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权费
A. 商标使用费是否属特许权使用费
属于的,特许权使用费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并非指得“某一个”需要有偿付费使用的特许权,而是一类权利,这一类权利绝大部分属于知识产权类(非专利技术除外),毕竟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可以作为有偿使用并合法交易的权利主力军。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人们因使用权利、或如信息、服务等无形财产而支付的任何款项。如: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所得。
非权利所有人在使用该权利前,必须征得所有人同意或支付一定的费用,否则将被视为侵权行为,要负法律责任。
权利费(royalties)和许可费(licence fees)彼此间本无本质区别,因此,《协议》及是将它们放在一起使用的。
特别说明
某项特许费是否构成被估货物的一项销售条件,我们也可根据特许费是否与被估货物相互独立来判断。若不是相互独立的,则该费用就构成了一项销售条件,须计入完税价格。
特许权使用费的种类:中
商标权 专利权 经销权 版权 诀窍
商标权 :重点
商标(trademarks)是制造商或经销商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或经销的商品或服务所使用的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它是其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一种承诺。
商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称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人想使用该已注册的商标须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费用。
海关估价所涉及的商标是指已在进口国注册、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并且是进口商为了在进口国内转售进口货物而购买的商标。
B. 什么叫商标使用费
商标使用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之一,《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明确的定义,是指企业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商品权使用人应付商品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商标权是单一性质的法定权利,又称,是指经依法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非他性权利,包括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等。
C. 营改增后商标使用费应交什么税
营改增之后转让商标使用权应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税费。 一、版定义: 商标权转权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 二、营改增范围: 1、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三条部分现代服务业中规定:文化创意服务,包含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三、税率: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D. 商标使用权可以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吗
一般视取得商标使用的受益期而定。
可以在商标使用的收益期内分摊列支于管理费用。
可见,如果该商标使用受益期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
E. 商标使用许可方式有哪些,商标使用许可费怎么确定
1、在商业经抄营环节中,商标的使用商品的制造直至商品销售有关的所有环节,既包括原材料的提供标识的制作、产品的加工、拣选等制作产品的商品初级阶段,也包括商品的再包装(修饰性)、仓储、运输、销售等实现产品转化为商品的成型阶段。
2、在商标表现形式上,商标的使用不仅指直接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装物上标注或者贴附商标,还包括为销售商品而开展的必要的、辅助性交易活动所使用的物品,比如合同、商品交易文书等,同时,还包括为推销商品做出的所有努力,比如商品广告宣传、商品展示。
3、商标的使用不仅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真实使用,还有通过商标使用许可等方式,授权他人使用,即他人被授权使用注册人的商标的行为,视为商标注册人自己的使用行为。
4、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应当是商业性使用。商业性使用行为不仅包括商业经营中的赢利性行为,还包括为树立商标形象、树立与商标关系密切的企业形象所做的行为,比如以商标命名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比如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等。
F. 营改增之后,向境外支付商标使用权费应该缴纳什么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 (三)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2. 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第十七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三、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进项税额 …… 3.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上述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否则,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贵公司向境外公司购买商标使用权的行为属于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属于营改增的范围。应按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代扣代缴增值税。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G. 商标使用需要交年费吗
首先,商标是没有年费一说的。
商标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版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权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所以说商标正常使用中,是10年缴费一次。
目前商标正常续展的官方费用为2000元一件。超出有效期6个月的宽展期内,官方费用为2500元一件。
委托代理公司申请的话,会收取一部分代理费,市场上大约为几百元一件,不等。
H. 商标使用费的账务处理
这要看你们的使用费是怎么交的,比如你们一次性向授权人支付多年(长期)的使用费,那就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如果是一年(或者一季度)那可计入生产采购(当然也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I. 外购商标使用权,每年按收入金额5%计算使用费,使用费是否计入该无形资产成本,为什么
外购商标使用权,每年按收入5%计算的使用费,其实质是提取购入无形资产(商标权)的累计折旧费,应按年度分摊至与经营收入有关的成本中去核算,而不能计入无形资产(商标权)的历史成本。因为,提取的是生产成本费用,而非无形资产购置相关的成本费用。
J. 营改增之后向境外支付商标使用权费应该缴纳什么税
境外企业向试点地区提供商标使用权,属于应税服务范围,境内企业应内按“现代服容务业——文化创意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扣缴增值税,税率为6%,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另外,境内企业凭税收通用缴款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同时,境外企业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为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所得,所以境内支付人在扣缴增值税的同时要扣缴企业所得税,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