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和包装
㈠ 商标与商品的包装装潢有何区别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回务答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商品装潢是为了说明或美化商品,吸引消费者购买而对商品包装进行的装饰。
商品装潢与商标两者同附一商品为同一商品服务,有时两者经常混为一体,极易混淆,二者的共同点是:都用于商品表现或包装上,对商品起一定的装饰作用。
但是,商品装潢是以图案、绘画、色彩或文字来装饰、美化、宣传商品的附着物或包装物。
商品的装潢可以申请外观专利保护,商标可以申请注册,两个可以同时进行。
关于商标注册事宜,欢迎随时与我们交流。
㈡ 包装是否属于商标注册商标包含包装吗
不包含。
你要想保护包装,可以将包装整体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是如果包装设计的图案过于内复杂的,不易获容准注册。如果你的包装是塑料瓶之类的立体的,可以考虑申请立体商标,但是上面的图案设计不能太复杂。可口可乐的瓶子就是申请的立体商标。
也可以申请外观专利。
㈢ 包装与产品的商标不一致,有何影响
商标起到一个保护作用,你这样和没有商标是一样的。
㈣ 外包装和商品可以用两个不同的商标吗
没有问题的,但是从品牌的角度来说,这样做不利于品牌发展。
如果是注册商回标,在核准注答册时,每个商标都有相对应的商品,核准在哪个商品上使用,就只能在哪个商品上使用。
如果您单位的商品和外包装拥有不同的商标,那完全可以各标各的,但最好不要让用户造成误解。
如果公司的外包装本身没有对应的商标,那么,把两个商标标在一个商品上,一定要注意突出该商品到底使用的是哪个商标,即:最好主推一个商标,另一个无非是说明本企业还有另外一个商标(可标在生厂商那里)。
㈤ 包装相似,但商标完全不同, 会侵权吗
是侵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5)商标和包装扩展阅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权利之一。商标法对注册商标权的内容、行使方式、保护范围作了专门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其立法意图是编织更严密的法网,使这种行为受到来自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方面的防范和制裁。
因此,在法律责任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此种行为依据商标法加以处罚。若不能适用商标法制裁,而行为人确实对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损害的,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7月6日发布《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保护知名商品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所谓“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所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
法律、行政规章之所以对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进行保护,是因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权利人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在使用过程中,权利人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进行宣传,才使其由普通商品成为知名商品。
他人擅自制造、使用、销售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目的在于利用其良好的商品信誉和一定的知名度推销自己的商品或牟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不正当属性是显而易见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归属,在有多人主张权利时,应当依照使用在先的原则予以认定。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企业名称及自然人个人的姓名,是其拥有者最具特色的、最基本的识别性符号。企业名称权及姓名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者的姓名是区分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来源的重要标志,它能反映出该企业或该生产经营者的商品声誉及商业信誉。他人若要使用(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必须取得合法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擅自使用行为不仅侵犯他人的合法在先权利,也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对市场竞争规则的破坏。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明文禁止。
4、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中国质量标志主要包括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及名优标志。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指企业通过申请,经国际国内认证机构认可,颁发给企业的表示产品质量已达认证标准的一种标志。使用认证标志,可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增强用户的信任度。
未经认证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不仅践踏国家商品质量认证制度、使其形同虚设,而且还可能使含有事故隐患的商品流入市场,危及用户和消费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此种行为作为严重违法行为予以禁止。
名优标志是一种荣誉性质量标志。国家给予产品的名优标志有金质奖章荣誉标志、银质奖章荣誉标志、“优”字标志三种。只有按照法定程序,经专门机构认定,方可获得并使用。伪造、冒用名优标志,有悖于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是十足的欺骗性行为,因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
产地名称是表示某项产品来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说明性标志。当产品质量、特点与其产地存在某种固定联系时,产地名称所反映的不仅是产品与其产地之间的外部联系,同时还揭示出产品质量与产地之间的内在联系。
这时产地名称对产品质量而言不仅具有象征性意义,还具有区别功能,因此受到法律以及国际公约或者条约的保护,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关于原产地名称的规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4项禁止“伪造产地”中“产地”一词,其外延显然大于“原产地名称”而更接近“地理标志”。实践中,如果伪造产地的行为不能依照产品质量法、工业产权法有效制止的话,应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制裁。
㈥ 产品商标和包装策略
产品商标需要提早注册,因为注册周期很长,需要一到两年,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版理或到北京的商标局去注权册。
在中国商标网上经查询,此名称的商标注册了很多个,有一些是属于机械类的。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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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包装一样商标不同算侵权吗
1、什么是商标?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2、什么是logo?LOGO是希腊语logos 的变化,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它不同于古代的印记。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媒介。标志作为企业CIS战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业形象传递过程中,是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最高,同时也是最关键的元素。企业强大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被涵概于标志中,通过不断的刺激和反复刻画。总结:logo受《着作权法》保护,商标受《商标法》保护。Logo可以注册为商标,那么这个商标logo和同时受《着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这意味着logo和商标受保护范围是不同的,logo的保护范围不如商标广。如果被侵权受保护的力度也不同,当然对商标的保护力度比着作权大。这里还将引发其他一个问题,如果logo的着作权属于设计者,那么如果logo被侵权,实际损害了logo所有人的利益,但是只有设计者才有权起诉。而商标所有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
㈧ 为什么有的产品包装企业标志和品牌商标是一样的
产品包装上企业复标志和制品牌商标是一样的,这就说明该公司将企业标志进行了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可以和企业标志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名称可以有关联也可以没有关联,只要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都可以提交注册申请,商标局审查通过后就可以获得商标注册证书。注册商标成功后企业可以将此注册商标进行打R标进行品牌推广宣传使用。
㈨ 注册商标与商品包装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如果是注册商标,在核准注册时,每个商标都有相对应的商品,核准在专哪个商品上使用,就属只能在哪个商品上使用。如果您单位的商品和外包装拥有不同的商标,那完全可以各标各的,但最好不要让用户造成误解。如果公司的外包装本身没有对应的商标,那么,把两个商标标在一个商品上,一定要注意突出该商品到底使用的是哪个商标,即:最好主推一个商标,另一个无非是说明本企业还有另外一个商标(可标在生厂商那里)。
(卓一知识产权)