般认为,国家颁布和实施专利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市场资源向有利于发明创造不断产生的方向进行积极投入,推动经济产业的兴旺发展,为此,国家以法律程序赋予发明人一定期限内的垄断权利.
同时要求其将发明的内容向全社会公开,以此在提高市场个体进行发明创造的意愿的同时,促进社会整体技术水平的快速积累和发展。关于这一点,我国专利法对立法目的的描述为:“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